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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身」對話 物理治療的革新與挑戰

記者簡紹儒、蔡淑珺、劉映彣/採訪報導

現代民眾尋求身體修復方式愈來愈多元,從傳統的養身按摩到中醫療法,再到今年修法的物理治療,調理身體的方式不再只有單單一種。也因為管道多元,民眾在選擇治療前,會考慮到費用以及時間成本,有時可能會因欠缺對自身身體的了解,就不小心讓自己接受不適合的療程。

非侵入治療 減緩傷害

健康意識抬頭,民眾多有運動和健身的習慣,根據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中華民國111年運動現況調查結案報告書》指出,國人參與運動人口比例達81.8%,規律運動人口比例自103年以來,首度達到34% 

面對運動傷害或身體痠痛時,有些人卻會選擇尋求民俗療法或買藥布使用,這些未有科學依據的治療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長庚大學物理治療學系教授陳柏村表示,物理治療可以在非侵入式的治療下,減緩運動傷害只要是軟組織上的受傷,包含皮膚結構、肌肉、肌腱、韌帶或關節周圍的組織囊的傷害,都可以尋求物理治療師(簡稱物治師)做專業處理。他也強調,物理治療並不只單一處理疾病,更是與病患達成良好溝通,從日常生活做起疾病預防 

物治師在找尋病患手部何處不適,評估軟組織是否有受傷。攝影/簡紹儒

身體上的痠痛與病患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常務理事黃博靖表示,僅靠藥物舒緩當下的不適感,有極高機率變成慢性發炎,而物治師就是針對病患的習慣進行矯治。目前任職於樂力適物理治療診所,擁有三年物治師執業經驗的物治師陳科銘指出,大多病患常在進行無效的民俗調理,或是止痛藥越吃越多的情況下,才輾轉接受物理治療 

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常務理事黃博靖同為物理治療所院長,正幫病患做功能性評估。攝影/簡紹儒

由於物理治療常需要一段療程,考慮到價格問題,許多民眾也會有不同選擇陳科銘指出,自費市場雖然價差非常大,但相對提供民眾較多診療選擇,但台灣民眾普遍對物理治療缺乏認知,因此民眾以健保治療為首選景文科技大學籃球選手王睿傑表示,自己需要長期接受物理治療,雖然自費治療器材多元,但在性價比考量下,最終還是會選擇有健保的物理治療

分布不均 所費不貲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統計數據》顯示,民國110年全台灣兩萬名物治師但從《衛生福利部110骨科門診統計數據》顯示,該年骨科門診就診人數已高達四百萬人。針對目前物治師與就診者的人數是否有比例失衡的現象,黃博靖認為,目前物治師的人數足夠,反而診所分布南北不均情形較嚴重《臺灣物理治療所地圖》佈可,全台約有300間診所,其中逾百間診所都位於北部 

任職於恆業法律事務所,並協助今年物治師修法的律師林上倫補充,目前健保法規定,一名物治師一天最多只能為大約五十位病患看診,診所為了節省人力成本,會儘量讓物治師一次診斷多名病患。陳科銘指出,在就診者眾多,醫師卻只有一位的窘境下,物治師們大多會選擇做儀器治療。在儀器運作同時為其他病患看診,增加效率,因此這也是物治師被戲稱「儀器操作師」的原因。  

一般物理治療常用的儀器–超音波治療。攝影/簡紹儒

柏村表示因病患眾多,徒手治療需要花大量時間成本,在一般大型門診醫院執行不易,因此提升業績,許多物治師會選擇經營私人診所。黃博靖解釋,現今大多數民眾為求有效治療,逐步嘗試接納自費治療,但物理治療往往需要長時間的療程,導致自費市場所有就診者都能負擔,因此,物理治療在健保與民眾自費的平衡中,仍有一段距離。 

物治師為病患做簡單徒手治療。攝影/簡紹儒

鑑別的關鍵:功能性評估

現代不少民眾因長期久坐、姿勢不良等問題,導致健康狀況出現警訊,因此開始尋求具備健身與復健專業的物治師。陳科銘表示,因為物理治療的關鍵不只是處理疾病,更重要的是藉此改善生活品質。 

對於民眾容易混淆的物理治療方式,黃博靖解釋,實際「儀器治療、徒手治療、治療三種;其中儀器治療是目前醫院最常使用且最便宜的治療方式。此外他也充,治療方式還能延伸至功能性訓練及科技輔具,如:助行器、柺杖,目的是幫助就診者於日常中行走更方便,對於日常生活更能有實質幫助。 

助理正在示範滾筒如何使用,放鬆肌肉。攝影/簡紹儒

為加強物治師判斷就長者「何謂恢復正常機能」之評估能力,各大學物治系於2016年新增六年學制教育,目標為增加鑑別診斷與實證醫學為主的臨床邏輯思考辯證課程。面對學制的更改,陳柏村認為,四年制將會比六年制多兩年實踐於醫院的資歷;六年制則會學習更多新興課程。而不論哪種學制,物治都會持續進行學習參與研習會及研討會,保障就診者權益。 

陳柏村提及,因學制調整,物治師可以具備更專業的醫學知識他強調「民眾最需要注意的是疾病預防」科銘也說,維持良好生活習慣、定期健檢,並在就診時,配合物治師進行功能復健,讓身體機能更加迅速恢復。民眾若能更了解自身健康狀況,精的尋求醫治,民眾和物治師兩者間便可維持良好循環。 

正確使用復健按摩球,使肌肉放鬆,達到疾病預防效果。攝影/簡紹儒

物治師法大修通過 法規與時俱進

《物理治療師法》(下稱物治師法)今(2023)大修通過以往物治師很難單獨為病患服務,連簡單按摩都需要醫囑才能執行,以目前修正之物治第12條第2項規定,物治師「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時醫囑,自主進行功能性評估。 

何謂「非以疾病治療」,林上倫律師解釋,是指物治師在協助病人進行診療以外的活動,像是疾病預防、簡單復健、帶運動操皆屬之。然而一般民眾可能會擔,如果少了醫囑,物治師的單獨評估是否會有誤差?

針對民眾的顧慮,需回歸醫師物治師兩者評估與治療方式」的差異與合作,陳科銘表示,一般醫師較多進行抽血、打針、開刀等侵入性手法物治則是針對部位做功能性評估進行徒手治療或儀器治療。

在面對病徵不明的疼痛時,物治師會與醫生合作診斷。陳柏村表示,為排除物理治療無法解決的疾病,物治師會在有醫囑的情形下,耗費比治療更多的時間在評估病徵,如有疑慮,也會請醫師使用X光、抽血等再次檢驗。藉由物治師與醫師的層層把關,增加民眾對診斷的信賴。  

一般醫師與物理治療師差異比較。製圖/簡紹儒、蔡淑珺

有關非以疾病治療」界定模糊問題,林上倫表示,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應擴大法規的範圍;因許多民眾的運動傷害,只需簡單復健就能解決,能縮短雙方時間成本,但目前仍須等衛福部與學者專家們共同研議應對方針與配套法規。 

「法規不能是死的,是需要與時俱進」,陳柏村表示,此次修法肯定物治師的專業,惟法規仍需妥善界定,符合實需,才能保障就診者的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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