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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婦女運動與女性參政的相輔相成 黃長玲:去撼動父權體制的頑強

記者 高子涵/採訪報導

2016年,台灣誕生華人世界第一位女性總統蔡英文,推翻中華民族以往男人治國的政治樣貌,創造新的篇章。回首過往,台灣女性參政的種種歷程,與婦女運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人們往往把女性放在受害者的位置而忘記女性的能動性,但當「女力」團結,卻能對社會形成關鍵性的撼動與影響。

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於本月20日應世新新聞所的邀請,以婦女運動與婦女參政為題和同學分享女性參政的歷史脈絡與探討。「當你推開一扇門發現還有另一扇門,當你爬過山頭發現等待你的不是康莊大道,而是另一座山頭,女性的參政權益一直以來都是如此,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迎來理想的改變。」門內有門,山外有山是黃長玲對婦女運動的見解。

女性能投票卻不能成為被選舉人;能參加空軍卻不能開飛機;能當民意代表卻不能成為公務人員,許多在今日看來荒誕的規定,有時候並不離我們那麼遠。「你們要珍惜手中的選票,尤其是女生們」,黃長玲說,女性在公共領域的意志表達不僅僅是前人努力換來的成果,也是我們要繼續延伸的意志。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長玲。攝影/羅立邦

黃長玲指出,「自由,平等,博愛」是法國大革命的精神代表,但是博愛的翻譯很值得著墨,在法文的原文中,這個詞是兄弟之愛的意思。1944年之前,法國女性在各個級別都被剝奪了選舉權,女性可以從1945年開始投票,但前提是要有識字能力,而在1965年才取消了對女性參政的限制。在主張人生而平等的美國,女權運動者從19世紀到20世紀初,爭取長達70多年,才在1920年獲得投票權。「即便是民主的國家,女性的參政權益都不是在一朝一夕間獲得的。」黃長玲說。

黃長玲也指出,1996年12月1日民進黨內部通過《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翻開了台灣女性政治參與新的一頁,背後的推手彭婉如卻在當天遲遲沒有在全代會上現身,等到黨內同志發現時,彭婉如已經遇害,該案至今仍找不到兇手。台灣女性的參政權益,可以說是前人的血淚爭取而來的,而今,我們仍然在努力的道路上前進。

台灣女性的參政比例跟韓國與日本相比雖然已經高出許多,但在女性參政的過程中,還是會面臨許多困難,例如近期剛爆出的Deepfake案件,女性政治人物所面臨的性羞辱等,這些課題可說是當今台灣社會必須共同去解決的困境。

關於台灣女性參政的現況,黃長玲提到女性政治人物是否替女性代言、推出的政策是否有替女性爭取利益都是重要參考指標。台灣與日本、韓國相較,國會中42%的女性比例明顯超前,但是地方議會並不是如此。────台灣基層(鄉鎮)議會當中「零女性議會」比例有8%,但反觀韓國,沒有一個議會是零女性。以台灣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來看,每一個選區滿四個人就要有一個女性,可是當一個議會裡只有三個候選人,就不會牽涉使用到婦女保障名額,形成零女性議會的情況,而這跟政治人物的動員能力、性別議題的城鄉差距等都有關係。

世新大學新聞所學生專心聽講。攝影/陳培鈞

黃長玲也提醒同學,婦女運動的核心價值與體制的改變是互為因果的,女性的權利透過運動的不斷爭取以及普世價值的改變,進而影響到體制的革新,例如《性別工作平等法》前後花了婦女基金會12年的時間,而其中前立委尤美女是很重要的推手,她也是台灣同婚法案通過過程中的提倡人士,被許多同志視為戰將。婦女運動前輩的奮鬥、世代延續的持續努力,都是改變體制的重要關鍵。

鄧如雯事件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彭婉如事件通過《性侵害防制法》;「玫瑰少年」葉永鋕之死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一樁樁社會事件所凝結而成的爆發力,才逐一建構出性別平等的法治框架,若少了女性運動的努力,很難想像現今的台灣社會是否還能順利的擁抱民主自由的空氣。但儘管目前達到一定的成果,「父權體制的頑強,要去撼動它是非常困難的」,黃長玲說道,台灣女性的政治參與還有需要進步的地方,除了前人打拼下來的碩果,未來要如何前行也是台灣社會的一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