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議員指控 優人基金會占用永安館 – 1895期

提供文山區居民使用的文山藝文中心永安會館,在市府文化局委託優人文化基金會經營一年多後,爆發了公私不分的爭議。館內部分場地不但針對優劇團量身改造,基金會也以極低的價錢承租該處的辦公室,有圖利自家團體的嫌疑。
台北市議員林奕華與木新社區發展協會創會理事長周淑珍,以及多位社區居民十七日前往現場會勘發現,永安館落成時,四樓原為擁有兩百個階梯式座位的影片放映室,再委託優人文化基金會經營後,已被優劇團改造成為「基礎練功房」,當初購置座椅花了一百零五萬,現在全部拆除堆放在地下室,根本是浪費公帑。
周淑珍表示,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完工、九十五年元月啟用的永安會館,乃是社區民眾積極爭取而興建,原本當地居民對該會館寄予厚望,期盼能成為培育專業表演藝術人才的重要推手,以及成為文山區的藝文中心,但在優人文化基金會經營之後,初期不僅擺出高傲的態度,還拒絕租給民眾;並私自將原有的場地設施改裝,以供優劇團相關表演練習之用;最後還將位於興隆路的優劇團辦公室和參拜的神像,通通都搬遷至永安會館中。
林奕華指出,市府當初增建永安館花了六千多萬,之後每年還補助四百萬元,就是希望文山區有個屬於居民的藝文中心,但現在整個永安館卻是依照優劇團的需求去改造,除了讓人有公器私用的聯想外,社區居民也無法有效地使用。且四樓原本規畫為影音放映空間,應可成為永安館主要收入的來源,現在卻和其他樓層一樣全面改造為開放式的空間,導致去年一整年的使用率僅有百分之十七,實在需要檢討改進。
文化局專員詹素貞表示,拆除座椅是經基金會提報,評估後報市府核准的,而改裝的場地,則需在結束委託關係後恢復成原貌,所有的拆裝經費也都是由基金會自行負擔,並非由政府的補助款支付。
針對各項的質疑,優人文化基金會公關宣傳組主任陳麗娟表示,改變影音放映室是因為劇團的專長在表演藝術,所以將空間改造結合所長,以達到更好的利用,而原本的放映設備也移至五樓的空間,解決播放影音資料的需求,此變更已事先報備且獲得市府同意。她並補充,先前優劇團的宣傳可能做的不夠好,才讓地方民眾誤會,未來將加強與居民間的互動,讓永安會館更親民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