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社會社福

被忽略的血脈 媽媽的姓氏

記者 溫茗惠、洪賢幸、劉姿喬/採訪報導

數十年來,在各方人士的大力倡議與改革下,性別平權逐漸成為普價值,女性也在各行各業綻放光彩有關婦女權益的法條修訂,逐漸解開了一道傳統父權法制的禁錮。然而,法條平等了,民間的觀念也就隨之平等了嗎?從「子女從姓」的比例觀之,臺灣落實性別平權可能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 

延續香火的器皿––姓氏 

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學系副教授林茂賢表示:「在遠古狩獵採集的時代中,多數原始社會是母系社會。」翻閱《說文解字》可以發現,若將「姓」字拆開來看,就是「女」、「生」,亦即「姓」是用來標誌著某個女人所生,而「氏」則意味著生命的根柢,因此姓不只確立了血緣的認同,也從根源區分著我族與他族。 

林茂賢認為,姓氏最主要的意義是延續整個宗族的生命,並且姓氏能凝聚宗族的向心力。正如一位讓兒子從母姓的民眾刁姵琪所言:「我們刁家很少遇到同姓的人,所以會覺得如果不延續(從母姓)的話,可能以後姓刁的人會愈來愈少。」

林茂賢進一步說明:「因為華人過去受農業社會背景影響,對勞動力的需求非常龐大,因此逐漸由母系社會轉為父系社會,同時形成『多子、多孫、多福氣』、『重男輕女』等文化觀念,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

漫長的姓氏平權之路 

姓氏,一直是許多社會識別血緣關係的符號。在傳統社會中,男性掌握了經濟大權,傳宗接代由男性主導,從父姓因而被視為理所當然。1930年,民法親屬編第1059規定,子女只能從父姓,除非招贅才能從母姓;1985年放寬限制,改為母無兄弟者,可約定從母姓。

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陳逸認為,此次的修法,只是在母無兄弟的前提下,將延續父姓的責任轉移到女性身上,仍將從母姓視為例外情況。 

民法第1059條修正歷程。 資料來源/婦女新知基金會、製圖/洪賢幸。

直至2007年,在要求男女平等的呼聲日漸強烈的社會背景下,子女姓氏條文迎來第一次劃時代的修正。陳逸指出,民法第1059修法後,完全捨棄以宗族主義為原則的社會規範,修改為父母可以書面方式,約定子女從父姓或從母姓。 

戶政事務所是民眾辦理姓氏登記之機關。攝影/洪賢幸

然而,根據立法院法律紀錄顯示,同年法院刪除了先前「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姓不同者得申請改姓的規定,理由是法院認定民法「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得請求改姓」適用範圍較廣,可刪除前一款規定

陳逸表示,這項舉措,使得爭取從母姓的單親子女有了新的阻礙當時法院對於「不利影響」缺乏判斷標準,不同法官對「不利影響」的各自解讀,造成許多離婚者的改姓申請遭各種理由駁回,使得許多單親家庭因姓氏與父或母親不同,仍須承受著社會的異樣眼光。

民法第1059條修法通過。圖片提供/彭渰雯

陳逸強調,上述現象在民國2010年再次修法後獲得了改善,法條中的「不利影響」被刪除,改以「子女利益」為優先考量;同時,開放成年子女可自由選擇從父姓或母姓,歷經第四次修改,臺灣在姓氏平權與個人自主選擇權上,才又前進了一步。

姓氏平權的漫漫長路,正如臺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彭渰雯所說,「文化傳統的改變時常比法律遲滯」。彭渰雯認為,雖然法律已經盡量平等,但傳統觀念仍根植於民眾心中。依據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數據即可發現,從父姓與從母姓比例懸殊。

2010年出生嬰兒從父姓者占95.1%,從母姓者占4.7%;修法十二年過去,2021年從母姓比率只上升0.4個百分點來到5.1%,雖然從母姓比例幾乎每年皆有微幅增加,整體觀之依舊不到一成。究竟傳統觀念何以難以動搖,我們又該如何實踐實質的性別平權,成為姓氏議題中待解答的問題。

台灣出生嬰兒從姓結構,超過九成都是從父姓。資料來源/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製圖/劉姿喬

社會結構改變  女性地位提升

世新大學性別所副教授伍維婷指出,自民法第1059條修正以來,不少家族為了子女從姓問題發生衝突,追究其源由,多與父方宗族認同、祭祀、家產繼承的爭辯有關,其中又以宗族延續為主要問題根源。

刁姵琪坦言,在協議兒子從母姓的過程中,最困難的就是雙方家庭要考量以後神主牌要怎麼寫的問題。「最後,幸好兩家族的歷代祖先都很好,讓我們擲出三個聖茭,才比較化解家裡從母姓的爭議。」 

育兒工作應由母親負責成為性別刻板印象。攝影/溫茗惠

伍維婷認為:「過去我們的文化,乃至法律,都是為了鞏固父系的血緣,而隨著經濟的轉型,帶來的社會結構轉變,也使得女性地位逐漸提升,同時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推廣,也令過去男尊女卑的價值觀逐漸鬆動,許多人開始意識到,從父姓的習俗確實隱含著以父系血緣為中心的觀念。」 

儘管如此,伍維婷表示:「人們仍然很習慣做性別的糾察隊,只要有人超乎性別文化的常軌,做出了較為平等的協商式選擇,例如讓男性照顧小孩,女性出去工作;或是讓小孩從母姓,都非常自然而然地要面對親戚的詢問,甚至會從好奇演變為指責,或是無緣由的對該家庭產生太太一定很強勢,丈夫一定很軟弱的刻板印象。」 

陳逸認為,宗族的重要性對現代人雖愈來愈小,但華人從父姓的傳統已延續數百年,姓氏所牽涉的傳統文化價值,並非經歷十多年的修法就足以撼動,追求家庭中的性別平等時常得承擔許多家族成員的質疑,與社會的異樣眼光, 如今,法律的改變只是第一步,文化的改變才是該更加重視的方向。 

落實法規政策 包容個人選擇 

由於性別平等觀念的逐步開放,過去許多被認為理所當然的刻板印象逐一打破。以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人數為例,根據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顯示,近年來,給付男性比例已由2015年的16.47%,增加至2021年的19.35%。

台灣2015至2021年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人數性別比。資料來源/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製圖/溫茗惠

伍維婷指出,此現象的關鍵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推行有關,即使「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思維存在已久,在政策的帶領下,社會風氣改變,愈來愈多年輕父親,能投入更多時間育兒,也更願意將家務視為己任,而非傳統認為的只有女性該操持家務。 

對於從母姓議題,除了政策、教育與法律面的推動,彭渰雯認為,若婦女團體能在倡議之餘,每五年、十年做法院判決的調查,以及統計與追蹤從母姓相關的資料,或更積極地邀請已經實行從母姓的年輕夫妻,透過開記者會的方式,推廣姓氏平等的概念,將有助於消弭姓氏選擇觀念的不平等。 

彭渰雯呼籲:「在從母姓議題上,或是在婚嫁、喪禮的儀式上,每個人都能在能力所及範圍實踐一點性別平等,那些根深柢固的性別觀念就能有更大的轉變」,她也指出:「從社群平台『從母姓俱樂部』裡面的很多貼文可以看出,(選擇從母姓)最難過的一關還是自己的家人」。

伍維婷認為,每個人都能成為性別議題的重要他人,當發現親戚或朋友中,有人針對性別議題做出較為平等與尊重的選擇時,我們應該以行動去支持他,若人們都漸漸能更開放的去包容與支持不同選擇,就能加速落實文化上的實質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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