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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優免恐取消 就醫權受損民團籲保留資格

記者 蔡佩珈、游甯筑、張品臻/採訪報導

為降低健保財政負擔,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於今年七月,研議將重大傷病患者免部分負擔優待(以下簡稱優免)取消。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認為,此舉不僅會減少慢性精神病患者就醫意願,更可能增加其經濟負擔,因此發起「支持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連署,盼能保留該類患者的優免資格。

依據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除由健保支付大部分醫療費用,民眾就醫時應繳交掛號費,並自行負擔部分費用。舉例而言,門診藥品、就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等,皆為「部分負擔」的範圍。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主任祕書劉麗茹對此說明,由於重大傷病患者多需要長期就醫,累積下來的費用可觀,因此該類患者無需支付部分負擔費用,以減緩就醫負擔。

新北市康復之友發起連署,希望健保署保留慢性精神病的優免資格。圖片來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維持優免 增財政負擔

儘管重大傷病患者可透過優免來減輕經濟壓力,但卻會造成健保財政負擔。根據健保署提供的書面資料指出,從2015年至2019年為止,重大傷病患者雖占全體保險人數4%,其健保醫療費用支出卻達三成。健保署透過書面回應,考量到重大傷病患者不一定為經濟弱勢,因此提議取消重大傷病患者優免,希望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抑制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若取消健保重大傷病優待,慢性精神病患藥品費用支出將增加。攝影/蔡佩珈

中斷就醫 影響療程

然而,終止優免資格卻可能對慢性精神病患的療程產生影響。劉麗茹說明,慢性精神病與一般病人的差異,在於沒有「病識感」。舉例而言,頭痛、喉嚨痛會讓人意識到自己有看醫生、吃藥的需要,但是慢性精神病患不會意識到自己的異常,自然不會認為自己需要就醫。劉麗茹表示,終止優免後而產生的多餘費用,將增加慢性精神病患中斷就醫的可能性,影響後續療程。

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主任祕書劉麗茹

除此之外,慢性精神病長期回診、藥物治療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劉麗茹解釋,患病初期需每個星期回診一次,等到病況好轉,回診頻率才會逐漸延長至兩、三個星期一次。她強調,儘管目前重大傷病患者擁有優免資格,但長期累積下來的掛號費及藥品費用,也是不少支出。若貿然撤下重大傷病優免,將加重病患本人及其家屬之經濟負擔。

綠濤自立團體簽署「支持慢性精神病患持續健保重大傷病優惠」,希望保留慢性精神病患的優免資格。照片提供/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終止資格 仍待考量

對此,健保署回應,健保給付範圍涵蓋住院、門診、復健醫療、居家照護等,已包含慢性精神病患大部分的醫療需求,因此撤銷優免並不會影響其就醫權益。健保署亦補充,將會盤點《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衛生法》,以及《社會救助法》等法令,提供慢性精神病患相關補助。

「健保虧損大家都知道,拿重大傷病來開刀又能省多少?」劉麗茹表示,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理當給予重症患者支持,並協助他們持續就醫。因此,健保署研議取消優免的作為,反而違背了《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精神。她呼籲,健保署應回頭檢視健保資源的利用狀況,再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法,而非直接撤銷重大傷病患的優免資格。

重大傷病雖占全體保險人數3%,卻占有3成的健保醫療費用支出。攝影/張品臻

醫療費用負擔大 醫師憂病患因病而窮

根據健保署公告的重大傷病優免內容,對象包含慢性精神病患,其中思覺失調症就屬慢性精神病之一。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林海笛說明,思覺失調症初期會有幻聽、幻想、幻覺、妄想等,無法理解何為真實的症狀。這些病徵都可能造成患者的生活不便,更影響其與社會的連結。長期就醫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來說相當重要,舉凡定期回診、領處方箋、住院治療、接受諮商,若無優免的補助,將是一筆龐大的開銷。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製圖/張允馨

情感型思覺失調症患者林雨仙以自身經驗說明,住院、諮商等醫療行為的收費。以住院來說,在有優免的情況下,三個月的住院費為新台幣5000元,若無優免;一個月的住院費就要新台幣5000元。兩者相較之下,明顯有相當大的差異。

諮商方面,則分為於公立醫院、衛生所提供的免費諮商以及私人診所的付費諮商。由於公立的諮商服務需花時間排隊,並非人人都能如期使用政府提供的諮商資源,因此私人診所的諮商服務就成為患者的另種選擇,不過其價格大約每小時新台幣15002500元,對患者來說又是另一筆沉重壓力。

此外,林海笛指出,精神病汙名化本就是大多患者不願就醫的主因。在就醫意願本就低落的狀況下,若政府還要取消優免,恐怕更會降低患者的就醫意願。重大傷病優免政策設立的初衷,是希望患者不要「因病而窮」。

如今政府卻以健保財務吃緊為由,想在「排富條款」的建立下,有限度地取消優免政策。然而實務上該如何排富,以及排富的標準該從何審定,這些都還有待討論。

排富條款難有效 通盤調整成解方

健保署研議取消優免後,許多「針對弱勢給予補助優待,政府應設立排富條款」的聲浪出現,主要原因擔心重大傷病患者因少去優免造成因病而窮的經濟窘境。然而排富條款設計必須貼近實際使用情形,政府應當仔細處理配套措施。

現今許多社會救濟政策,皆是以低收入戶或是清寒證明作為身分排除的要件,但這也是許多社會邊緣的角色無法獲得政府救濟的原因之一。劉麗茹表示,在機構服務的對象中,多數都是因自身疾病所累,無法長期有份安定的薪資,更因患病和家人的關係疏離。而在申請清寒證明時,他們卻往往與家人併計年收入所得,被排除在政府救濟範圍之外。

慢性精神病患者需要定期回診,讓醫生評估藥物劑量是否有調整必要。攝影/張品臻

除了排富條款設計有其困難,針對健保長期虧損的問題,國立陽明大學教授張鴻仁認為,健保長期收入與支出不對等,最佳做法並非短視近利的將原先幫助重大傷病患的支出減少,而是檢視健保整體體系,以及其他更長遠的人口老化等結構因素做通盤調整。

回頭檢視健保設立重大傷病卡的原因,是想避免民眾在重大傷病期間需要就醫時,負擔龐大醫療費用。政府除了必須找出好的配套措施,避免讓看病成為弱勢族群的負擔。

除了不讓原先有經濟能力的民眾因病而窮之外,更應該秉持原先立意良善的健康保險制度及重大傷病優待的初衷。盼能在現今健保制度順利運作的狀況下,亦能顧及民眾看病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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