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選課上限新制 94學年實施為維護學習效果 每學期上限25學分 並可申請停修一門選修課 – 1831期

自九十四學年度起,世新大學將實施兩項新制度,一是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二是學生一學期內可辦理停修一門選修課程。日間學制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學生,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夜間學制二年制在職專班一至二年級,學分上限為二十學分。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上學期成績八十分以上,經系主任審核通過者,可加修六學分或六小時。研究所碩士班學生每學期修課學分上限為十二學分、碩士在職專班十學分,經系主任核准,可加修一門課程。另外,學生於當學期期末考前一周,可辦理停修,但扣考課程除外。停修課程一學期以一門課為限,該學分則不計入該學期所修學分數計算,惟修習學分總數不得低於每學期最低學分數;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於延長年限期間註冊者,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並且須經授課老師、開課系所及學生所屬系所主管同意,送交教務處承辦單位辦理即可;授課老師及系所主管應從嚴自訂停修審核條件。成績單上該選修課程成績欄則註明「停修」字樣,此外,停修課程一律不退費,若涉及欠繳費用者,仍應繳清原有費用。教務處課務組主任陳碧珠表示,教務會議決議通過此兩項修正案,是為了維護學生良好的學習效果,如果學生修課學分數過多,負擔過重,導致課程準備不夠充分,將影響學習品質,因此校方衡量過後改變選課辦法。公廣系公關組二年級兩位不願具名的同學表示,學分上限對他們來說沒有影響,而選課停修須經授課老師及系主任核准,略嫌麻煩,因此不會這麼做。新聞系國傳組二年級恰同學與王同學認為,學分上限設定二十五學分太少,至少要二十八或三十學分較適當,這樣只會讓延畢生的人數增加;而實施選課停修制度是不錯的政策,對該門課沒興趣或學習能力較差者,有些許幫助,但整體而言,對大部分學生效益不大。資傳系三年級吳榮章也表示,上限二十五學分太少,不應設上限制度,有的學生打算一至三年級多修學分,到大四有多餘的時間準備研究所,有的學生則之前被當一些科目,累積到大四重修負擔太大,會導致學生延畢,因此學校不應管制學生修課學分數。廣電系廣播組四年級蔣祥麟則認為,每個人會衡量自己的能力,並對自己有信心,才會選修某些課程,學校限制學分數,使得學生求學的權益受損;另外,他贊成選課停修制度,但認為有部分缺失,他覺得辦理停課應在期中考之後而不是在學期結束之前,也不應限制停修科目數量。另一方面,他對經由授課老師審核這點提出質疑,他表示,假使老師教得太差,卻要掰出停課理由,而不能真正改善實況,「這樣只會保護爛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