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興隆路二段208、210、 212、218號占用空地作私人用途 影響居民出入 – 1748期

興隆路二段二○八號及二一○號的住戶,因樓梯大門口前方空地,長期被地主以棚架等物品阻擋,導致出入不方便且無法停車;此外,二一二號至二一八號前面的巷道,因有車行長期停放待修車輛,通行不便。附近住戶向相關單位陳情希望能加以清除,但到目前為止,仍無法解決。住戶陳情人代表劉素琴表示,二一二號至二一八號前面的巷道,為公有的土地,但附近一家車行常將待修或已修好的車輛隨意停放,有時甚至直接在巷道中央修車,造成車輛及行人無法通行。她表示,曾將此情況告知文山二分局興隆派出所,希望幫忙勸導,但派出所卻以「該巷道很少有人通行」做回應,對此,劉素琴表示失望,也擔心如果一直不改善,可能消防車或救護車都開不進去,安全堪慮。一位住在二一○號不願透露姓名的住戶表示,位於二○八號與二一○號騎樓前的土地,原本在二十多年前房子剛蓋好時,規畫為供住戶停車的空地,但建設公司未知會住戶便擅自將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才會造成住宅前方空地與住宅所有人不同的問題。該住戶並說,物品阻擋導致出入不便,已經發生很多次,也曾向相關單位反映過,都沒有結果,附近住戶對此都很無奈。負責這兩件陳情案的市議員陳錦祥助理林立文說,二○八號與二一○號騎樓前的土地,因為已經登記為私人土地,無法強制性的要求地主清除棚架等物品,且棚架為活動性,也不構成違章建築,只能再繼續協調,不過他認為當初地主能取得土地,可能有作業上的疏忽,因此陳情住戶可以循司法途徑解決。至於二一二號至二一八號前巷道通行不良的問題,林立文表示,因為沒有畫設紅線,車行停放車輛並不違法,只能請執法人員經常性的勸導。至於興隆派出所的員警,對於此陳情案件則回應:「不清楚」。此外,他並表示如果有畫禁停紅線才算違法,至於路霸問題,則是由文山二分局第七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