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環保公衛

【電鍍汙水1】偷排汙水除不盡 彰化農地汙染超標

記者  張雅喆、劉于緁、葉芳妤/採訪報導

彰化縣為台灣農業大縣,俗有「台灣米倉」之稱,但電鍍工廠排放廢水的問題層出不窮, 導致大量農地重金屬超標,環保團體和在地農民紛紛起身抗議。但縱使將不肖業者法辦,電鍍工廠偷排廢水的陋習已久,乘載彰化農工用地、灌溉水源等問題,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想要根除,很難!」。

彰化縣多為農業用地,多數工廠緊鄰農地。攝影/葉芳妤

電鍍是表面處理工業的一種,能使產品更美觀、耐用、抗腐蝕。主要應用電解反應,溶液中的金屬離子會在負極接受電子時析出,從而將金屬鍍於物體表面,製造出一層新的金屬外衣。較常見的有,鍍鎳、鍍銅能抗腐蝕和增進耐磨能力,鍍銀、鍍金改善導電阻抗,增進信號傳輸。從國人依賴電鍍產品從生活中可窺知一二,大至汽車配件、工廠設備,小至家用水龍頭、五金、手機零件。

1960年代後,台灣的經濟結構以農業培養工業發展,1972年後中小企業漸漸蓬勃,政府為了帶動農村經濟,倡導「客廳即工廠」的運動,鼓勵家庭代工,擴大外銷。彰化縣環保局水質保護科科長楊欣怡表示,此舉造成高污染的中小型工廠林立在郊區、農地或住宅區裡。

而後形成產業聚落,楊欣怡坦言,包含彰化市、和美鎮、鹿港鎮在內的北彰化因為這些家庭型工廠規模小,缺乏汙染防治設備,廢水多未經處理便排放自周圍排水溝,且早期汙染相關法規罰鍰金額較低,業者考量成本問題,寧願鋌而走險。

彰化一帶為台灣重點農業區,早期缺乏環保概念,工廠與農田比鄰,長年累月至今當地居民擔憂灌溉用水遭受工廠廢水汙染,爭議四起。資料來源/台灣彰化農田水利會
為省成本  偷排含金屬汙水
彰化縣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攝影/劉于緁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從小在北彰化長大,他說小時候每天都看見隔壁的電鍍工廠排放廢水,長大才知道其中緣由因果。但葉建成認為,時代背景不同,當時為配合經濟發展,政府對工廠要求寬鬆,回到今日,長期累積的汙染成為歷史共業,難以根除,對彰化造成長遠的影響。

根據彰檢署史,2013年11月齊柏林的「看見台灣」榮獲金馬獎第50屆最佳紀錄片,在台灣刮起一陣環保炫風,然而同年12月半導體龍頭「日月光集團」,因排放5000多噸有害廢水至後勁溪成為當日媒體頭條,彰檢團隊決定趁勢奮起。

第一波彰化電鍍廠查緝行動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協同林彥良、葉建成、高應如等檢察官、加上事務官、書記官等約200人發動,同時搜索東西三圳水系旁10家電鍍工廠。

彰濱電鍍廠旁巨大的污水排放管,分為氫系、鉻系、酸鹼系。攝影/葉芳妤

電鍍工廠非法排放廢水的定義在於,其放流水水質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和構成《水汙染防治法》危害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葉建成以多年查緝經驗分享,業者會非法排放廢水,大多是為了節省成本,因為處理電鍍廢水程序多,使用的分離藥劑、設備、人力都是成本,業者若省去處理廢水的步驟,能降低產品價格,提升市場競爭力。

只在乎成本效益的惡習使認真處理廢水的業者生存不易,葉建成說,這是彰化電鍍工廠的業界亂象。

日月光事件曝光促使政府更加重視水質保護,葉建成回憶第一次突襲電鍍業者,當時對於業者領有廢水排放許可,卻依然亂排不合標準的汙水,只有行政裁罰並無刑責。

因此彰檢以《刑法190條之1》作為依據發動偵查,成功破獲台灣第一起電鍍工廠非法排放廢水的刑事案件。

但屢見電鍍工廠偷排廢水「再犯情形」,葉建成建議檢查官若是查到工廠再犯應「不准易科罰金,直接抓去關」。

彰檢至今發動共7波查緝行動,葉建成表示,北彰化電鍍工廠非法偷排的現象已經明顯減少,目前會依據民眾檢舉次數和檢方、環保署等觀察,區分低、中、高風險業者,從北彰化一路往下查緝,為彰化水質零污染而努力。

工廠旁的水溝裡充滿垃圾,看不清水質清澈與否。攝影/葉芳妤
農地列管

北區督察大隊簡任技正許正雄表示,北彰化約有600公頃的土地受汙染,但是北彰化的農地面積只有1800公頃,受汙染的農地將近三分之一。許正雄說,過去會看到馬路邊有許多方方正正的田地,但是裡面沒有作物,只有雜草,那就是農地汙染控制場址。

  • 場址之土壤汙染或地下水汙染來源明確,其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物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者,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以下簡稱控制場址)。
  • 控制場址之土壤或地下水汙染控制計畫實施後,如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物濃度低於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時,得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解除控制場址之管制並公告之。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土壤與地下水汙染整治網

業者利用廠區下方排水道排放六價鉻廢水。資料來源/環保署

根據關鍵評論「彰化農地再檢出汙染遭令停耕議員:電鍍廠排毒水,為何總是農民犧牲」寫道,彰化全縣累計共有1,270多筆、廣達210多公頃農地遭到重金屬汙染,多達數百位農民必須配合停休耕。

彰化電鍍廢水汙染農地的事件頻傳,經追查將業者起訴、停業,但已造成的農地汙染並不會消失。而政府嚴格管治汙染農地,影響農民生計,無辜的農民被迫休耕,復耕日遙遙無期。多年來農民們有苦難言,農民們的權益持續受損,許正雄認為,有效去除汙染狀況、避免偷排事件是政府需要努力的部分。

土壤汙染物監測、管制標準。製圖/張雅喆、資料來源/根據行政院環保署土壤與地下水汙染整治

許正雄也解釋,目前整治農地可分為兩種,其一是翻堆,用於重金屬濃度低於土壤汙染管制標準3倍以下,可將表土與裡土翻開攪拌,使土壤得以輪流代謝。但是翻堆成本高,一公頃土壤需花費100多萬。

倘若重金屬濃度高於土壤汙染管制標準3倍以上,即未來無法再利用,只能將農地上的土壤全部拋棄、換新,一公頃土壤則需花費高達400多萬。

許正雄說,整治費用會先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簡稱土汙會)支出,相關單位也會向業者求償,建議法官其汙染關聯性。累計至今日,彰化縣已經成功向污染業者求償2億新台幣。

重金屬廢水對人體的影響

人因處在食物鏈後端,氫系、酸鹼廢水中的毒性能抵達人體造成危害的機會不大,台北榮總內科部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醫師楊振昌強調,重金屬廢水對人體可能造成嚴重傷害。

以含鎘的重金屬廢水為例,楊振昌表示,鎘是最容易被作物吸收的金屬,與稻米的親和力高。雖不像強酸、強鹼會使動植物死亡,鎘反而會累積在植物體內,最終被人類食用,例如:日本富山縣在1931年因金屬礦業活動汙染民生、灌溉用水,作物長期吸收水體內過多的重金屬,居民不知不覺吃進含鎘的稻米,長年累月產生鎘中毒現象,俗稱「痛痛病」。他補充,鎘是第一級致癌物,進入人體後很難排出。

污水處理表。攝影/張雅喆

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資料顯示,攝取過量的鎘主要傷害人體的肺、腎臟以及骨頭,造成支氣管炎、關節疼痛或伴隨軟骨症的發生。另外,鎘會影響腎臟代謝鈣與磷的功能,促使骨頭內的鈣大量流失,導致骨折。且鎘在存在人體肝臟內半衰期約5至10年,在腎臟中則需10年以上。

集中管治難  中小型工廠出路無解

針對學界主張中小型高汙染工廠集中管理,時代力量議員陳韋達則認為集中管理的想法不可行,電鍍製成的調整、各地溫度不同遷廠得調整原先電鍍製程劑量,另外牽扯到土地規劃、價格等問題,而各地工廠林立,統一遷廠相對困難。

陳韋達說道,偷排汙染廢水的工廠若是考量節省成本,要求其遷廠來符合《放流水標準》,等於是剝了兩層皮。因此陳韋達認為,520後「即報即拆」的政策勢在必行,沒有談判空間,高汙染工廠若是不停擴張、增加,重金屬汙染的現象就不會消失,因此禁止高汙染產業工廠繼續建章,才是第一步。

楊欣怡則提出,非法排放廢水之工廠只有兩條路可行,其一是進入彰濱工業區電鍍專區,其二採區外工廠皆須符合《放流水標準》,若不符合未來只能面臨停業。

但彰濱工業區土地價格逐年攀升,中小型工廠是否有資本額能夠進駐,楊欣怡堅定立場,形成的淘汰機制能使彰化農地汙染、廢水汙染逐步減少。

灌溉水示意圖。攝影/葉芳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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