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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劃設人行道竟惹爭議

記者 劉蕙瑀、李芮昕/文山報導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至興順街 80 巷之路段現已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對於民眾來說,此路段劃設人行道可以保障行人安全,卻造成附近居民面臨停車位減少的窘境。

歷時長之問題 市府蒐集民意並改善

起初,此路段未劃設停車格,僅以禁止臨時停車線(紅線)繪製於路段兩旁,附近居民為求方便,常會在此臨停或停車,造成行人行經此路段有安全上的疑慮。民眾向興豐里里長余鴻儒、台北市議員李慶鋒反應後,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為評估本市文山區興順街(興隆路一段至興順街 80 巷)之路段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可行性,便委託文山區公所辦理民意調查,蒐集附近居民的意見,然後做出決策。

未畫設標線型人行道前,可見汽車停放至此。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未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前,可見汽車停放至此。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問卷調查。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問卷調查。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歷經三年、三個台北市議員以及二次會勘,余鴻儒說:「我是里長,是大家長,必須把手心、手背的意見,都陳述給主管機關。」依照最後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民眾希望劃設人行道。

對於興順街各方進行會勘。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對於興順街各方進行會勘。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余鴻儒
興豐里里長余鴻儒表示,有意見我們就必須處理。攝影/李芮昕
興豐里里長余鴻儒表示,有意見我們就必須處理。攝影/李芮昕

劃設人行道之初 仍有車輛違停

依據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第條規定:「道路寬度十二公尺以上者,應留設人行道空間。但設有騎樓者,得視實際需要留設。」換言之,路寬 12 公尺以上,除非有騎樓,否則應設置實體行道。此路段路幅寬為 10 公尺之雙向道路,一般來說,12 公尺以上道路直接設置實體人行道, 12 公尺以下巷弄就用標線搭配紅黃線來保障行人安全。現今,台北市政府推動巷弄標線型人行道,但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之初,成為汽、機車的臨停空間,不但侵犯行人的路權,也造成會車的困難。

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之初,仍有車輛違停。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
劃設標線型人行道之初,仍有車輛違停。照片提供/興豐里里長

行人安全 附近民眾一同把關

對於此路段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民眾覺得相對安全,附近居民有些認為取消停車位不恰當。現今,因為附近民眾看到在標線型人行道違規臨停的車輛,會向 1999 市政服務專線投訴或向警察機關檢舉,車輛在此臨停或停車的狀況改善很多,也真正落實行人的權益,還給人車一個安全的行經距離。

現今已無車輛違停於人行道上,人車相對安全。攝影/李芮昕
現今已無車輛違停於人行道上,人車相對安全。攝影/李芮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