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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設立與否各有利弊 動物權意識上升

記者 余佳欣、林湘潔、吳佳宸/採訪報導

動物園從過去到現在,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動物園具有保育、教育、研究、展示以及娛樂等功能,隨著人們對動物生活權益的關注日漸興起,成立動物園的好壞眾說紛紜,動物園究竟應不應該存在至今仍持續被各界討論。

動物園的前世今生

人類蒐集活體動物的歷史可以追溯至西元前,早期貴族為提高社會地位,會訓養各種奇珍異獸,進而形成動物園的雛形。現今動物園普及,普羅大眾都能親眼目睹各種動物的風采,甚至可以與動物進行親密接觸。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台灣獼猴正在等待飼養員餵食。攝影/林湘潔

高雄壽山動物園股長李建和表示,成立動物園使人類不需要花太多時間、精力成本就可以看到種類繁多的動物。台灣動物法律扶助協會律師趙若傑指出,世界第一座動物園於1828年在英國倫敦成立,由於動物園建造耗資不斐,飼養、照顧、醫療成本昂貴,因此當時的動物園僅供皇室貴族參觀和科學家們考察。

動物園設立之初僅供給貴族娛樂消遣,一般平民百姓沒有資格參觀,直到1847年動物園才開放給所有人,使平民百姓近距離了解動物,進一步認識動物相關的知識,並且提升大眾對於動物的保護意識。

廢除與否 眾說紛紜 

經營一座動物園並不容易同時兼顧所有的功能,部份功能不易發揮到最佳狀態。雖然動物園主要功能為娛樂與教育,但是隨著生物多樣性保育、動物福利逐漸受到重視,動物園的經營方針現今大多逐漸轉型並聚焦於保育原生物種、收容動物的照護等面向。

世新大學通識中心教授呂光洋表示,野生動物種類繁多,並不是所有人都能親自到野外觀賞這些野生動物,若將牠們安置在一個較小的環境裡,除了可以讓人們觀賞,還可以促進動物保育工作。因此,他認為動物園不該被廢除,一旦廢除將會是人類最大的損失。

動物園擁有完善的資源,不該廢除動物園,因爲它能給予動物相對安穩的生活。例如,飲食的供給、醫療照顧及免受天敵威脅等,趙若傑這麼說。對此,協會的另一名律師楊湛湛也表示同意。

台北市立動物園一群白鶴有著各種動作,看起來十分逗趣。攝影/吳佳宸

不過,也有人持反對意見,關懷生命協會動保扎平台副召集人萬宸禎認為,動物園的存在等同於剝奪動物的權益與自由,因此動物園理應被廢除。當所有的動物被囚禁在動物園,這些動物就只能一直住在動物園裡,像被關在牢籠一樣,過著沒有自由的生活。雖然動物園擁有良好的醫療資源,但動物園始終不是動物們的家。

趙若傑則表示,雖然動物園有存在的必要性,不過動物園剝奪了動物所享有的權益,讓牠們失去本來擁有的自由。因為動物園內的動物完全沒有自主選擇權,連所處的生活環境,也是由人們選擇與創造。

同樣地,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李朝全也認為對動物來說,動物園不需要存在,但對人類來說,動物園則必須存在。

然而,隨著生活水準提升以及保護動物的意識日益增長,台灣社會也緊跟著歐美國家的步伐,更關注動物的福利。例如,依《台灣動物保護法》中第5條規定飼主必須提供動物適當、乾淨且充足食物及飲水,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同時必須提供動物完善的照顧等。關於動物園的存廢與否,仍舊有著許多爭議,儘管設立動物園能夠發揮教育與娛樂等功能,但也同時限制了許多動物的自由。

動物傷人頻發 教育預防是關鍵

近年動物傷人事件頻傳,究竟動物是蓄意傷人還是為求自保而傷人,各界說法不一。所有的動物權益都應該受到保障,或許人們能夠透過增強教育訓練來降低傷人事件的發生。

趙若傑表示,18世紀之前,歐洲存在「動物審判」,即動物會因涉及殺人、傷害等犯罪而成為被告、接受審判。直到啟蒙運動後,才基本確立人類為法律權利義務的主體,在法律層面,動物沒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也不存在犯罪,若不幸發生動物傷人事件,檢討對象應是人類,我們應該去探究人類什麼舉動會引發動物傷人行為。

關於動物保護,楊湛湛表示,2015年發生的河馬「阿河」事件,推動了動物保護工作的進行。阿河是私人牧場的明星動物,但因牧場園區維修被迫暫時遷到苗栗安置,卻在運回的途中因保護不慎,跳車後摔斷了腿,趴在馬路上流淚,最後不幸離逝。

此次事件使社會大眾對動物保護議題的關注度增加,加上動保團體及各界努力推動修法,現行法規的妥善度已有長足的進步。例如,《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第1項指出,任何人不得以動物進行展演。展演的定義指在公共場所或公眾的出入之場,所有動物供展示、表演或與人互動。修法後,大部分展示動物的行為都已受到動物保護法的管制。

翠翼鳩長久佇立在那兒,一動也不動。攝影/吳佳宸

李朝全指出,相較於RSPCA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的動物保護協會才發展20餘年。台灣沒有動保法前,海內外動保人士將台灣動物處境告知全世界的動保組織,使其形象嚴重受損,才使台灣動物保護開始與國際接軌,逐漸促進台灣對動物保護的意識。然而英國在動物保護方面,並沒有像台灣一樣區分野生動物還是一般動物,讓所有的動物不分種類都能夠受到保障。

台灣雖然有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但在執法上卻面臨資源不足、執法人員缺乏專業訓練等問題。李朝全提及,若動物園工作人員缺乏與動物相關的教育,恐會引發傷人事件。例如,動物無法適應生活環境,就可能產生憂鬱或其他症狀。這時飼養人員應懂得如何幫助它們舒壓。

動物與管理員的關係很重要,台北市立動物園區長高俊提及,管理員應與動物建立信任關係,如加長動物的訓練時間與相處時間,降低牠們的戒心,減少與人類相處的風險。

萬宸禎表示,若發生動物傷人事件,動物定是犧牲者,因為人類為了擔起法律上的責任,往往會選擇射傷動物。為了保護動物和遊客的安全以及避免意外的發生,圈養動物園區的防護措施必須做好。例如,增加告示牌提醒遊客不得離圍欄太近。

各地動物園 特色
台灣台北市立動物園 台灣唯一有無尾熊與熊貓的動物園,還有台灣代表動物——臺灣黑熊。
肯亞馬賽馬拉公園 每年7月至10月可目睹非洲動物大遷徙,另外,還可以搭乘熱氣球,讓美景一覽無遺!
新加坡動物園 雨林為背景,開放式概念聞名,自然形態圈養動物。
倫敦動物園 世界最早的動物園,可住在園內野生動物領域旁,有許多動物的相關體驗營,與動物拉近距離。
美國聖地牙哥動物園 美國最大的動物園,能舉辦野生婚禮,設有4D電影院體驗豐富的感官刺激,可坐巴士遊覽野生園區,有遊樂園可體驗動物居所。

資料來源/各個動物園官網、製圖/林湘潔

提供生存奪取自由 動物圈養惹爭議

中國遼寧動物園一名管理員打死一隻野獾,隨後工作人員將牠綁繩拖走。園方稱野獾沒有被記錄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為非保護動物,難道非保護動物就可以如此對待嗎?難道不是因為圈養方式出了問題?

在是否該建立動物園來圈養動物這個議題上,呂光洋支持動物園的圈養方式,他指出,雖然動物園的設立剝奪了動物的自由,但使牠們在醫療上得到保障,使動物生病時能及時接受治療,痊癒機率較高。他認為,動物園已經脫離傳統的運轉模式,它不僅提供人類學習娛樂,更扮演著生態庇護所的角色。

長頸鹿正用嘴巴開啟籠子來覓食。攝影/吳佳宸

萬宸禎認為,動物園普遍只是為了展示和表演,其圈養方式剝奪了動物的權益和自由,因為野生動物不像狗或貓可以輕易被馴化,許多野生動物不宜被人類飼養,更不可能與人類建立互相陪伴的關係。

不過台北市立動物園在動物圈養方面算是做得很好,它擁有豐富的資源、人力多、經費足,甚至引進熊貓、無尾熊等明星物種,但它仍有進步空間,應該呼籲民眾關心動物的生存現狀及處境,而不是僅僅到動物園去觀賞牠們。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斑馬正在低頭覓食。攝影/林湘潔

李朝全則指出,動物園圈養極具爭議,以動物的角度,動物園絕對不需要存在,但以人類的角度來說動物園必須存在,因為沒有動物園就無法進行教育及研究。動物園未來如何發展,關鍵在於人類的社會道德觀念,是否樂於和保育配合。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李朝全說明成立動物園的利弊。

 

台北市立動物園的台灣獼猴用嘴撕咬食物,丟到池塘中餵食水中的魚。攝影/林湘潔

精彩融媒體報導:《動物園成立與否 圈養傷害難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