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少康新村迫遷 老榮民 何處是我家?強制村民搬離不成 陸總提告一審勝訴 萬和里里長協助再上訴 – 1855期

位於萬和里溪州街上的少康新村,近期遭陸軍總部無補助條件下強迫搬遷,一月二十六日居民在法庭判決下敗訴,目前這些年邁的老榮民們,將面臨「何處是我家」的窘境。
少康新村原是陸軍總部於民國四十九年提供給單身陸軍退役軍官的居所。黑瓦屋平房、兩人分配三點七坪大的空間和公共澡堂是少康新村的原貌。
隨著時間流動、人群脈動、都市成長,大半部分的少康新村已改建為古亭地政事務所。唯一剩下的六戶人家,被列為都市更新範圍後,在得不到合理的改建及補償情況下,最近被陸軍總部以「侵建他人財產」之名,一狀告上法院。
陸軍總部在去年對少康新村發出裁撤令後,與居民協商妥善安置家眷方面未果,便委託林志弘律師,以原告身分針對居民「違反原單身宿舍規定」、「私自改建、侵建他人財產」提出民事訴訟。
八十歲老榮民面對軍方無情的告訴,無能力請律師打官司,一審判決敗訴。據規定,敗訴者要自行負擔約三百多萬法律訴訟費用。
被告李榮民的太太無奈的說,這間房子是軍方分配給他們的,擴建已跟國有財產局承租,改建只是因為年久失修,為何要告他們?還要負擔三百多萬,要是有那麼多錢也不必要住在這裡了。
協助老榮民再上訴的萬和里里長吳祚榮表示,這些老榮民都是弱勢,年輕時為國家盡心盡力,到老還要被國家告,叫他們情何以堪!當初官方所提供的宿舍是給單身退役軍官,但娶妻生子乃人之常情,更何況只有三、四坪大小如何讓一家六、七人同住在一起?
目前少康新村村民大約二十人,除了老人、小孩,其中不乏身心障礙者以及從大陸嫁過來的單親媽媽。被問到會不會擔心日後面臨無家可歸的局面,少康新村李太太說,當然會擔心,每晚都睡不著覺。
相較於李太太的恐懼,隔壁的劉太太選擇以樂觀的態度去面對。她說,他們要怎麼拆、怎麼蓋不知道,反正日子總要過下去,過一天算一天。
現在案子已提出上訴,居民也盼陸總能撤銷告訴或庭上和解,將房屋所有權還給國有財產局,讓他們根據國有財產法承租或承購,給他們安心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