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生活

【豬公祭祀2】打破傳統與動保的對峙 環保豬取代動物豬

記者 阮郁馨、黃孟凡、陳心慈/採訪報導

神豬比賽象徵著對神明的敬仰,透過祭祀神豬祈求神明庇佑,也為自己和家族帶來光榮。祭祀過後共享神豬肉也是傳統的一部分,讓各家族有機會聚在一起,鄉里的居民彼此認識,凝聚一心。

然而傳統與榮耀的背後,卻忽略、犧牲動物的生命權益比賽過程中因體重而身心無法負荷的神豬,牠的哀嚎、痛楚你看見了嗎?傳統與動保之間我們該透過什麼方式去規範與改變,讓台灣的祭典文化得以延續下去。

神豬被五花大綁送上磅秤,公開、緩慢的宰殺過程對於動物來說是一大痛苦。照片提供/EAST
神豬比賽中的法律爭議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條規定,「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故「豬」是動保法的規範對象,而神豬文化可能有以下觸法之疑慮,包動保法第5條規定「禁止虐待動物」、畜禽人道屠宰準則第10規定「畜禽未經人道致昏前,不得放血」以及畜牧法第29規定「屠宰供食用之豬、牛、羊應於屠宰場為之。」

趙若傑律師表示,先以養殖方面來看神豬比賽,神豬比賽中若飼養過程有下窟或灌食行為,就屬於虐待,已是違反動保法第5之規定。

至於屠宰部分,雖然法律上規定宗教與特殊民俗有免責事由,但趙律師說明,神豬比賽本身是不是宗教或特殊民俗有很大的爭議。神豬比賽的起源是日據時期政府鼓勵畜牧業養豬而進行的經濟活動,從時間上看並沒有很長的歷史,目的非單純祭祀,而且當初並沒有灌食與下窟的行為,這些已經構成虐待行為是後來業者為了在比賽中要爭取名次而做出的舉動,與文化宗教更是無關。屠宰人道準則第10只是關於放血的規定,不能因為有這條法律就可以在飼養過程中合法虐待畜禽。

關於神豬屠宰儀式,楊湛湛律師也談到,如果神豬在公共場合宰殺,不僅影響環境衛生,對於之後的豬肉分食,人民的飲食安全也沒有保障,恐怕觸犯畜牧法第29條。

神豬在獻祭前被活體割喉與不在養殖場宰殺可能已觸法。照片提供/EAST
政府說法

在動物保護浪潮下,也有民眾提倡應該讓政府單位宣導停止神豬比賽,或找尋其他替代方案。傳承客家文化、處理客家公共事務的客家委員會表示,作為官方單位,客委會為了維持文化多元及自主性,因此不涉入所有民間宗教信仰活動,但若發現以虐待的方式在飼養豬隻,一定是堅決反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表示,尊重民間信仰習俗以神豬酬謝神明的祭祀行為,但就飼養過重豬隻參與競賽的行為並不贊同。農委會自民國95年起持續督導地方政府每季針對神豬飼養戶進行查察與輔導,並鼓勵採用創意方式替代神豬競賽,也已請相關部會協助強化對宗教民俗團體之宣導,期逐步淡化神豬競重為祭典主軸的意象。

政府部門對於神豬競賽的說法。資料來源/農委會、製圖/黃孟凡
是誰間接推動了競重比賽  政治人物?廟方?還是你?

祭祀的神豬競賽是行之有年的傳統文化,儘管目前要求停辦的呼聲高,但因為涉及的文化層面及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使得傳統非一夕之間可以做出改變。

1.政治人物:

雖然目前政府的施政方向是輔導人民以其他替代方式進行祭祀,然而在尚存的賽豬場合當中,卻常看見政治人物以個人名義對比賽進行頒獎表揚,這樣的舉動被質疑為是「變相的鼓勵」。

2.廟方:

廟方的立場一直都備受動保團體關注,不少人認為廟宇既有停辦比賽的權利,但其消極態度無疑是助長這項競賽。

桃園林口竹林山觀音寺總幹事陳建置對此回應:「廟方一直都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我們提供場地,但無權去干涉信眾以何種方式來祭祀神明,不過也很樂見其他替代的祭祀方式。」

3.民眾:

對於神豬比賽當中牽涉到的動保、法律等問題,並沒有太多的了解與關注,導致民眾自身形成出一種漠視的態度,間接導致競賽持續舉辦。

神豬競賽中三方糾葛示意圖。製圖/黃孟凡
打破傳統僵局 環保豬大放異彩

今年1017日適逢觀世音菩薩成道紀念日,位於林口的竹林山觀音寺,祭典神豬的數量在全盛時期高達近50隻,然而在今年只剩下一隻神豬,其餘的六大鄉里則均以「創意神豬」來表達祭祀心意。

大湖里里長蔡招治今年率先採用環保方式,用當地回收站的回收物品,帶領里民一同組裝完成極具創意的「環保豬」,她坦言雖然過程遭遇質疑,但她認為祭祀方式會隨著時代潮流改變,但信眾對神明的誠心是不會變的。

桃園大湖里製作的環保創意神豬。攝影/阮郁馨

當傳統文化碰上新潮流,衝突與抗爭可想而知,但我們可以看見在2019年的今天,各方正在積極尋求出路,既不傷害動物又能保有神豬祭典的文化方式,開創一條全新道路,延續信徒對於祭典文化的心意。

精彩融媒體報導:《傳統與人道拉扯 ─神豬比賽存廢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