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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期待的懷孕 消失的墮胎數據統計

記者 林佩萱、周佳慧、夏珮純、王映文/採訪報導

「當下最大的感受是恐懼跟無助,我很不知所措。」有過墮胎經歷的小娜(化名),一句內心話道出許多女性面對意外懷孕的心聲。近年來性觀念逐漸開放,性行為年齡層下移;加上多數女性不願生太多胎,導致越來越多人可能面臨到人工流產的問題,但在台灣墮胎議題至今仍爭議不斷,無法達成共識。

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及中央健康保健署資料顯示,2017年的人工流產件數近3萬人,是同年份18萬新生兒數量的六分之一。但據蘋果日報2017年報導,醫師公會推估台灣每年墮胎人數高達50萬,官方回應統計資料為24萬,黑數則難以估算。報導數量與官方公佈有明顯落差,彰顯出台灣社會隱藏的墮胎問題。

不管選擇手術或藥流進行人工流產,女性都須簽署終止妊娠同意書,並勾選人工流產之原因。攝影/夏珮純

法律層面來看, 1984年起台灣發布特別法《優生保健法》,保障墮胎合法後,最常見的口服墮胎藥RU-486也在2000年核准上市。

婦產科診所院長吳柏瑜表示,「基本上很多人害怕手術,因為對手術的不了解,但因為我們從小吃藥吃到大,所以許多人會選擇藥流。」但時常被使用且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的RU-486,除了2011年食藥署為澄清謠言有提供數據外,再無相關公開資料。

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及其施行細則27條規定,所有管制藥品的收入、支出到結存數量每年都需定期申報;此外《管制藥品管理法》更規定,簿冊、單據及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均應保存五年,違反者將處3萬以上至15萬以下罰鍰。

政府單位未公開近幾年RU-486使用量,食藥署新聞聯絡室科員郭旭棋解釋,食藥署是負責管理藥品輸入輸出,以及相關違法等案件,藥品使用量則屬健保署統計;對此,健保署新聞聯絡室科員張健輝說明,由於RU-486非健保給付,因此並沒有統計資料;至於婦產科醫師公會則回應,他們也沒有資料。

除了RU-486無近年使用量統計外,吳柏瑜認為,法律規範的合法墮胎資格十分模糊,造成台灣墮胎責任大多都落在醫師及家屬身上,但若法律定義太死板,容易引發女性抗議,反對政府過多干預婦女的身體自主權。

根據《優生保健法》規定,因懷孕或生產會造成心理問題或家庭生活者都符合合法墮胎條件。換言之,只要身份條件符合資格,不管何種理由都可以合法墮胎,這對成年女性寬鬆許多;但對於未滿20歲的女性,因未達民法的法定成年年齡,需家長同意才能進行人工流產,導致不少怕家人知情的未成年懷孕者會尋求密醫,或設法利用藥流的方式自行處理。

律師張晏晟表示,許多無生育意願但不符合法墮胎條件的人,不論是否成年皆有可能求助密醫或使用其他方式導致流產,如激烈運動,這在法律上不易舉證定罪,即便制定墮胎罪,依舊無法有效管理決意墮胎的女性。

墮胎藥物之示意圖。圖片提供/婦科診所

 

  • RU-486:原名為Mifepristone,為黃體素拮抗劑,會競爭母體內黃體素的接受器,使母體黃體素無法作用在應作用的接受器上,導致母體子宮肌收縮,胚胎隨著子宮內膜自然崩落,以達到人工流產目的。目前衛生福利部所核准的適應症為「懷孕前期(小於七週)子宮內孕之人工流產」。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藥署

數據資料不足 兒少懷孕問題仍存

監察院於201711月發布的報告顯示,教育部及衛福部的統計資料,兩者均未能掌握確切未成年懷孕人數;也沒有相關資料核對機構,缺乏資源整合平台,導致政府對未成年懷孕問題的了解與現實狀況嚴重脫節。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監察院已要求兩方建立一個統整平台,從學校端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做精確統計,以制定後續的配套措施及政策。目前,衛福部及教育部承諾會在今年三月著手進行。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未成年懷孕者,只要到診所或醫院進行診斷,機關一定要向上通報;後續若要墮胎,需要法定監護人陪同,人工流產手術選擇權反歸監護人所有。

婦產科診所之示意圖。攝影/林佩萱

現今社會對未婚懷孕的學生仍存有偏見,「很多學生在未婚懷孕的時候是驚恐的,然後不敢說出來、不敢求援。」心理師邱逸芳說明,許多未成年懷孕者,考慮家庭因素、輿論及同儕壓力,大多會選擇自行購買藥物或找密醫等方式解決,這樣一來,不僅要背負的風險增高,母體與胎兒的危險性也大大提升。

事實上,正確的性觀念才能幫助未成年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以健康的觀念來講,我們對在學校端、家庭端對性平教育或性教育還必須加強。」王美玉認為,政府應加強對未成年懷孕數據統計的準確性,才能對症下藥,保護這些未成年的健康與安全。

無法傾訴的傷痛 創傷不分男女

「我一直在釐清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的意義是什麼。」剛結束墮胎不到半年的小娜(化名)表示,她從不認為自己經歷了失去,但有時仍感到困惑,憂心未來伴侶是否能接受,也害怕被父母或不熟悉的人責怪。

對父母來說,墮胎或是意外流產都可能在他們內心刻下一道深長的傷疤,心理諮商師李政達坦言,這樣的創傷並不易被發現或是得到治療,因為經歷過的人大多會刻意隱瞞或選擇忽略。

李政達表示,除非是在醫院透過婦科醫師轉診過來的個案,否則很少人會因單純的墮胎議題主動尋求幫助,一般都是等到家庭或伴侶關係出現問題,才會間接提到墮胎所產生的影響。

根據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的研究顯示,墮胎後症候群PAS)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特殊案件,常見症狀是罪惡感、焦慮、憂鬱、壓抑性失憶、閃現回憶等等,芬蘭政府的研究報告中更指出墮胎女性的自殺率是懷孕生產女性的六倍。

墮胎後症候群的出現不分性別,也不容輕易忽視。攝影/王映文
心理諮商師邱逸芳。照片提供/邱逸芳

心理諮商師邱逸芳說明,儘管墮胎者皆為女性,但其實男性也可能患有墮胎後遺症,症狀包括應對能力下降、性關係恐懼、焦慮失眠等等。她解釋,每個重大災難都有一個同心圓,位在中心的是親身經歷災難的人,然後外圍是目睹者,「墮胎對於女性當事人來說,它是一個身體直接侵入性的體驗,所以她是在那個影響輪的中心,而男生他是間接受影響的。」

「不過有一個迷思,其實間接並不代表受影響的程度就比較小。」邱逸芳說明,男女雙方皆可能受到墮胎後遺症的影響,即使是周遭的親人,也可能需要接受輔導,雖然程度會根據個人對於定義墮胎不同而有所區別,但不論所受到的創傷有多大,都不該輕易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