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聘移工問題多 仲介制度難廢除

記者 李宗澤、黃玟綺、程淇/採訪報導

勞動部於2007年成立直聘中心,推動直接聘僱移工制度,提供雇主另一個雇用外籍移工的管道,讓移工即使不用繳交仲介費也能來台灣工作,同時也減輕移工的經濟壓力。然而,近年來監察院調查《直聘中心職能不彰——引進移工比率低》一案,發現以此管道引進外勞的比例低於一成,而仲介剝削移工的糾紛仍持續上演。

跨國剝削難罰 違法事件層出不窮

根據勞動部統計,2019年底在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多達71萬人。其中將近九成是藉由民間仲介公司辦理來台,卻也衍生出許多問題。

自台灣開放移工來台後,每年來台的外籍移工人數,呈現穩定的成長。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資料庫、製圖/黃玟綺

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舉例,由於移工尚未抵台,有些母國當地的仲介,料準台灣政府無法跨國查辦,移工在母國就先被要求繳交一筆6000元美金,相當於新台幣約17萬元的費用;母國仲介再將其中三分之二以私下匯款的方式,轉入台灣仲介的戶頭,聯合剝削移工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員陳容柔也表示,每個移工在台灣所支付的仲介費通常符合法規,而超收的仲介費大多是來台前,在母國借貸以支付給當地仲介的費用;她也透露,台灣的仲介公司曾私下承認和國外的仲介公司有金流往來,顯然已經形成地下化運作的體系。

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同時也是移工的安置中心,裡面有些移工受到雇主不平等的待遇、有些則是被仲介剝削。攝影/黃玟綺
越南移工辦公室負責人阮文雄專訪

工作性質有出入 生活環境沒選擇

陳容柔說,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接到滿多個案都是有關AB契約,所謂AB契約,指的是同一筆買賣,簽訂兩份契約,一份真契約、一份假契約。在母國簽約、應徵工作,實際來台後,所做的卻和當初簽約的內容完全不一樣。

「有些年輕的移工來台前,以為是要來當家庭看護,來台後才知道是要去工廠工作,但是他們也別無選擇。」菲律賓籍移工阿雅表示。

阮文雄也提到,在生活條件上,移工沒有太多權利可以選擇自己居住的地點,尤其是有些雇主貪圖便利、省錢,把工廠閒置的空間直接當成移工宿舍。除了生活品質惡劣之外,安全性也大大降低。

他說,其實移工可以搜集事證,透過書面或是撥打1955勞工申訴諮詢專線向勞動部檢舉,不過必須要承擔被僱主辭退的風險,移工為了保住工作,多數會選擇隱忍。

移工對契約內容不了解的情況下將損害其權益。攝影/李宗澤

直聘誘因不足 多數雇主仰賴仲介

為了改善移工的就業劣勢、增加雇主僱用移工的管道,勞動部於2007年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欲簡化聘僱流程之外,讓雇主和移工不用負擔仲介費。但是大部分的雇主,仍選擇透過傳統仲介,尋找合適的外籍移工。

勞協會員陳容柔說,直聘制度最大的問題之一在於,直聘中心只是負責收發文件的單位,最終文件仍舊得回到勞動部審核,發揮不了機關本身「簡便」的作用。而且直聘的申請程序繁瑣、文件過多,種種措施設計不良,讓大部分的雇主打退堂鼓,普遍使用意願低。

不願具名的人力仲介業者陳先生表示,公司負責的服務細項,林林總總超過100種,移工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問題能即時給予協助之外,也有提供心理諮商的服務,這些都是直聘無法提供的。直聘除了移工的身心狀況需要雇主自行管理之外,其餘各項行政手續例如健檢、居留證效期等,如若未依規定辦理還得面臨罰則。

民間仲介公司服務多元且完整,是多數雇主選擇聘僱外籍移工的管道。資料來源/人力仲介陳先生、製圖/程淇

況且,一般雇主對於各項法規不見得都能全盤了解,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一不小心還可能產生糾紛。雇主需要親自跑流程送件、負起管理責任,勞心勞力,相較之下選擇人力仲介確實為更上策的選擇。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和各國非官方移工團體,每年屢次向勞動部訴求廢除仲介制度,希望能透過官方政府直聘的方式,減少移工的壓力。

「只要需求仍然存在,跨國人力仲介就不會被消滅!」國立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張其恆說。

雇主絕大多數不可能直接到印尼或越南,刊登廣告招募或面試外勞,須透過仲介辦理。直聘中心不是雇主,其本身就是仲介,只不過是公營的仲介。現在的直聘制度和私人仲介兩者在市場競爭,若服務能滿足雇主需求的一方則獲得選擇。如果是要消滅仲介,直聘制度顯然是失敗的。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我國政府對他國政府引進勞工的方式,在引進的過程中,因為涉及兩國,複雜性相當高;更何況聘雇,其實都是移工和雇主自由市場選擇,若硬性規定廢除仲介業,恐導致市場混亂。

移工就業靠仲介 未工作先負債

阮文雄說,安置中心裡有許多移工透過仲介轉換工作時,需額外付出6萬至12萬新台幣不等的「買工費」,甚至曾發生付了錢,卻得不到工作的詐騙案件。菲律賓籍移工阿雅和印尼籍移工Nani,她們都有朋友在換工作時,需要額外支付買工費給仲介的經歷。

移工對於工作上的需求多數選擇忍氣吞聲,深怕向仲介反映後會有被雇主辭退的風險。攝影/李宗澤

蘇裕國表示,移工來台找工作,常因語言不通、容易產生資訊不對等,勞動部已在「移工轉換雇主專區」增加4國語言使用界面,讓移工能使用母國語言瀏覽雇主資料,隨時掌握最新資訊。

不過他也說,查找雇主資料並不能知曉所有的雇主,同時還有個資保護的問題,變成雇主端想要找移工,移工端也要找雇主,這中間就需要一個媒合,像是仲介的存在。

《就業服務法》第40條規定,如果聘雇期滿,想要轉換工作,不能跟移工收取買工費。但是仲介可以向雇主收取相當於移工一個月的薪水、2萬3800元上限的介紹費。對於違法收取買工費的個案,只要移工提供具體事證向勞動部申訴,勞動部就會去查處。根據勞動統計資料庫,自2017到2019年止,每年都有5000-6000件移工申訴仲介的案件。

此外,依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標準,仲介公司依法僅能按月向移工收取「服務費」,第1年、第2年、第3年每月收取服務費分別不得超過新台幣1,800元、1,700元、1,500元。

勞動部在2019年設立了專案訪查小組,特別針對仲介公司有無超收仲介費用進行稽查,實際上也查處到四件,依法裁以違法收取金額10至20倍的罰鍰,後續勒令停業三個月至一年。同時透過政令宣導移工,保護自己的權益。

蘇裕國不諱言,若仲介刻意要收費,也會躲避追緝,透過現金的方式交易,並且不會開立收據,這種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查辦有難度。

制度需完善 扭轉移工就業劣勢

人力仲介的廢除是勞協長期主張的訴求,反對在市場機制與就業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被剝削、壓迫的處境持續發生。阮文雄指出,雇用移工之後的管理責任,本來就是台灣雇主應該承擔的,卻被養成不好的習慣,過度仰賴仲介公司。

直聘制度過程一旦完善,讓雇主滿意,使用意願提高,私人仲介自然就會減少,最後再來談廢除仲介制度的問題。陳容柔說,「這個問題就像學校一樣,學校有分公立和私立,若你覺得公立學校不好,那你可以選擇多付一點錢去私立學校,這就是直聘制度和仲介制度的關係。如果連直聘制度都做不好,又該如何廢除仲介制度?」

家庭看護工之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作業流程圖。資料來源/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製圖/陳妍瑧

人力仲介是長期以來自成體系的制度,倘若突然抽離,影響層面非常廣。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蘇裕國表示,勞動部雙管齊下,期望改善直聘與仲介管道的品質。在直聘的制度上,勞動部近期已公告將新修規定,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移工尋找新雇主,使期滿轉換工作的移工,資訊可以充分自由流通,降低倚賴仲介的程度。

全台各縣市也有設立訪查人員,移工只要來到台灣就業,地方政府的訪查人員必須要在三個月內,到移工實際工作的現場去做檢查和訪談,同時也會整理出常被申訴的仲介公司,列為高風險名單,加強查驗。

「仲介制度因為市場機制依舊存在,貿然廢除確實會造成極大的影響。」蘇裕國說。直聘的管道仍存在缺點,但立意良好,只要加以完善,將來或許能讓移工、雇主、政府,形成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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