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使用手機觀看直播拍賣。攝影/曾理均
財經科技

網路銷售新管道 直播拍賣賺很大

 記者 謝秉憲、陳靜、曾理均/採訪報導

「起價50元,有沒有人要加價,在下面留言+1!」你沒聽錯,以往市場才能看聽見的叫賣聲,現在只要打開手機直播功能,就能夠在網路上即時將商品銷售出去。因著科技的發達,人手一機的時代來臨,改變了現今民眾消費的型態。直播拍賣搭著這股科技熱潮,成為時下年輕人創業的首選。影音結合線上互動,讓消費者可以即時看到商品、提出問題,也能透過留言、私訊直接下標,最後經由宅配方式送達,讓消費者在家輕鬆購買需要的商品。

網路直播商機無限 低成本創業成熱潮

直播功能出現後,人人都可以用手機即時分享資訊,不少賣家看準直播商機,只要開設社群帳號,就能藉由平台銷售商品。相較傳統實體商店需負擔店租、水費、電費、裝修費等等,繁複又沉重的成本,直播拍賣只需向上游批貨,並透過社群網站提供的免費直播平台,就能輕鬆將商品賣出。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彰化一家賣玩具日用品的業者王三郎,過去在夜市擺攤,每月營業額破不了50萬元,2016年底開始使用臉書直播叫賣,業績翻倍成長,更破百萬銷售金額,「臉書直播現在已經變成我賺錢的主要平台!」

炎誠美食直播業者鄭安杰接受採訪時表示,個人從事直播半年時間,就已經有穩定收益。鄭安杰目前還是一名學生, 與朋友合夥利用課餘時間,設立粉絲團直播拍賣生鮮食材。憑藉生動活潑的叫賣方式,成功抓住消費者目光。他也向記者說明,原先是透過朋友介紹供應商獲取拍賣商品,近期也自己搜尋評價優良的供應商,透過多元比較降低所需成本。雖然固定經營直播拍賣粉絲團,但收益仍未達到鄭安杰訂下的目標,未來收益是否會有所突破,將成為一大挑戰。

炎誠美食直播直播影片。圖片提供/炎誠美食直播
國稅局列重點查徵 逃漏稅者恐遭重罰

期報導指國稅局動作頻頻,針對網絡逃漏稅開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文山稽徵所稅務員陳映戎解釋,直播拍賣是屬於透過網路銷售商品的其中一種型態,近年來網路平台的多樣化,因此透過網路銷售的逃漏稅案件類型比以往多。國稅局以往就有針對網路銷售進行查核,也透過多方蒐集課稅資料。而目前也將網路交易查核列入財政部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國稅局也會加強查緝是否有未辦理稅籍登記擅自營業的交易情形。

根據國稅局規定,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商品,亦或透過代銷或代購賺取佣金或手續費等等,連續六個月平均每個月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未達4萬元,可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一旦超過起徵點就需登記,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遭補稅處罰。陳映戎表示,未依規定報稅者,若是被發現有逃漏稅情形,根據原先需繳納的稅款處5倍以下的補稅罰鍰。世新大學財經法中心主任黃相博指出,通常網路業者逃漏稅罰鍰介於0.5倍至1.5倍之間,開罰輕重則取決於該業者逃漏稅次數。黃教授提醒想利用社群平台創業的賣家,在開設直播粉絲團前,需詳讀稅務相關規定,避免不小心觸犯法律,國稅局開罰並不會因故意或過失而有所區別,即使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逃漏稅,若被發現同樣需要繳納罰鍰。

業者鄭安杰提到,個人並不熟知稅務細節,公司中的稅務問題都交由合夥人負責,但對於國稅局連續六個月銷售額達8萬元者需報稅的規定,則表示清楚、瞭解,不過因公司營業額尚未達到起徵點,未來如果達標也將遵守規定申報稅籍,避免逃漏稅情形發生。而黃相博教授認為,國稅局會先從大業者查徵,以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對此,稅務員陳映戎強調,當局並不會區分大小業者,或因收益多寡而在查徵上有所區別,呼籲網路賣家自行檢視,若已達起徵點但並未辦理營業登記者,建議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行補辦營業登記並補報繳所漏稅額及加計利息後,即可免予處罰。

製表/曾理均
消費糾紛有望雙贏 法規保障雙方權益

直播拍賣礙於網路限制,消費者僅能透過影片、賣家介紹瞭解商品,並不能實際檢查,虛擬購物時常導致消費糾紛。常見糾紛包含:商品瑕疵、商品規格不符、商品不實、食材不新鮮等等。政府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制定7天鑑賞期規定,依消保法第19條特種買賣(網購與訪問)規定,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7日內無條件退貨,不需負擔任何價金。亦即網購、電視購物、電話行銷、路邊訪問推銷、賣場問卷調查推銷皆適用此條法規。但此規定例外情事有6大類商品或服務,包括易腐敗、保存期短或解約(退貨)時即將逾期;客製化商品或服務,等等。

曾任行政院消保會法制組研究員的黃相博教授敘述,雖然消保法明文規定上是指名保障消費者權益,但業者同樣享有相同保障,雙方都能依循管道尋求消保官的協助。她建議買賣雙方花時間諮詢、聆聽消保官解釋相關法規,避免因誤解產生消費糾紛。黃教授提醒網路直播業者,根據現行法規,業者不得在網路販售菸酒、有標明藥效之藥物,避免遭到行政院開罰,消費者如需購買相關產品,也建議到實體店面購買。即使是有實體店面的網路商店,只要消費者是在網路上下單訂購,就必須依照網路購物的相關規定。黃教授呼籲消費者,在購買直播拍賣商品前,可事先查看該業者網路評價,或是與長期穩定經營的直播業者進行交易,保障消費品質。

直播拍賣成績亮眼 電商觀望未來趨勢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知名鄉土劇藝人馬幼興,因朋友邀約加入臉書直播,賣起生鮮商品,直播業者阿莎力將直播利潤與他對半均分,每月收入破6位數不成問題。今年43歲的葉昇峻,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叫賣哥」,在夜市經營生意13年,今年年初他轉戰直播拍賣,目前一個月成交金額高達500萬,是過去在夜市街頭叫賣的10倍。

業者鄭安杰認為,未來直播拍賣有機會取代傳統實體店面,與一般網購平台共存成為消費型態的主流。面對不斷崛起的新興直播APP與直播業者,鄭安杰表示未來將會在不偏離自家商店原先市場取向的前提下,繼續以生鮮食品為主,多元化自家商品,提供消費者更多樣的選擇,希望能藉此刺激買氣,達到銷售目標。目前還是學生的他也期望未來可以將直播拍賣作為畢業後的職業首選,在這個行當中闖出自己的一片天。

世新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陳建良提到,直播拍賣講究的是互動性與便利性,網路直播的互動性造成消費者在直播平台上的競爭,進而刺激買賣雙方,帶來正向回饋,因此相當看好直播拍賣的未來發展。

新科技的發明,正逐漸轉變以往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從逛傳統的市場以及實體店面到只要有手機、網路,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成為消費地點。直播拍賣的出現消弭了消費者到實體店面的麻煩;拉近了傳統網拍業者與消費者的距離,更是直接將點閱率與按讚數轉換成無限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