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興隆國小安裝監視器 侵犯隱私 老師有意見 – 1887期

日前興隆國小教師向自由時報投訴,質疑校方於校園內廣設監視器,有侵犯隱私及人權的問題,不過某校方人士表示,有些老師上課遲到早退,基於不希望被發現的理由,才向報社投訴。
某校方人士表示,為配合教育局「校園安全網路監視系統建置」政策,目前有五十七所學校接受補助辦理,興隆國小也是其中之一。監視器建置於公開的場所,例如地下室、操場、活動中心,門口、各樓層走廊,絕對沒有放在教室和廁所裡,雖然有些監視器設在教室及廁所外面的走道,但不會照到教室裡面,所以沒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針對投訴自由時報這件事,校方人士表示,校園監視系統設置半年多,都沒有問題出現,只有少數一兩位老師持有疑慮,這是因為有些監視器設在大門口,有些老師擔心自己的出勤紀錄會被其他人看到,所以投訴報社,但是監視系統目的在於維護小朋友安全,不能否定系統的正面功能。
這位學校職員認為,準時上下班是教師們應當有的行為,不應為了一己之私而忽略校園安全問題,也希望經由監視系統能對這些少數老師產生規範。
不過也有其他教師表示,因為有些教室外設有監視系統,但有些卻沒有,才會造成學校聲音兩極化,他覺得學校裡面的監視器裝設在一些必要的地方即可,不必那麼多。
目前監視系統畫面,設置在警衛室、校長室、訓導處、總務處,除了警衛室全天開放畫面顯示外,其餘人員可於電腦輸入帳號密碼後,進入系統查看地下室、操場、活動中心、門口、各樓層走廊的立即性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