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洛嫻、楊金倫、謝雯欣/採訪報導
時過境遷,古蹟保存歷史與人文智慧的結晶,但面對時間洗鍊,曾經風華一時的磚瓦褪色斑駁,保留這些珍貴文化資產的重要性逐漸被重視。古蹟修復是一項浩大工程,替世人留存能夠一窺歷史的管道,如今,古蹟修復匠師因為現實問題,面臨到技藝傳承斷層的困境。
生計造成匠師斷層
木雕刻工坊老闆兼師傅的黃希宸,除了是一名已有10年木雕經驗的雕刻師傅,更在2018年取得鑿花作傳統匠師證照,開始投入修復古蹟的工作。黃希宸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每年舉辦兩次傳統匠師資格審查考試,報考者的學藝師傅須為文化部認定之傳統匠師。
考試內容有學科及術科兩類,可報名之技術項目分為十項,分別為漢式大木作、日式大木作、小木作、鑿花作、漢式瓦作、日式瓦作、泥作(即土水作)、石作、泥塑剪黏及彩繪作。他表示,原本考試項目不止這些,但因其餘技藝已失傳,所以才剩現在這些。
黃希宸提到,以石雕技術為例,現在台灣石雕匠師只剩三位,且都已60多歲。早期台灣有足夠的石雕原料能夠發展石雕技藝,而近年來原料枯竭,只好改以國外進口的方式,成本也隨之上揚;再加上台灣工資高,造成雕刻成品價格高昂、市場逐漸減少的情況,也造成石雕產業漸趨沒落。
黃希宸無奈說,原料稀有、工作機會少等現實問題影響工匠學習及傳承技藝的意願,使得傳統技藝逐漸失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取得傳統匠師證照的人數由2017年的35位,人數漸減至2019年的10位,足見台灣傳統匠師人才嚴重流失的問題。
從事修復古蹟行業多年的林鴻緯談到,古蹟修復這個產業跟很多傳統產業一樣,面臨人才缺乏及技藝傳承斷層的問題。為吸引新血的加入,產業試圖提供更多誘因,如較高的薪資、較彈性的工作環境,不過效果仍顯得有限。林鴻緯說,這是整體社會結構的問題,短時間內無法完全克服。
科技助益與衝擊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古蹟藝術修護學系教師洪耀輝表示,科技發展對系上課程來說是有幫助的。藉由精密儀器,可以準確的了解古物、文物的劣化程度,制定出對應的修復措施。以現今3D掃描技術為例,可先於電腦模擬修復步驟再評斷修復的可行性,如此一來便能夠精確掌握。
黃希宸認為,透過機器輔助檢測,可以更快速且精準的了解古蹟所使用的材質等,對工程開始的前置作業有所幫助。但黃希宸也提到,實際操作過程中,許多地方仍舊需要傳統匠師以傳統的工法來進行補修,較為符合建造當時所使用的雕刻方式,能更加貼近原貌。
黃希宸也提到,科技發展對產業的衝擊。現今許多新建廟宇會利用機器來減少建造工時,如此便可達到成本低、速度快的效果。不過,科技取代人工的模式嚴重影響產業鏈匠師的生計,在工作機會減少甚至被剝奪的情況下,匠師只得選擇轉行或面臨失業,龐大的現實壓力是產業人才流失主因,也造成技藝傳承發生斷層。
古蹟修復考量多
林鴻緯表示,古蹟修復屬於公共工程,受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政府採購法約束,多數修復案皆是來自政府機關,極少數由業主發包採購,進行小型修復。而修復古蹟必須依循古蹟的背景脈絡、文化意義及建築方式等來決定修復方式的方向,沒有一套固定可行的修復方式,每一件修復個案都是特例。
林鴻緯以曾經手的剝皮寮歷史街區修復一案來說,一百多戶早期的房子,每一間都不一樣,必須以不同的手法來操作。且每接觸一個案子就像在讀一本歷史書,這也是這份工作有趣的原因。
林鴻緯說明,相較修復一般房屋的單純流程,古蹟修復由於涉及範圍廣泛,所以即便訴求「修好」即可,但卻包含非常多層面。例如,法規面向有文資法必須遵守,而美學面向則是因為古蹟不只是建築物,同時更是具歷史文化背景的藝術品,因此多了考察及研究的前置作業,另外,在歷史面向則是修復古蹟力求恢復原貌,達到尊重古蹟的原則。
台日匠師職業環境 影響技藝傳承
面對工作機會少及薪資低的問題,台灣傳統技藝的傳承正面臨重大挑戰。相較國外古蹟修復的經驗,在保存傳統技藝及留存匠師人才方面,台灣尚有許多進步空間。匠師認為,需要政府有積極作為,才能改善整個產業的現況。
黃希宸提到,以日本的古蹟修復概念為例,他們在實際修復古蹟時以傳統技術的方式操作來留存這些傳統技藝。而台灣之所以會面臨這樣的斷層問題,是因為台灣以建造新建築的新技術去修復古蹟,遺漏了未來如何藉由維修來回復古蹟原貌的問題。
黃希宸補充說明,日本政府早期就有推動古蹟修復的觀念,所以資料庫相較台灣完善許多。以廟宇來說,在日本,被鑑定為古蹟的廟宇會以類似博物館的方式開放給民眾參觀,而非像台灣一樣讓民眾持續在古蹟廟宇內燒香參拜,因為煙燻對於已修復完畢的古蹟來說依舊會帶來巨大傷害。
黃希宸表示,日本會將古蹟廟宇作為純觀光之用來完善古蹟的保存,相對也會新建廟宇來供民眾日常參拜,如此一來既可以防止古蹟繼續腐敗、損毀,又可以兼顧一般民眾的信仰。而台灣的修復觀念是修完之後繼續使用,所以經過幾十年還是要再修。黃希宸說,希望政府可以完善古蹟資料庫統整,因為保存資料對未來修復古蹟將有很大幫助,古蹟也得以延續萬古千秋的芬芳。
古蹟修復再利用 規畫到實行復雜
古蹟不單單是建築物,更烙印著先人的生活方式與土地改變的痕跡。除了利用修復的方式來延續古蹟的價值,也可以透過再利用的方式讓古蹟再現榮景。古蹟重修之前須經過審慎的評估後才由公部門執行計畫,修復後將作為什麼用途則由修復計畫提交單位決定。
林鴻緯表示,通常古蹟要進行修復或再利用都必須透過公部門的推動才可以進行,其中必須經過提案、調查研究、設計規畫等流程,最終才能開始施工。他補充,由於近來網際網路發達,已有許多案例是由民間團體進行推動並提案給政府部門後,由公部門來執行。
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代理科長賴郁雯說,古蹟修復預算來源有兩種,政府機關的預算或私人出資。開始進行修復作業前,須先提交一份修復再利用計畫,內容必須包括整個修復工程的經費及未來營運所需的支出。賴郁雯說明,古蹟修復後能再利用作為什麼樣的用途,端看正式施工前的企劃書內容。
經過修復後的古蹟沒有固定用途,具任何可能性。中央政府也計劃建立一個資料庫,收納所有修復再利用計畫的檔案,不過是否對外開放目前還是未知數。由於古蹟修復計畫內會牽扯到私有建物,存在隱私權爭議,所以資料庫的內容無法全部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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