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電子煙外型比照真菸設計,違反菸防法,圖為三代電子煙,外型較不同。照片提供/臺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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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定位不明 廣納意見盼新政

記者 林心怡、曹華芳/採訪報導

近年來電子煙興起,開啟了一股替代紙菸的風潮,許多有意戒菸的癮君子都對這項新奇的戒菸「利器」感到好奇,但政府及民間團體卻有不同見解,造成電子煙爭議層出不窮。

什麼是電子煙?

電子煙一般由主機及霧化器二部分組成,經由霧化器添加煙油後,不需要燃燒,而是利用電池電力加熱煙油,霧化產生蒸氣。

電子煙煙油內容物大多含有丙醇、植物性甘油及化學香料,而針對電子煙油中所添加的丙二醇,該成分雖可添加於部分食品中,但添加量受到嚴格限制,然而卻沒有相關法規能夠限制電子煙業者添加丙二醇的濃度,高濃度的丙二醇對皮膚及黏膜具有刺激性,容易影響肺臟細胞,讓免疫細胞過度反應,造成敏感族群呼吸道傷害。

除了上述提到的添加物,有些電子煙油會添加尼古丁(Nicotine),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民國102年至104年11月底受理5404件電子煙檢體的結果顯示,尼古丁檢出率高達74%。因此,電子煙時常被吸菸者視為戒菸輔助用品,舒緩尼古丁戒斷症狀,達到漸進性戒菸目的,但是對於未吸菸者或曾有吸菸經驗而戒菸者,電子煙中的尼古丁仍有可能使人成癮。

電子煙吸食方式與傳統紙菸相似,但成分卻有所差異,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提供資料顯示,尼古丁電子煙含尼古丁的濃度約是2~18mg/ml,ㄧ瓶30ml電子煙補充液即含180mg尼古丁,相當於225支紙菸,約能裝滿11盒,而若以每支煙匣可注入2~6ml計算,其尼古丁量約相當於12到36根紙菸。

含尼古丁電子煙的每支煙匣約可注入2~6ml煙油,約12至36支紙菸。資料來源/衛福部國健署。製圖/吳芝妍

此外,國健署提及美國一份於西元2014年研究電子煙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報告指出,於室內環境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消散,且室內空氣中可測得大量的丙二醇、甘油及尼古丁,同時伴隨高濃度的PM2.5微粒,又電子煙煙霧之微粒濃度比紙菸高出約40%,因此電子煙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應較傳統紙煙更為明顯。

美國科學促進學會(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AAAS)於2016年年度研討會中發表一項電子煙使用與個人免疫基因表現的研究論文,比較吸菸者、電子煙使用者以及完全不吸菸亦無使用電子煙的研究對象,發現電子煙使用者的免疫基因抑制情形比傳統菸草使用者高了6.7倍,而當免疫基因被抑制時,肺臟細胞對於吸入性化學物質或生物性病菌的抵抗力將隨之降低,將提高呼吸道損傷、感染、或肺部疾病的風險。

戒菸vs.成癮 電子煙掀論戰

電子煙於近期興起了一陣風潮,同時也引發支持與反對兩方的論戰。就健康而言,許多人認為電子煙對人體的危害相對低,相較於傳統紙菸,電子煙不僅少了焦油及許多菸草燃燒後產生的有毒物質,無臭的特性更增加大眾的接受度,甚至有人提出「以電子煙戒菸」的提議,支持欲戒菸者改吸食電子煙,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逐步戒除菸癮。

然而,反對者卻主張電子煙含有甲醛、乙醛、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鹼等有毒物質,長期吸食將大幅提升罹癌率。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具成癮性,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容易導致吸食過量與中毒。針對「電子煙是否能協助戒菸」的爭議,衛福部國健署則表示,目前尚無科學數據能證實電子煙助於戒菸,因此針對電子煙的推測仍待更多有根據的資料予以證實。

「既然政府提供多種合法的戒菸管道,為何要冒險吸食有安全疑慮的電子煙呢?」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的主任林清麗說。她表示,臺灣有75%的吸菸者有想戒菸的念頭,但由於戒菸過程十分艱難,多數人往往會半途而廢導致戒菸失敗,許多人為了成功戒菸而開始吸食電子煙,不過她認爲,這只是業者的行銷手段。

電子煙業者開發可樂、水果等多種口味的煙油,藉此吸引年輕族群。攝影/黃于庭

舊制度漏洞多 衛福部新草案將上路  

臺灣目前將電子煙分為「含尼古丁」及「不含尼古丁」二類,針對二者的法規及處理方式不同。針對前者,政府將其歸類為藥物,屬偽劣假藥,其生產、製造、銷售部分都將依「藥物藥商管理法」處理;而後者則不能稱為藥物,因此不能提及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隱含醫療效用的標示或宣傳,否則將違反「藥事法」。此外,如果電子煙仿效紙菸外型,或有廣告、促銷、在禁菸場所使用或販售電子煙等行為,則依「菸害防制法」處理。

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表示,為防止青少年藉吸食電子煙進而提早接觸菸品,及有效避免國人暴露於有害的電子煙及其二手煙霧環境,衛福部將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將吸食電子煙視同吸菸,明文禁止於禁菸場所吸食及禁止廣告贊助、禁止未滿18歲者及孕婦使用電子煙,且不得供應電子煙給未滿18歲之青少年;業者除非依照「藥事法」查驗並通過登記取得許可證外,禁止私自製造、輸入或販售電子煙及其零件。而政府為了落實開放透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通過後將給予一段緩衝時間,希望各界能瞭解修法草案內容後並提出意見,作為後續修法參考。

衛福部國健署製作文宣以宣導電子煙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圖片來源/衛福部國健署。

而針對國內電子煙的相關政策,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李崇僖表示,政府可能是擔心電子煙濫用的情形發生,因而至目前為止,針對電子煙仍持保守態度,尚未訂出明確規範。他認為政府應正視問題,並聯合各專業領域的專家與機構一同進行研究,訂定更完善的政策,才能有系統地管理電子煙,但他也說到,這是一項十分艱困的任務。

數據顯示臺灣多數民意仍傾向加強電子煙的管制。 資料來源/衛福部國健署、製圖/黃于庭

臺灣電子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李浚豪則表示,許多國家皆特別針對電子煙訂定相關規範,但台灣從民間至政府對它的認知仍停留在早期觀念,消極態度導致國內電子煙地下化,不僅無法有效控管電子煙的品質,更因此放任黑心業者為所欲為,致使惡性循環。對此,李浚豪希望政府能多參考鄰國以「有無含尼古丁」為依據,分別規範電子煙的作法,開放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希望能提供更多溝通管道並廣泛採納各界的意見,以保障電子煙業者及民眾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