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淑琪、藍妮蒨、王寧寧 / 採訪報導
2020年10月28日晚間,就讀長榮大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獨自步行至校外租屋處,慘遭歹徒梁性侵並將其殺害棄屍。
遇害事件發生後,隨即引發台灣及馬來西亞高度關注,各界紛紛討論法律判決的可能性與兩國法制差異,伴隨此案件的發展,關於台灣治安疑慮與境外留學招生等影響皆不容小覷。
強化校園安全 長大APP新增緊急求救功能
案件發生後,鍾姓女學生所就讀的長榮大學也亡羊補牢,積極推動相關安全措施,除了在校內加強監控進入校園的所有通道及車輛辨識,在校外周邊也配合台南市府、警方和社區,聯合組成夜間巡守隊,更在原有的APP「虎皮同學!我問你」,新增緊急求救直撥及定位功能,能一鍵撥打校安中心或派出所電話,並連結內政部警政署110視訊報案系統。
鍾姓女學生不幸遇害的事件一出,造成全台譁然,各個學制單位也不敢馬虎,就讀世新大學新聞學系的馬國籍王同學表示,學校在第一時間就發出關切訊息給予在校內就讀的馬來西亞學生,提醒大家夜晚外出時,務必結伴同行注意自身安全;針對校內非馬來西亞的同學,也在當天透過電子郵件呼籲全校師生務必強化安全意識。
雖然長榮大學與台灣各機關單位、學校均積極對此事做出改善與補救方案,但鍾姓女學生在台遇害的案件,仍對馬來西亞華人圈投下了一記震撼彈,同時也對台灣治安產生疑慮。馬來西亞家長吳碧芬表示,女兒在台留學近三年,聽到這個消息時非常擔心,只希望女兒能多注意自身安全,好好保護自己,並叮囑女兒要時常和遠在馬來西亞的家人保持聯絡。
從馬來西亞來台已就讀一年的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學生葉俊毅也提到,雖然發生了悲劇,但不會因為此事來斷定台灣的治安。葉俊毅說:「我本身會做好保護自己的措施。」在事件發生後,政府的確在校園調派更多的警察以確保學生的安全,此外學校的國際處也會特別關照各個僑生及外籍生,提醒各位同學注意自身安全。由此可見台灣對於校園治安方面,可謂相當重視。
馬國媒體大幅報導 判死刑與否引發熱議
長榮大學命案發生後,馬來西亞各大主流媒體也相繼頭版新聞報導,馬來西亞東馬區《詩華日報》要聞版更是以大標「大馬留台生遇害,兇嫌雙親發道歉聲明『以命償命是最好交代』」刊登。此外,主要發行範圍為北部馬來西亞華人社區的媒體《光明日報》,事發後更於頭版頭條刊登「【大馬女生台遇害】死者雙親:恨不得嫌兇判絞刑一命償一命」,披露鍾姓女學生雙親抨擊長榮校方未在第一時間通知家屬,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馬來西亞媒體報導內容,除了轉述台灣外電消息與被害者家屬的態度外,隨著案情進展也有許多相關報導,尤其對於兇嫌是否將被判處死刑一事,在馬來西亞華人圈更是被大幅討論的議題。
於此時刻,曾任警大教授的國民黨籍立委葉毓蘭於社群網站中發表個人意見,直言兇手過往有偷竊女性內衣褲的前科,加上精神科醫生「特殊性偏好症」確症判定,在台灣像他這樣絕對不會處以死刑,因此被害者家屬盼「一命換一命」的訴求,在台灣一定不會成功。
針對此言論,馬來西亞發行量第一大的中文報章《星洲日報》隨即刊登一則「張慶信:指嫌犯有病癖能逃死刑,台立委言論令人心寒」報導,由馬來西亞民進黨國會議員主席拿督斯里張慶信於內文質疑台灣司法公正性,認為葉立委應謹慎發言,不該試圖將精神病一詞做為嫌犯辯證,並呼籲大馬學生來台留學前須慎思。
馬國女大生命案判決 律師研判兩種可能
根據最新偵檢相關新聞指出,此命案於12月25日於橋頭地檢署偵結起訴,凶嫌梁育誌遭檢方求處死刑。在命案發生後,凶嫌的親友早已不堪其擾,因此對於檢方所提出刑罰,僅回應:「判死刑就判死刑」。
對於這起命案,現任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林智群透過法律角度分析,可能將引用刑法第226條第1項與刑法第226條之1,前者法條是加重結果犯,行為人基於「故意性侵」而實行犯罪,卻未料「造成過失」嚴重之結果,事件結果是「過失」所造成,因此刑度較輕,可能判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後者法條是結合犯,指「故意犯罪」加上「故意犯罪」,簡言之,指行為人想性侵對方,性侵完殺掉對方「先姦後殺」,結果都為「故意」造成,因此判刑較重,得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林智群針對刑法第226條之1補充,若情況則是先殺後姦,只會成立殺人罪跟侮辱屍體罪。
在馬來西亞當地擔任巡警的吳佑認為,以個人角度當然希望犯罪者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是能判死刑最好,其次才是終生監禁,他表示如果不這樣做,爾後可能會有更多無辜的人受害。
與日女大生命案手法相同 兇手免判死
早在三十年前,台灣早已發生類似手法案件,即來自於日本的女大生井口真理子命案,死者是1990年4月獨自來台旅行時不幸遭計程車司機劉學強殺害分屍,案件過程慘絕人寰,震驚台灣社會。儘管檢警於台南一處尋獲屍骨,宣告破案,但死者頭顱至今仍未尋獲。
此事件引起日本政府高度重視,並且重創台灣形象,間接對觀光業造成巨大影響。原先兇手劉學強被法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嫌,判處死刑,但卻因個人符合精神異常條件獲減刑,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與褫奪公權終身,至今仍在獄中服刑。
兩國死刑現況 台執行率低 馬國處以絞刑
在台灣與馬來西亞,死刑存廢一直都是大眾非常關注的議題。但迄今為止並無任何國家的執行數據能夠顯示,在執行死刑的國家中,犯罪能有效地被遏止。而在「法律」與「人權」的層面上,同時也存在著各種爭議,因此次馬國女大生命案的發生,也再度讓「死刑」成為台馬兩國的討論焦點之一。
在台灣,法律上仍維持有死刑,但漸少執行。以現況來說,根據法務部統計處資料顯示,自民國99年到民國109年10月份,死刑執行最高人數於1997年高達38人,逐年遞減。至今尚有38名死囚待執行死刑。
受到國際人權運動影響,近年來許多非政府組織也積極倡議廢死行動,台灣雖未明確公開廢死宣言,但根據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民調顯示,在每一件抿滅人性的刑事案件發生後,社會支持死刑的風氣始終大過於廢死。
根據馬來西亞刑事法典,若涉及謀殺、強姦致死、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等重大罪刑,則將可能被判處死刑,通常法定死刑分為刑罰唯一死刑與最高刑罰的死刑。其執行方式則延續被英國殖民時期與伊斯蘭教法,多以絞刑為執法方式。
命案新聞報導一出,許多網友紛紛表示,希望能引渡兇手到馬來西亞接受判刑。台馬兩國目前未簽訂引渡協議,根據引渡法第4條規定,「請求引渡之人犯,為中華民國國民時,應拒絕引渡;但該人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請求引渡後者不在此限。」因此當兇手本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且在台灣犯罪時,就表示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依法律規定是不會引渡兇手至馬國接受司法審判。
遇害的馬國鍾姓女學生家屬痛心呼籲台灣司法,盼加害者能以一命償一命,但以往多數犯罪者僅局限於「有可能被教化」的保護傘下,使被害者與社會大眾極有可能須承擔著犯罪者假釋後重出社會的恐懼中。
傷痛不因死刑執行結束 學者:正反雙方意見都值得採納
面對社會大眾普遍對於廢死支持者的不理解,世新大學口語傳播暨社群媒體學系專任副教授李佩雯表示,反對死刑並不代表認為加害者不需受罰,或是加害者不用得到任何補償,只是一切的傷痛並不會因為死刑的執行就結束。
犯罪後痛改求饒的案例常見,但痛下殺手前真正審思過死刑的犯罪者甚則是少數,李佩雯認為,將被害者處以死刑並不能解決社會上真正存在的問題,但這個社會必須共同負起責任,去檢討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差錯,導致產生許多加害者與被害者,我們需共同行動與思考如何生存在一個更好的社會中。
李佩雯說:「我們很難想像已廢死後的世界如何運轉,在理想的廢死制度與配套措施來臨之前,死刑的執行是必然存在的。」關於死刑的存廢,雙方都無絕對正確的數據去顯示社會該遵循著何種制度運作,因此正反雙方意見都值得被採納與進行公平的討論。
近幾年重大案件不斷衍生,大眾多將焦點轉移至死刑存廢與否的論戰上,因此在刑事案件討論之餘,社會共同發聲權彷彿進入沉默螺旋。若以台灣來說,大多數民眾支持死刑,認為必須對受害者付出代價,秉持著維護社會正義的口號,檢討廢死倡議者之觀點,反之,支持廢除死刑的聲音逐漸被掩蓋。
李佩雯認為,若是社會能有更好的司法改革,或任何來自加害者及政府不同形式的賠償,再結合各個不同專業領域聯合設計出一套更好的司法制度,最終能有更好的司法環境,就不會再有人成為加害人與被害人了。
疫情加命案 衝擊110學年度新南向招生
每年10月至12月期間,正值馬來西亞學生向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報名秋季入學的階段,在馬國女大生憾事發生後,台灣除了面臨少子化的招生困境、新南向人才培育之相關政策的推行之外,和東南亞國家協會之間的關係必須審慎經營,未來我國在招收國際生上,勢必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
馬國女大生命案造成台馬兩國高度關注,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使台灣南向招生政策面臨衝擊。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主任杜聖聰表示,確實有些學生可能因為疫情就不來了。以傳播學院學費大約要5萬多,來台須先隔離至少要花費3萬,再加上生活費與機票,零零總總少說要10萬元,以馬來西亞1:7幣值來算,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數字。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顯示,配合我國政策長期推出「以人為本、雙向交流」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馬來西亞學生來台數在2017年曾高達1萬7079名,至2019年逐漸減少為1萬5741名,2020年則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因素所影響。
因台灣與馬來西亞的文化氛圍相近,在馬來西亞華人海外留學的選擇中,台灣為多數大馬學生的首選。而台灣政府因應少子化政策,積極推展的新南向人才培育政策,正好能讓來台的大馬學生與台灣同學進行實質化的教育交流,藉此也與東協及南亞國家達到互利合作夥伴關係。
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為發展台灣與東南亞國家雙邊的交流,實質上主要以「教育面」來深化台灣大專校院與東協、南亞國家的關係,其宗旨為使人才進行跨領域、跨國界學習,以達到互利的夥伴關係。
台馬文化相近 吸引獨中學生來台
在馬來西亞,除了學校基本制度分為國立、獨立及私立外,上課所使用的主要語言也有不同,而與台灣最大的差別為,馬來西亞並無國高中之分,只要讀完小學(7歲-12歲)並繼續升學的學生,就統稱為中學生(13歲-17歲)。
大馬中學教育是一套五年的強制性教育,分為華文獨立中學(獨中)、私立宗教中學與國際學校,中學畢業前學生可自行決定是否報考大馬教育文憑考試(SPM)以作為升學管道,或選擇直接就業。畢業後的升學管道可分為4種,分別為馬來西亞高等教育課程(中六)、國際學校的A-level、私立高等學府的先修班和出國留學,家庭經濟能力較好的學生就會選擇出國留學。
根據教育部108學年度統計,新南向人才培育計畫吸引來台就讀的境外學位生,前十所學校由銘傳大學蟬聯第一,其中地區分佈以東協馬來西亞485人最為大宗。杜聖聰說明,南向招生主要是以馬來西亞最多,印尼也有,且目前積極往泰國發展,包括泰國、日本都呈現穩定的招生狀況。
台灣面臨少子化現況,國內大學境內招生狀況不樂觀,於是新南向政策瞄準東南亞國家市場,推出各項政策,如多樣的學習資源,更提供來台就學境外生清寒補助金與助學金,設計一套華語文進修與長期實習等專業課程,積極鼓勵境外學生來台就學。
而大馬的華人中學生在畢業後選擇來台留學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語言相近,同樣說中文且文化氛圍相似,學生可稍減對異國的疏離感,加上科系選擇多元、學費相對便宜,學生還能在就學期間半工半讀賺取零用錢,減輕父母的重擔。
葉俊毅表示,他在中學畢業選擇大學時,一開始有考慮澳洲、英國等西方國家,但考量其學費和生活費與台灣相比之下較高,最後決定來台灣深造。
在馬來西亞,有許多人會認為台灣的文憑不被國家承認,但實際上是依機構而定。假設在台就讀的大馬生畢業後持有台灣學士文憑,想回國選擇進入政府機構就業,那此文憑極有可能不被所屬單位認可,因此大多數在台畢業後的大馬學子在回國後,多以私人企業就業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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