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工作者常拿著長槍短炮穿梭各大重要事件。攝影/趙宥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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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工作「媒」勞權 畢業後,你還要當記者嗎?

記者趙宥寧、高子涵/採訪報導

過去每日一刊的報紙,隨著科技發展,被電視、網路逐步取代。近幾年間,網際網絡、社群平台和智慧型手機的普及,「即時、快速」更成為新聞產製的主流。但科技始終僅是個訊息傳遞的媒介,在媒介的背後,這群「訊息再現者」背負著傳遞訊息的使命,究竟在即時新聞的浪潮下,他們還撐得住嗎?這個答案讓人猶疑。

上月日本適逢國內大選,選舉動態24小時即時更新,傳言一名NHK女記者一個月內加班159小時,遠高於法定界線,最後不幸過勞死亡。將地點拉回台灣,舉凡颱風來襲、大選將至,或各種日夜間的新聞突發,往往都讓新聞工作者無不繃緊神經,枕戈待旦。

根據105年由台北市勞動局率先發起的媒體「陪同鑑定」勞動檢查制度,在34家員工人數超過100人以上的大眾媒體中,竟沒有一家合格,達100%違法。其中,又以「未給付加班費」、「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三大違法情形最為嚴重,總裁罰金額更高達新台幣1522萬元。

專責此項業務的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秘書葉思延說明,這回媒體專案勞動檢查,除了採取「自己的人自己查」的專業人員陪同鑑定作法,也更進一步針對記者可能面臨的超時工作問題,查閱記者的發稿時間、SNG車的連線時間,以及採訪車司機的簽到時間等進行調查。然而,在34家媒體中,無一不違法。

相較去年進行媒體複查時,葉思延說,媒體業者違反勞動法令的狀況明顯改善,其中「延續出勤七日以上的違法」比例大幅降低,但「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情形仍層出不窮。

面對媒體工作者的艱難勞動處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指出,問題出自現在媒體市場百家爭鳴,在有限的資本中,每家媒體都在用更少的資源競爭受眾的眼球,甚至塑造出廣告業主在哪投廣告,便決定那個媒體經營規模的觀念。去年網路廣告量首次超越電視達258.7億新台幣,媒體經營也逐漸向網路轉移。

網路廣告超越電視,躍居第一大媒體。製圖/徐凱威

陳淑綸也說,當今媒體從業人員由於入門門檻低,新鮮人面臨低薪處境,必須靠著跳槽來提高薪資與個人價值,間接衍伸媒體產業的高流動率,記者專業度培養不易的問題。時運不濟,人才留不住,真正想為新聞工作拚搏的年輕人成為媒體生態中載浮載沉的浮萍。

究竟該如何在這些難堪中找到新破口?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當媒體變成不再是賺錢的行業時,就會是個轉型的契機」。他批評,台灣媒體停滯了20年,更從過去亞洲龍頭,落到現在連泰國媒體的車尾燈都快看不到的窘境。然而,主要的原因在於「媒體主事者(管理者)」。

鄭一平說明,不同於媒體業主都認為自己有「社會責任」的日本、韓國,台灣媒體產業的主事者在身份上出現很大的認知偏差,甚至可以用「唯利是圖」來形容,他們的眼中沒有中心思想。鄭一平直言,台灣的記者會被民眾唾棄就是因為失去了中心思想,連羞恥心都不復存在,甚至為了追求點閱率製造假新聞。

數位化下,平面媒體的式微,社群網絡的茁壯,「點閱率」、「即時」當道的時代讓這群新聞工作者的處境更加難堪,置入性行銷、即時新聞的濫觴,成為今日新聞工作的常態,也促成媒體前輩常向後進提起的一句忠告「你畢業後真的要當記者嗎?」、「這條路很辛苦,你確定要走進來?」

大眾傳播業常見問題。 製圖/徐凱威
加班調班成常態 勞動權益如何保障 

近幾年來,媒體工作者超時勞動的問題逐漸浮上檯面,2016年的九一記者節,橫跨電子與平面的多家媒體工作者集結,宣布籌組「全國媒體傳播產業工會」,爭取自己的工作權益。

「爭工作勞權,還媒體尊嚴」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啟動籌組。攝影/甘岱民

媒體工作者所面對的問題,除了超時加班之外,還有被長官調班、放假還要去跑線以及要隨時待命工作群組等,但是往往這些人都沒有領到應該要有的加班費。中時記者李嘉偉(化名)表示,超時通常分為兩種狀況。一種是發生突發事件的狀況,有時遇到當天有大事件發生,例如交通意外,就要往事發地點移動,在半夜12點報紙送印前趕上報導,隔天才能在報紙上看到這則新聞。而通常這類的新聞,不管幾點,只要是在報紙送印前,記者們就要全力趕往現場。有些記者當天已經有自己負責的其他條新聞要跑了,但因為長官加派的關係,即便時間已經很晚了,也不得不去採訪、待命,卻又沒有領到加班費。

另一種狀況是記者自己額外的新聞線索搜集,李嘉偉表示,「身為記者本身還是要培養線人以搜集資料,那和這些人討論、聊天時間要不要算進工時裡?我曾經從台北自費遠赴高雄和受訪者吃飯採訪,當天吃完飯還要回到台北繼續跑新聞,這其實也是為了工作。」和線人或受訪者培養信任關係也是跑新聞時很重要的一環,但是這些動作,包括「吃飯、聊天」等,卻不會被歸在工作的範疇裡,為了工作而犧牲個人時間,是記者們常常遇到的問題。

而應該要如何改善記者工時不明確,李嘉偉回應,長官可以把多跑新聞的時間算近加班費裡面,當有要犧牲自己的時間以完成工作的狀況發生時,記者的心裡也會比較平衡,工資與工時不對等,已經是媒體工作者之間屢見不鮮的狀況,而爭取新聞記者的工作保障,就是全國媒體傳播產業工會不斷在提出的訴求,各方的媒體工作者也逐漸意識到自己的權益,為了記者的專業和勞動尊嚴而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