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婕、陳彥妤、吳芊芊/採訪報導
動物權利近年來逐漸受到人們重視。日前法羅群島的大規模獵鯨事件,使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護間的衝突成為熱議。在台灣,為保持傳統文化而狩獵的原住民,常遭到保育人士撻伐,被迫與野生動物的瀕臨絕種問題劃上等號。台灣現階段保護動物的法律有《中華民國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希望在法律的保護下,保障動物權利。
近幾十年來,動物保育一直是全球關注的議題。2021年9月,丹麥的海外自治領地法羅群島,展開大規模捕鯨行動。根據BBC報導,此行動屠殺了1428隻海豚,染紅大片海洋,引發全球譁然。
法羅人將食用鯨魚肉視為他們的生活文化,為了維護傳統習俗,以船隻驅趕形式狩獵鯨豚,造成許多鯨豚因被長距離追趕而失血或缺氧,最後再用特殊工具加以殺死。每年大規模的獵殺都引起文化保育人士的批評譴責,但法羅島民認為這本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不該消失。
保有狩獵文化的台灣原住民
台灣的原住民為了保存傳統文化,仍然每年進行狩獵活動,而野生動物保育問題與原住民狩獵之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在狩獵活動上不僅包含歷史的傳統及文化的內涵,也具有宗教、社會儀式及土地關係的意義。
本身為鄒族的中正大學文學研究所教授浦忠勇說明,在部落祭典或婚喪喜慶,獵物對原住民來說是必需品,代表對神靈的重視。社會習俗如提親、結婚、建新居的宴會上,原住民也會用獵物當作禮物,表示對對方的尊敬。另外,原住民文化常是是口述的歷史,唯有狩獵這項實際行動,才能把文化繼續傳承下去。由此可見,狩獵對原住民的重要性甚大,不只是傳統,更是一種生活方式。
針對原住民狩獵,是否導致野生動物遭受殺害或瀕臨絕種問題,台東阿美族的Shara表示,原住民跟動物一起生存的時間不長不短,並不會因為原住民狩獵而導致完全絕種,城市開發及工業開發也會破壞動物生存環境,造成動物絕種的致命傷絕對不會是原住民狩獵。此外,浦忠勇笑著無奈的說:「動物減少不是因為狩獵的因素,是因為環境被破壞被開發。狩獵不可能會造成生態浩劫。」
政府積極保育野生動物 同時維護原住民傳統
台灣政府為了保育野生動物,不僅成立法規,也對原住民狩獵做出規範,希望能雙向達成原住民文化保護及動物保育,特別是在2015年的王光祿事件後,更加重視原住民狩獵及野生動物之間的平衡關係。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
為苗栗縣南庄鄉原住民的林姓堂兄弟,於2018年因用無照獵槍射獵台灣獼猴,被警方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槍砲罪嫌送辦。另外,台東卑南族普悠瑪部落的少年猴祭傳統,最終讓少年把猴子視為假想敵便將其刺死,此外界來看「蓄意殺猴」的文化,也引來動物保育及原住民文化之衝突。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鄒族狩獵是以協會每年統一造冊頒發「獵人證」,以兼顧傳統與保育。未登記領取獵人證的原住民,每年狩獵都須重新向政府申請,且申請表格及程序較麻煩,引發族人反彈。針對狩獵事前的登記及事後申請,Shara表示:「我覺得太過強硬化了,規範可以不用訂得這麼死板,直接向原住民推廣動物保護的效果會更好。」
狩獵經驗豐富的浦忠勇分享,目前原住民狩獵方式包含槍獵、陷阱獵及犬獵。家中仍有長輩有參與狩獵的阿美族人王小姐補充,目前如果是以傳統方式狩獵,不須特別向政府申報,如須是用槍枝等武器,須向政府機關申請才得以使用。
對此,宥辰法律事務所律師王振名解釋,原住民僅得使用自製獵槍或傳統陷阱法狩獵,使用炸藥、爆裂物、毒氣、電器及麻醉皆為非法不允許。
原住民雖受到法律特赦得以合法狩獵,但在狩獵手法上仍有一定限制。1989年《野生動物保育法》成立後,原住民被允許在申請獵人證後狩獵,或在狩獵前事前申請,雖造成一些不便,不過浦忠勇認為,參照其他一樣有狩獵文化的國家如日本、加拿大等,事前申請仍是必要的。
另外在動物保育上,《動物保護法》為本國保障動物權利之法律,曾參與該法律之立法工作的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李朝全說:「保育野生動物目前存在的爭論點為:到底是人類侵犯了牠們的領域,又或者是牠們干擾到我們的生活,如果要保育,就要讓牠們有存在的價值」。
找到狩獵與保育間平衡成未來課題
狩獵對原住民來說是重要傳統文化的傳承,更是密不可分的緊密相連的生活體現。李朝全建議,在野生動物保育方面的教育仍須落實,且管理機制必須確實管理,對於原住民及野生動物保育之間的衝突,仍須磨合,未來執法機關應漸進式進行宣導,社會氛圍及人民動保意識慢慢提高到能整合的程度後,形成整體性人與動物間能互相照顧及照護的動物保護法,才能達到平衡點。
文化傳承與動物保育的衝突之戰
原住民狩獵議題近來備受關注,立委孔文吉提案修訂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最新的法條改成「允許非營利自用的狩獵行為」、「開放原住民使用傳統獵具」等,雖然最後並沒有真正通過,但都讓動物保護團體及原住民團體再次產生正面衝突,要如何達到傳承文化跟動物保育之間的平衡,文化是不是也應該隨著時代去做更新及替換,都值得深入省思。
狩獵跟動物保育之中最大的衝突點在於,部分人認為狩獵行為會破壞生物多樣性,阿美族的王小姐表示他們只會捕獵夠用的,夠吃的,並不會過度去抓,且他們比一般人更珍惜土地上的任何資源,因此也認為動物保育這方面並不能僅僅是管控狩獵。
在現今社會,原住民上山打獵的次數相比之前已經少了許多,新一代的原住民幾乎都已經不打獵,就算是祭典也會有其他方法替代。邵族的阿嘉表示,商業目的是才是誘使大量狩獵的主因。在族人的觀念中,他們將獵場視為珍貴資源,兩者相生相惜,獵場文化不只是教育後代如何打獵,還包括土地利用、宗教信仰和習俗等面向。
大部分原住民都對於政府規範狩獵文化都保持和平的態度,認為雙方立場各退一步,但這之中也有認為這種規範較為侵犯的看法。「對應現今社會的做法基本上根本就沒有達到所謂原民跟政府的『平衡』,政府在有原生物的土地上做建設,我們抗議有效嗎?」排灣族的音樂製作人羅先生提到。
李朝全表示,在動物保育及狩獵這兩者因為認知不同,還有許多需要去磨合的地方。像是如果保育到一個程度以後,可以開放狩獵的時間點,或規範保育類的動物就是不能獵殺等,這之中只要大家有共識,就能找到一個平衡點。
根據台灣國家公園的官網顯示,台灣的特有物種梅花鹿在先前就曾因為大量出口鹿皮、鹿茸等遭到獵殺,又因為開墾平原種植糧食作物,導致絕種。從民國73年開始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負責「台灣梅花鹿復育計畫」後,到現在已成功復育上千隻以上,並野放讓他們回歸山林,計畫非常成功。
狩獵與動物保育價值觀雖然對立,但兩者都對於土地上的資源與物種非常珍惜。狩獵原住民來說已經不只是一種傳統文化,更是一種生活信仰及每一代族人的責任,因應時代淘汰寶貴的文化是大家都不樂見的事情,未來也希望能找到兩邊能和平相處的方式。
從原住民角度出發 看國際狩獵文化
狩獵活動不論在台灣或是國際,都有著悠久的傳統文化,而在國外和台灣又有著不同的法律規範以及看法。雖然文化有所不同,對於動物保育這件事仍就是大家的共同目標。
根據《每日頭條》網站,美國的狩獵文化可以追溯至印地安人的生活傳統。幾千年前,原住民印第安人在貧於農耕的的地區靠打獵維生。直至現今,狩獵文化已不再是只屬於原住民的活動,因在美國家家戶戶幾乎都能擁有槍枝,有些人從小接觸這樣的文化,進而將狩獵當成興趣、休閒運動之一。
相比於台灣原住民,狩獵前須向政府申請,回報狩獵成果,在美國即使各州和聯邦政府制定打獵相關法律,印第安人仍在某些地方不受規範約束,擁有打獵特權。
享有打獵特權是否算是在鑽法律漏洞?對此阿美族的Shara有不同看法,對她來說不管原住民或是印地安人都是最早生活在島上的人,動物瀕臨絕跡其實就是商業行為管理不佳,回頭來對狩獵這項活動指指點點。
Shara表示雖然不全然是因為狩獵導致動物瀕臨絕跡,不過在這狩獵輪迴裡已有一方的立場出現變動,就需要因為這個變動去更改「盡情享受狩獵」這件事。雖然各國狩獵文化不盡相同,不過在現今保護傳統之餘,讓狩獵文化與動物生態達到完美平衡是多數國家的共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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