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立婕、沈詩柔、高貫軒/採訪報導
近年來,除了中小學以及普通高級中學教育課綱規定需有音樂、美術等藝術相關領域課程,促使越來越多家長「望子成龍」,選擇讓孩子額外學習才藝如古典音樂、繪畫等,望他們有更多元的發展。2019年,文化部通過《文化基本法》,確立政府重視台灣藝文產業發展方針。在文化意識高漲的社會氛圍下,為藝文產業注入更多活水、營造健全的產業環境,仍有一段荊棘路要走。
菁英式培育
自小學教育開始,許多學校皆設有音樂科班,專門培養音樂專才。專攻古典音樂研究的音樂播客主持人謝玲達提到,台灣音樂班獨有的教育體系,拼音練習與聽寫實唱等訓練系統非常紮實,造就許多懷有「絕對音感」的音樂人才。
謝玲達談論台灣古典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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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ZIK閱聽古典樂副總編輯連士堯論及,在台灣,每年都有幾百名音樂系畢業生,但是職業樂團各個樂器的缺額一年平均不到二位數。台灣古典樂產業市場太小,要進入職業樂團,除了頂尖技術,也需要人脈與機緣。樂團中若剛好有人退休,才有機會透過考試遞補進入。
教學實務少 難無縫接軌
即使沒有計畫投身職業樂團,大部分音樂系學生可能都曾有過成為唱片封面人物的夢想。謝玲達認為,業界與教育間壁壘分明,最可惜之處在於學界並沒有錄音、混音、製作歌曲及唱片公司運作方式等相關知識,「步入職場社會才會真正了解,通常只有在國際比賽得過獎,被唱片公司選擇為簽約對象的概率才會大大提升,並且背後有經紀人支持、行銷、包裝。」夢想與現實間,其實存有巨大鴻溝。
藝術產業的另一門大學問——美術,在台灣的教育系統有著與古典音樂相似的問題。繪畫機構創辦人陳怡靜表示,申請美術相關大學科系的術科考試範圍,只包含素描、水彩、國畫、書法。孩子步入大學前,非術科考試的項目,畫得再好也毫無用處,因此許多設計、漫畫人才的藝術夢即被扼殺於搖籃。
「可以另外開闢一扇門,不要讓這些專才被消失。」台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教授王瓊麗建議,學府應制定特別招生或選才管道,讓擁有特殊專長的學生,免於因特定科目成績不好而止步於象牙塔門前,埋沒優秀人才。
與音樂產業市場對比,美術科系畢業後出路相對廣泛。陳怡靜說明,除了美術教師、平面設計師等眾人皆知的美術行業外,包括餐廳、網拍,甚至是大企業如台積電等行業,皆需美術人才。台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學生洪以如認為,當今社會越來越多與數位科技掛鉤的美術工作,學生在求學階段應進修科技技術,培養第二專長,提升核心競爭力。
擴大補助 盼皆受惠
台灣藝文產業未來發展,政府與政策推行也是極重要之環節。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祕書長謝毅弘解釋,相較於往年,文化部所提供的補助措施逐漸上升,如青年創業的貸款申請、裝置藝術及文化展演資金津貼。過去台灣文化補助政策對象只針對少數的大型團體,近年改以雨露均霑的方式。每年數萬件申請案中,平均50%至60%能成功獲得補助。
「一般年輕人不清楚如何申請。」洪以如坦言,自己在學生時期並沒有接觸到政府相關補助資訊,並且在業界累積一定作品後才有機會使用。謝毅弘表示,2019年《文化基本法》通過後,文化部持續努力於今年七月推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包含擴大補助項目,目標是讓更多藝術人才,不分年齡、個人或團體,皆能受惠。
美國提倡一人一樂器 日本古典樂融入生活
相較台灣音樂科班的制式化教育,其他國家提供更為多元的音樂學習模式。擁有紐約大學留學經歷的謝玲達分享,在美國的中小學,提倡「一人一樂器」的教學方式,學校提供五花八門的樂器種類,讓孩子們自由摸索。高中之後,則有聽寫、樂理等專業課程,讓真正對音樂有興趣的學生繼續專研。她指出,美國平均上課時間短,孩子能利用課餘時間自由摸索,確立未來志向。
「日本將音樂融入日常生活中,值得台灣學習。」連士堯表示,參加社團是日本校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學生投注很大的心力在音樂社團活動,藉由社團親身體驗,才會真正了解成為職業演奏家的艱辛,進而激發對職業演奏家的尊重及關注。
他國的音樂教育將古典音樂普及至大眾層次,創造出特別的業餘音樂家文化。謝玲達解釋,業餘音樂家的定義為過去曾學習音樂,並持續熱愛音樂的人。他們不以音樂為本業,各自有其他正職工作,但會不定期合作舉辦音樂會,這在美國是相當普遍的現象。
在日本,舉辦管弦樂嘉年華是家常便飯。連士堯以自身多次造訪日本的經驗分享,除了職業、學生管弦樂隊,甚至連警察隊、消防隊都會組織管弦樂隊,經常在音樂節、地方大遊行表演。因業餘音樂家都擁有穩定收入,也成為音樂生態圈裡,經濟能力足以贊助職業音樂家的族群。這些現象反映他國成功將古典音樂融合於一般大眾的日常生活,與台灣差異甚遠。
低薪高工時 美術職場藏辛酸
舉自身與友人的經驗,陳怡靜談及,美術相關科系學生畢業後,決定出國深耕的人會選擇直接留在國外工作,而非回歸故鄉藝術產業,原因在於本國視覺藝術專業能力人才,薪水普遍較低。
根據「台灣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協力團體報告,針對1525位台灣藝術工作者所做之調查,48%的藝術工作者每月收入低於3萬元,平均每周工作時數達52小時(法定正常工作時數為40小時)。低薪、高工時的工作型態,是許多美術系學生對台灣藝術產業卻步的主因。
洪以如提到,對於美術系畢業生被藝術家找去無償幫忙、不給付薪水的現象時有所聞。謝毅弘也補充,許多文化季、藝術季的籌辦單位,會以擴展人脈及增加實務經驗等誘因,邀請剛畢業的新鮮人充當免費志工,這是非常不合理的現象。
沒有與資方簽約,建立雇傭關係之習慣,是台灣藝術產業的一大問題。台灣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顯示,平均只有27%的工作者會簽訂工作契約,台灣藝術工作者缺乏工作需簽約的勞工意識,造成許多勞資糾紛。對此,謝毅弘論及,政府應在藝術相關學校院系加強宣導,若不知如何簽訂契約,可尋求各大藝術工會協助。
文化部推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中,也有增訂「勞動權益保障」專門篇章,落能順利修法成功,對台灣藝文產業是一大助益。不再讓「學藝術會餓死」的刻板印象深植人心,仍須大眾一起為藝術產業環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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