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南韓AI主播亮相 機器人與真人的選擇題

記者 王晨芝、黃彤瑄/採訪報導

2016年日本出現第一位由軟體建立而成的線上虛擬YouTuber絆愛」,而中國在2018年第五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推出全球第一個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簡稱AI)科技合成男主播,隔年更公開亮相一名站立式3D女主播。兩位虛擬主播由搜狗公司及新華社共同研發,無論外型或聲音模板,皆完整參照新華社真人主播;南韓也接著於202011月推出一名語調激似真人的AI女主播AI科技引起全球共同關注的同時,它們是否能夠替代例行性的工作,為現今需思考的課題。

民眾閱覽新華社AI主播。攝影/黃彤瑄

採訪播報靠AI?趙善意:機器人沒有自主思考能力

面對接二連三出現的虛擬主播,特定職業是否因此消失引起熱議。對此,前民視製作人,現職世新大學新聞系客座教授趙善意認為,即使現代科技發展到一定程度,也無法做到人類的「即時應變」。趙善意認為機器雖準確,但除非人類在背後操控,否則沒有自主思考能力,便無法做到即時回應。

趙善意說明,若人類輸入給AI一個問題,要求它詢問受訪者,它只會詢問受訪者那個問題,得到答案便結束訪談。但若由真人主持人提問,他會從受訪者的回應,去思考、產生其他的疑問,讓訪問繼續進行,這就是AI智慧做不到的應對方式。

同時趙善意也指出,AI主播雖然不會出錯、口吃,甚至不會感到疲累,但播報方式缺少情感,只會依照稿子內容唸,因此顯得僵硬;而真人主播如方念華、李四端及徐展元等知名主播,則是將稿件消化吸收過後,形成自己播報風格,使觀眾印象深刻。

外界擔憂機器主播恐淪為政治傳播工具,對此趙善意表示,AI科技並無壞處,科技進步應為大家樂見。他進一步解釋,機器是由人類設計及製造,它們的微笑、皺眉皆為節點所製造出,並非真實情緒,而是人類帶有情緒去貶低或是吹捧事件,並控制機器的行為表現,機器本身並無罪責。

智慧型互動機器人。照片來源/Pexels

人具社會思辨力  江信昱:思考自身無法被取代的特質

面對科技快速發展,也有許多人擔心自己的工作未來會被機器人替代,對此,畢業於北京大學信息管理學系情報學專業的江信昱指出,AI無法完全仿效人類,因此大眾應先思考,自身有哪些無法被機器取代的特質。他解釋,首先AI無法預測事件未來的現象或行為,如天災及股票等;再者AI科技無法自主創造新意,便無法進行如藝術、發明等具「創意性思考」的工作。

江信昱提到,近年國外進行AI教學,引導技術發展的高階主管,多數由人文社會的學者勝任,而非資工、資管或電腦科學的專業人士。他解釋,理工科有精確的規則、絕對邏輯性,而這剛好是AI能學習的特點。反之,由於AI只能學習有條件存在的思維邏輯,因此AI無法學會社會科學所強調的思辨能力。

對此,趙善意也提到,不合邏輯為所謂的「人性」。很多時候,主持人、記者等在訪問過程中,都會觀察受訪者的語調及面部表情,推斷受放者對這件事的在乎、關心度,再針對觀察旁敲側擊,詢問出更多受訪者的故事,懂得察言觀色是人類發展過程中非常精密的一環,同時也是現代的科技所做不到的。

目前AI較常用於撰寫數據或財經相關的新聞,如:股市等。照片來源/Pexels

趙善意提到,所有機器人都需依靠人類輸入資訊才能動作,  若某天機器人產生自我思考能力,那麼人類可能將迎來「退位」。他進一步指出,現代已產生思考具邏輯性的特殊科技,如下棋機器人,它經由人類輸入的資訊去推斷此時該走哪一步棋,而對手又有哪些應對的可能性,以人類給的信息去完成這盤棋,成為人類思想的載體。

「抗拒進步的人永遠是落伍的」趙善意說,面對科技,大眾該努力去認識、了解,並以人類角度,將它活用在正確的途徑上,避免誤用的情況產生。江信昱舉例,由浙江大學研發的人工智慧超聲診斷系統,可以精確的以AI智能診斷病徵,提高醫生對症下藥的成功率,這便是科技幫助人類的良好例子。

世新大學校園內的送餐機器人。攝影/黃彤瑄

AI創作 衍生新興法律問題

高智能時代來臨,資訊隨手可得,只需輸入關鍵詞就能獲取資料,大數據也逐漸走向個人化,根據用戶使用資料分析出個人喜好活動紀錄,產生推薦廣告或是被商家運用成參考資料,然而科技便利的同時,卻也帶來層出不窮的隱私問題。

江信昱說到,無論是否使用過大數據分析工具,個資外洩是現今民眾難以防範的問題,也若要預防資料不外洩或是防止資料隨意被更改,區塊鏈雖能保護一連串資料不被動用,但目前並未發現具體的應用產品,且在台灣及國際區塊鏈的安全性也尚未有完整的落地技術。

工程師操作後台數據。照片來源/Pexels

檢視過往經驗,江信昱表示,以往美國科技大展的消費電子展並未出現該系列產品,近兩三年裡也尚無出現相關消息,因此他認為區塊鏈還是有著被更改的風險,也認為區塊鏈這門技術屬於理想豐滿,現實骨感的狀態。

AI科技已存在民眾日常生活,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製作AI時,仍有著作權與專利的考量。律師劉安桓提到,目前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財局)著作權與專利法規範AI創作作品,只要牽涉高科技發明,皆不屬《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內。

然而以歐美、日本目前立法趨勢,不管是AI的創作或技術,未來皆可能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創建AI系統者仍具有智慧財產權支配權,同時未來也可能要求創建者為智慧財產權產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隨著新科技世代到臨,人類生活與尖端科技共存,尤其是AI人工智能與人體圖相結合的深假技術(Deepfake)常被運用於色情行業中,若被有心人士拿去使用時,便可能觸犯隱私權。

劉安桓提到,歐盟於今年二月提出AI人工智能白皮書,除規範色情行業,交通、健康、能源及部分公共領域,都以條例一一檢視,透過數據保護、不侵害隱私、就業隱私、不歧視宗教、人種、年齡等方式。相較歐盟國家,台灣於AI人工智慧方面的法律專利條例相對不健全,針對色情或特定行業,未來需要多做相關調整。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劉安桓表示,現代人不需對科技將會取代人類感到恐懼,未來確實可能變成人類與機器人大戰,但這樣的情景近期仍難以出現。他也強調。未來AI人工智能可能會成為主流文化,但同時人類也要保持創新才能與科技共同創造美好未來。

AI主播優缺點比較表。製圖/莊蕙如、資料來源/行知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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