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不當內容影響兒少 三方共管成關鍵

記者 蔡銍湣、劉衛憲、林芸寬/採訪報導

隨著科技發展與普及,在數位時代,任何人皆能透過網路媒體接收大量訊息,亦成為訊息的傳播者。目前,我國並無明確主管機關及法條規管網路平台,其中潛藏的色情、暴力等,內容是影響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的一大危機。社會如何管理網路平台業者、防護兒少接觸網路不當資訊,是重要的課題。

自媒體蓬勃發展,直播APP多樣。攝影/林芸寬

網路內容業者需自律 

根據兒童福利聯盟2019兒少使用社群軟體狀況調查報告》指出,近七成兒少曾透過網路接觸到恐怖、血腥、暴力等不當資訊。網路世界無遠弗屆、內容龐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目前皆無權限管理網路業者。

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何吉森表示,網路是開放平台,原先政府有意比照廣播電視產業,設立內容分級制度,卻因使用者和管道太過多元,而改為告知式分級制度,警示觀賞者注意,或請家長陪同指導。

網路論壇PTT實施網站內容分級管理。資料來源/批踢踢實業坊

何吉森認為,網路的傳輸型態和過去大不相同,過去的廣播電視設有經營許可執照,有利政府由上(政府)對下(媒體)規管,如今,人人皆是網路內容傳播者,應轉為由下(媒體)而上(政府)、網路自主、使用者自律的理念。

NCC委員何吉森。攝影/林芸寬

何吉森補充,若網路使用者無法自律,公開散布猥褻、暴力等不當內容,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6條,或其他現行法規,如《自殺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規範,屆時將移送各地方政府社政單位,對平台使用者進行核處,達到強制效果。

為因應網路快速變化,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也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是由NCC委託成立的民間機構,並非其下屬單位,也無法律強制力,職責在於處理民眾通報之網路不當內容、推動業者自律、宣導及保護兒少用網安全。

2017年,iWIN邀集專家學者、業者代表、政府團體及兒少等相關單位,共同研討出「網路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防護層級例示框架」。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祕書劉昱均表示,該框架將網路不當內容分為色情、暴力、血腥、恐怖、有害物品、不當內容等六大類,搭配「警示機制」、「阻攔機制」、「年齡驗證」、「禁止出現/通知下架」等四種防護機制,以其為本,輔導網路業者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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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管理 vs 箝制言論

至於應否設立明確主管機關來管理網路平台,何吉森說明,網路產業過於龐大,難以用單一主管機關管理;同時,若交由政府統籌管理,可能限縮網路產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iWIN申訴自律防護組組長韓昊雲則指出,網路與現實世界使用一致的主管機關即可,若在網路上全部交由某主管機關審理,相當於劃分另一個不必要的網路政府。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對於不當內容申訴案件的處理流程。資料來源/iWIN製圖/黃昱穎

三方共管各司其職

有關網路平台業者之管理,劉昱均就iWIN的立場指出,網路世界可用政府、網路平台業者、網路使用者三方共管概念,即政府擬定目標,告知社會何為努力方向;平台業者建立自我審查機制,讓民眾知其平台使用規則;網路閱聽者提升自我素養,加強網路使用安全意識。

「假設三方都可以做好自己的工作,會比用一條法律強硬規定的好。」劉昱均認為,網路發展日新月異,若制定新法規,雖然具有強制力,但法律終究難以應對如此快速變化的產業。他希望網路能朝著三方共管的方向邁進,大家各司其職、人人有責,共同打造更加友善、安全的網路使用環境。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受理網路不當內容申訴。攝影/林芸寬

網路多變 盼建防護新制

媒體科技促使自媒體發展快速,對於其中不當內容管制的相關法規無法與時俱進,且自媒體擺脫舊有網站形式,因而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無法有效防堵違害兒童身心之內容,讓兒童網路使用安全出現漏洞。

對於如何完善當前網路法規,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表示,網路自媒體業者沒有執照,處罰內容將帶來限制表意自由之疑慮,應管制人民接觸管道的途徑,而非其不當內容。如明確劃分網路平台合法與否,要求合法網路平台落實名制身分驗證,並加強取締非法平台,以提高民眾接觸不法內容的難度。

而台灣在處理網路不當內容的實際執行方面,目前專司兒少網路安全相關業務的主要機構為iWIN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乃依兒少法第46條授權,由NCC邀請政府各部會共同籌設之民間機構,主要職責為與政府部門合作並接受民眾申訴,針對兒少使用網路防護機制之建立及推動。

劉昱均表示,對於網路內容防護議題,政府並不需要設立一個專門管理網路上內容的公部門單位。網路使用上遇到的問題,若能對應到現實世界的法令時,就交由相關主管機關處理;但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於,若無對應的主管機關時該怎麼處理。因此,僅管目前網路世界難以用單一法規來管控,那至少在兒少方面,要能確實做到保護的作用。

基於網路快速且隱匿等特性,在現行法令執行上,對於網路不當內容無法有效控管,因此,如何加強兒少網路使用安全,避免接觸不當內容,乃當前政府面臨自媒體時代的最大課題。

教育著手 培養健康閱聽觀

近年來,自媒體產業興盛,許多人紛紛投入網紅、直播主的行業。相較過去以文字、圖片建構的網路環境,影音成為大眾點擊率更高的新寵兒,其中具互動性又強調臨場感的「直播」,亦為兒童及青少年頻繁接觸的網路內容之一。網路上穿著清涼的直播主、言語內容大量含有性暗示的YouTuber屢見不鮮,顯示除了內容分級制度,提升孩子的識讀能力也相當重要。

兒童容易接觸媒體,因此提升孩童的識讀能力極為重要。圖片來源/pixabay
家長林正豐。攝影/劉衛憲

當前兒童及青少年擁有自己的手機屢見不鮮,他們可以悠遊在網路世界中探索學習,但也可能因接觸不當內容,造成價值觀混淆,師長若未及時發現、加以輔導矯正,將可能影響兒少身心與人格發展。育有15歲及12歲子女的父親林正豐就十分擔心,孩子在成長期間對於是非判斷的能力較為薄弱,可能因外界的誘導,致使行為或心智偏差。

翁偉倫建議,工商社會常因家長忙碌而疏於關心孩子的上網安全,甚至對色情內容缺乏敏感度,皆可能讓兒少暴露於風險中。因此,除了仰賴兒少法相關條文保護孩子們遠離網路色情內容外,應該同時加強家長與孩子們的識讀能力。

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偵查佐許涵寧表示,曾經遇過誘導兒少拍攝裸照上傳的案例,偵辦過程中被害人竟說「我的身體是我的自由,我要上傳照片有什麼關係」。顯見,兒少正確價值觀的建立相當重要。

劉昱均表示,除了網路不當內容的申訴處理外,進入校園辦理活動,對學生宣導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建立正確閱聽習慣,也在iWIN的業務範圍內。透過學校教育、老師與家長的關懷照顧,協助兒少培養識讀能力與建立正確價值觀,才是防治網路不當內容的根本之道。

 

家長林正豐在訪談中表示,擔心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容易受到網路不當內容影響,而造成行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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