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玟惠、王政善、吳幸芳/採訪報導
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癌症登記報告》指出,癌症蟬聯台灣十大死因之首逾30年。由於居高不下的死亡率,及其無法準確預測的特性,癌細胞成為人類的夢魘。但隨著科學迅速發展,繼2000年標靶治療問世後,癌症新藥如雨後春筍萌芽,正當病患替「有藥可醫」喝采時,卻因健保收載新藥過慢,面臨「看的到吃不到」的困境。
新藥被廣泛定義為初次用於人類治療史上的藥物。臺北市立萬芳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賴基銘說明,除了新病層出不窮,舊病也可能變異,因此醫療界需不斷開發新藥以因應世上所有新舊疾病。有別於一般疾病,癌症因其不斷突變的特性,導致癌症患者對新藥的迫切度高於一般病人。
因應癌細胞突變 新藥成必需品
「剛開始我們會先用舊藥治療癌細胞,但當它產生抗藥性且突變時,原藥對病患來說即無效。在此情況下,醫師就要趕快找新藥抑制癌細胞的突變,防止它轉移至其他部位,這就是癌症治療的日常。」賴基銘熟悉地分享醫師打擊癌細胞的「標準作業程序」。
癌症病患多經歷物理手術、化學治療、標靶治療,以及最新穎的免疫療法,而大部分的新藥開發於標靶及免疫治療階段。賴基銘說明,將癌細胞視為靶點攻克的標靶治療,可直接抑制癌細胞增長,甚至有置之於死地的效果,成為幾十年來最風行的療法。然而,癌細胞突變時機不一,每針對一次新癌細胞的出現,就需換一次新的標靶藥物,導致醫師必須不斷找尋新藥供患者治療。
除上述藥劑,新藥種類與功能多元,無論是何種療程所需的新藥,賴基銘表示,這些藥都如同癌末患者的救命丸,亦是協助他們突破人生關卡的武器。不過即使有藥,每月動輒2、30萬的治療,對任何家境水準的患者而言皆為一大負擔。
健保收載耗時 醫療支出成重擔
「我的藥健保有支付嗎?」、「健保何時能給付我用的藥?」由於台灣健保資源有限,需在一般醫療行為,及藥物支出間取得平衡,因此健保並未給付所有癌症新藥。病患得依照口袋深淺決定自費用藥,或者等待新藥入健保。
據台灣癌症基金會統計,從新藥寄件至健保收載給付的過程平均耗時730天,患者必須等待約二至三年才能免自費負擔藥物。然而,對病患而言,健保收載的速度似乎跟不上癌細胞突變及擴散的速度。
「曾有位卵巢癌的患者,因健保給付的療程效果不佳,只能嘗試新藥治療。在健保未給付的情況下,為能使用新藥,他將房子轉賣。但這還不是最糟的情況,有病友為了療程,轉賣貸款中的房子,又向銀行貸款。」台灣癌症基金會病友服務組主任游懿群憶起腦海中無數個案,皆為賣房子、努力籌錢的末期病患。
然而,賣房為有房人的選項,對於剛組家庭、事業初起步的年輕病患,或無力買房的中年患者,從天而降的疾病彷彿替生活掛上鉛塊,僅能邊依靠舊治療延長生命,邊期盼所需新藥納入健保的那天趕快到來。
新藥收載流程過長 病患有錢也沒命等?
全民健保收載癌症新藥的時長,取決於藥廠申請後至共同擬定會議通過後,最終公告的過程。藥品許可證及健保給付申請通常由藥廠提出,經過行政程序,移交藥品專家諮詢委員會討論,再向共同擬定會議提出建議案並做最後決議。
曾擔任共擬會主席的和信醫院進階教育中心主任陳昭姿透露,專家會議討論時,多依三大階段討論,依序是安全性及相對療效、藥物經濟學、財務衝擊。
首先,專家諮詢委員會根據研究報告及臨床實驗,以科學的角度評估藥品的安全性,接著與現有藥品作比較,得出其相對療效顯著與否,再來為藥品經濟學。陳昭姿表示,主要會以存活率評估藥品的效益是否符合成本,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連恆榮指出,會議上也針對新藥費用,所對應患者有品質的存活年數做討論。
「前兩個階段通過時,往往在第三階段就會受阻。」陳昭姿舉例,當初的C型肝炎抗病毒藥在前兩階段皆獲得不錯的分數,不過計算後發現,總計金額約為625億,所費不貲,因此會優先給予迫切需要的病患進行使用,再逐步放寬條件。
「癌藥價格比較貴,價格低談判的時間就會縮短,但可想而知癌藥會花比較多時間處理費用的問題。」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連恆榮解釋,全民皆可受惠的健保,大多用於一般醫療行為,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來回議價,甚至藥商中途退出也時有所聞,導致病患等待時間增長。
盼成立過渡型基金 做病友的一道曙光
為解決癌友苦等新藥納保的困境,台灣癌症基金會於今年三月向政府提出了《台灣癌症新藥多元基金TmCDF》政策建言書,希望能在現行健保體制之外,成立支持病友使用癌症新藥的基金,幫助經濟弱勢的病友,避免落入「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窘境。
台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說明,目前健保的給付模式不是全納入給付,就是全額自費,困擾著許多僅能負擔部分醫藥費的家庭。所有病友跟家屬都盼能及早用藥,但現行的制度往往使病友陷入「要不要花這個錢接受新藥治療」的天人交戰。
而台灣癌症新藥多元基金TmCDF(以下簡稱基金)參考英國先例,針對此狀況提供過渡型支持機制,讓適合使用新藥的病友,在其尚未被納入健保給付之前,每個月的醫藥支出能控制在一般家庭可承受的範圍之內。
「一切考量都要以病友為核心出發」,蔡麗娟說,台灣癌症基金會耗時四年調查,結果顯示有七成的病友願意共同負擔,其中三分之二的病友每月能負擔的金額落在兩萬。剩下的費用,來自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藥品給付協議的返還機制,以及民間捐款等。但民間捐款多不穩定,蔡麗娟盼望政府能加快《癌症防治法》修法,逐年編列充足預算,使基金得以永續運行。
「疾病不分貴賤、不應區分患者出身、經濟能力等,均應有適當、平等的機會使用適當藥物及治療方法。」立法委員蘇巧慧曾於立法院提出「癌症防治平權」的概念,並表示會持續督促政府提升癌症病友的新藥可近性,但對於額外編列預算,她認為基於政府財政負擔的考量,此事仍有許多困難之處。
在健保預算有限的情況下,收載速度始終不及新藥上架的數量。如何在政府體制外另尋出路,並以病友的角度出發,建立友善的支持系統,使新藥與病患的距離不再遙不可及,為醫病雙方不斷努力的目標。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