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蔡佩珈、游甯筑、張品臻/採訪報導
電子煙的新穎設計及含有多種香氣的特色,近年來成為青少年的新寵兒。根據2019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台灣青少年電子煙去年使用率為4.2%,約有5.7萬名青少年使用電子煙,使用率相較前年增幅超過五成。台北榮民總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賴志冠擔憂,若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產生尼古丁成癮,將影響日後大腦發展及學習狀況。
對人體無害迷思
紙菸與電子煙運作原理不同,紙菸使用煙紙將煙草捲成圓柱狀,當裡頭的菸草燃燒後,會產生焦油、尼古丁等超過200種以上有害物質;電子煙則透過電能驅動霧化器,加熱煙液產生可供吸食的煙霧。賴志冠表示,由於煙液多為食用級丙二醇、丙三醇等組成,因此一般人常對於電子煙抱有「對人體無害」的迷思。
電子煙雖不會產生焦油、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質,但賴志冠指出,電子煙產生的煙霧是名為「氣溶膠」的懸浮微粒,從呼吸道進入肺部後無法被人體消化。他強調,雖然目前沒有實驗證實電子煙的危害,但不可輕視氣溶膠對肺部造成的長期影響。
從2019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來看,青少年也對於電子煙有同樣迷思。數據顯示,國中、高中生使用電子煙原因為「認為健康危害較低」者各有10.6%、10.2%,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的第三大原因。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研究生賴鼎富表示,青少年在過往的教育中,僅知道紙菸對於人體的傷害,對於電子煙的認知僅止於外觀與香味,因此會產生電子煙危害較低的想法。
尼古丁鹽加速成癮
在不了解電子煙的狀況下,青少年更容易受香味及同儕影響,開始嘗試接觸電子煙。數據顯示,國中、高中生使用電子煙原因為「味道較好」者各有15.2%、16.4%,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第二大原因。賴鼎富分析,紙菸燃燒產生的臭味,與香菸紙盒印有的警示圖片一樣,皆會產生恐嚇效果,因此電子煙產生的香味,就會降低青少年對菸品的戒心與排斥感。
賴志冠也點出,尼古丁經過燃燒產生的嗆鼻味道,會減少人們使用紙菸的機率,但只要將經過化學處理的「尼古丁鹽」加進煙油,嗆鼻的味道即會消失,因此只要不肖菸商在電子煙中加入濃度更高的尼古丁,不僅能提高成癮性,也大幅縮短人們對尼古丁產生依賴所需的時間。
尼古丁刺激中樞神經產生提神作用,也是造成菸品成癮的主要因素。賴志冠指出,青少年一旦尼古丁成癮,即會出現心神不寧、焦慮、易怒、躁動等症狀,影響學習專心度。而青少年時期屬大腦發育的重要階段,尼古丁會造成智力以及記憶力損傷。
電子煙屬新型菸品,法律規範並不如紙菸完整。目前《藥事法》針對含尼古丁電子煙進行規範,若違法製造、輸入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賴志冠表示,電子煙商雖會自行標示尼古丁含量,但仍需透過《菸害防制法》進行規範,確保煙商如實標示,否則青少年可能在資訊不透明的狀況下,買到含尼古丁電子煙,不自覺地走上成癮之路。
各界看法迥異 修法共識低
近年新型菸品在台灣迅速竄起,舉凡電商、夜市、實體店家,都可以看見電子煙、加熱煙以各種形式出現,並宣稱新型菸品有減害、幫助戒菸的功效,讓許多青少年誤入陷阱,使好奇心成為青少年接觸菸品的契機。
由於目前政府對於電子煙的定義模糊,所以電子煙並未被列為菸品,不完全受到《菸害防制法》規範,只能以「外型像菸品」處分,「處製造或輸入業者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只要有錢賺,殺頭的生意都有人做,何況這(新型菸品)不是殺頭的生意。」林清麗說明,電子煙商多以「減害」、「幫助戒菸」等較無害字眼描述新型菸品,導致民眾不認為吸食電子煙會造成身體的危害。相較傳統紙菸有將近6.5萬份資料證明危害,新型菸品因盛行的時間較短,相關研究皆處於未知狀態,較有可能增加民眾嘗試的機率。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
面對新型菸品,董氏基金會一向持以「全面禁止」的態度,談及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接受諮詢時提出「只禁電子煙、開放加熱煙」的看法時,林清麗表示,政府幾乎曲解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WHO)的看法,WHO仍強調禁止加熱菸,對於已開放的國家必須嚴管,並非鼓勵尚未開放的國家使用。
無煙台灣基金會創辦人王郁揚表示,現行法規對於新型菸品的管制太過分散,他認為應將新型菸品全數列為菸品,依照菸品管理,如此一來,就無法在網路購買相關產品。王郁揚呼籲,新型菸品及傳統紙菸都有害,只是新型菸品傷害較小,所以希望政府先將傳統紙菸全面禁止,若目標達成,再進一步禁止新型菸品,才能真正達到無煙、無害的環境。
民間意見分歧、研究證據不足,皆使修法困難重重,究竟《菸害防制法》如何修改才能顧及大局,政府仍需花心力加以研討。此議題若不儘速改善,新型菸品帶來的問題將持續延燒,難有澈底解決的一天。
新型菸品欠規範 醫師盼修法限制購買管道
台灣的電子煙在政策管理上,因尚無確切法律規範,以致目前吸食電子煙處於無法可管的狀態。加上網路發達,青少年可輕鬆透過網路管道接觸電子煙,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把電子煙納入推廣校園煙害及藥物濫用防制的內容,以達保護青少年不接觸電子煙之效。
無煙台灣基金會創辦人王郁揚表示,現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由《藥事法》管理,未含尼古丁則由《菸害防制法》管理。其中《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煙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但由於電子煙外型不似菸品,吸食方式也與傳統紙菸大相徑庭,故即使有電子煙的訴訟案件,也大多落得敗訴的下場。
電子煙不像傳統紙菸可透過制度管理,也無法以現行法規執行管理。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郭斐然說明,許多青少年透過網路管道向電子煙商直接購買電子煙,因政策無法確實控管電子煙銷售管道,使青少年購買電子煙相當容易。根據研究,於青少年時期吸食電子煙,染上菸癮機率大,未來也極有可能成為紙菸的吸食者。
關於政府未來對電子煙政策擬定,郭斐然建議應在電子煙市場尚未在台灣普及前全面禁止,才不會造成更多人吸食。然而王郁揚則表示,應為已使用電子煙的人做考量,部分人已從抽紙菸的習慣走向電子煙,貿然禁止恐怕會使民眾反彈,應將電子煙列入菸品管制才是正途。
無論如何,政府都應儘速將電子煙納入法規做規範,才不會讓電子煙遊走於菸品管制的灰色地帶,讓青少年觸及容易並吸食成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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