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轉型1】新媒體蓬勃發展 傳統媒體走出新道路

記者 郭佳欣、吳昕晨、黃心俞/採訪報導

近年來,隨著閱讀習慣改變、傳統媒體營收下滑 ,網路成為各家媒體的競爭之地,而這除了讓大眾紛紛轉入新媒體的懷抱,也促使傳統媒體透過強化擅長路線、建立自身風格,努力在這個瞬息萬變的時代中,走出屬於自己的新道路。

新媒體 VS. 傳統媒體

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副教授陳順孝說,新媒體廣義而言,包含了網路時代的所有通訊工具,像是LINEFacebook等,這些與社會運動會有直接關聯;而狹義的新媒體則是擁有新聞專業的媒體, 如《報導者》《焦點事件》等。而後者現在透過獨立運作、不迎合大眾、不置入性行銷的方式,逐漸挑戰傳統媒體的權威,此外根據其近期統計,現在台灣至少有80個新興網路媒體,其專業度絕對不輸傳統媒體 。

網路新媒體的興起,使許多民眾改變舊有的閱報習慣,開始透過新媒體接收新聞。攝影/黃心俞

《報導者》執行長何榮幸則表示,《報導者》與傳統媒體最大的差異,在於重視跨部門團體協作,記者、設計師、社群小編、行銷部門等一起構思新聞呈現,並在數位敘事求新求變,以符合行動裝置使用者體驗的方式說故事。他談及,《報導者》是由公益基金會接受社會各界捐款來營運,與傳統媒體依靠廣告營運截然不同。

論及「新媒體是否會取代傳統媒體」時,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所長谷玲玲指出,如果單就廣告的角度而言,的確有這個現象,因為在2017年時,網路媒體的廣告量就已經超越傳統媒體,且是無法恢復的趨勢。

2017年台灣各大媒體廣告量報告。資料來源/凱絡媒體周報、製圖/何元凱

但她表示,在所有媒體廣告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單從脈絡來看,雖然有傳統媒體廣告移轉到新媒體的現象,但「是否會取代」仍須持保留態度,她認為,兩者應該會持續共存很長一段時間。

獨立記者展現專業度

隨著獨立媒體、公民新聞在新媒體的崛起,陳順孝表示,現在許多新聞得獎作品中,獨立媒體的數量絕對不輸傳統媒體,甚至有超越的情形,而這來自於其專業度的體現。

陳順孝指出,許多傳統媒體在經營困難之後,陸續縮減地方記者,相反獨立記者卻掌握了傳統媒體無法觸及的地方,比如讀者想閱讀環保議題相關的深度報導,並不會關注《中國時報》《聯合報》等媒體,反而會直接想到獨立記者朱淑娟,此種情況進而導致在部分領域中,獨立記者取代了傳統媒體的角色。

改革發展擅長路線

面對新媒體的蓬勃發展,陳順孝說,傳統媒體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綜合性」,雖然擁有各個層面的新聞,像是政治、文教、社會等,但每個領域都不專精。因此他建議,傳統媒體應該要透過強化自己擅長的路線,建立自身在新聞界的權威。

陳順孝說,過去因為資訊取得困難,因此綜合性的新聞是市場優勢,但現今只要上網就可以觸及到所有媒體與不同層面的報導,這促使綜合性的新聞變成弱勢。他指出現在的《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將政治、經濟這些其擅長的路線做到擁有權威性,其實就是很好的範例。

谷玲玲則建議,大眾媒體要做有「風格」的報導。她舉出《聯合報》的「鳴人堂」,透過自媒體的方式呈現新聞,有時甚至能看見不同於《聯合報》的觀點,這種透過專欄部落客撰寫文章的形式,讓作者建立自己的讀者群,更能讓閱聽眾從中各取所需。

大眾紛紛轉入新媒體懷抱的同時,傳統媒體透過強化擅長路線、建立自身風格,努力走出屬於自己的新道路。製圖/郭佳欣

陳順孝也表示,像是《聯合報》的「願景工程」致力於社會創新創業,抑或是《天下雜誌》的「微笑台灣」深度談地方新聞,其實都是傳統媒體轉型的範例,透過其內部的創業,打造屬於自己的風格與垂直聯盟,就能在新媒體的時代創立新的領先地位。

借鏡歐盟網路規範 增進交流及對話

相較於傳統媒體的《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新媒體因為在「言論自由」的保護下,不時引發網路霸凌、激進言論等問題。面對這些案件,泰鼎法律事務所律師葉慶元認為,與其立法規範網路,不如透過多方交流,共同討論解決方案。

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委員洪瓊娟表示,從新聞資訊服務的角度而言,新媒體要有一定的規範,但無論是在台灣乃至全世界,對於網際網路的規範卻是相對寬鬆。

她說,就傳統紙媒來看,業者們會參與自律協會,擬定報業規範,這個原則來自於媒體希望透過自我要求,達到社會期望。

但是,對於法律相對寬鬆的新媒體,在影響力逐漸擴大的同時,他律(舉凡社會團體的監督)與自律卻沒有增加。洪瓊娟坦言,這不免讓人感到不足。

她表示,在網際網路興起之時,不少人曾建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盼望其能有所規範。然而,時至今日,全球仍未對「規範網路」達成一定的共識,因此現在大多也只能做「低度管理」。

葉慶元則表示,只要有新的媒介出現,就會有新的問題出現,也會有聲音爭論是否要有新的法律規範,但是其實大部分用現有法律即可處理,不需特別擬定新法。像是假訊息氾濫雖然很可怕,但其實從古至今都有謠言的存在,以這個觀點來看,現有與過去的問題其實可以用同樣方式處理。

葉慶元提議,與其要立法規範網路及新媒體,不如先採取歐盟現今的做法。他說,歐盟現在不是立法規範,而是建立機制,讓所有利害關係人聚集起來,如媒體業者、社群網站業者、政府機關與網路使用者,透過多方交流,討論現今的網路問題,並共同思考解決方案。

媒體識讀迫切 政府應規畫實際教案

對於近年層出不窮的網路問題,如假新聞、不當訊息的頻繁出現,就現行教育而言,需仰賴孩童的自主行動,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聯絡人李岱恩認為,透過國民教育的實際規畫,才能在新媒體的大環境下,建立正確的媒體識讀觀念。

去年9108課綱正式走入校園,除了承襲12年國民義務教育的理念,更以「核心素養」為發展重點,制定了「自主行動」、「溝通互動」、「社會學習」的三大教育方向。其中在「溝通互動」方面,列舉包括「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在內的三個項目,期望學生了解並活用現今科技之外,也能擁有思辨與批判媒體、資訊、人等三者之間的關係。

對於近年層出不窮的網路問題,孩童除了需仰賴自主行動,透過國民教育的實際規劃,才能在新媒體的大環境下,建立正確的媒體識讀觀念。攝影/黃心俞

對此,李岱恩表示,雖然台灣自90年代開始就推出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措施,但多數人對教育的目標與期待,仍偏重在實際功利的面向,而這種狀況,若放回教育部在108課綱中「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的規畫,也能看到類似問題。

李岱恩說,在「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領域中所強調,明確列出課程規畫表的仍是以教導學生具備相關「科技技術」為主,至於在「媒體素養」方面,則無法看出有清楚規畫及步驟。

面對現行體制的不完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研究員蔡欣樺建議,兒童及青少年除了可以接收資訊、辨別資訊外,更可以發起相應行動。像是當看到(或甚至持有)隱含不當內容的資訊或新聞時,不做上傳照片、影片和發佈貼文等散佈的動作。

李岱恩指出,教育部首先應該讓教師們知道何謂「媒體素養」,瞭解它切身的重要性後,再辦理相關教育研習,讓老師可以進修。最後,再給予教育實踐的協助,包含教案開發、社群共識凝聚、平台資源等,使教師能夠將所學的最新媒體素養知識,真正落實到教學之中,並讓孩子能夠從國小、國中、高中階段,逐步建立起媒體識讀知識概念。

媒體識讀教育基金會聯絡人李岱恩認為,教育部先讓老師培養「媒體識讀」的能力,再將這些觀念帶到課堂上。攝影/吳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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