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汙染威脅健康 政府推「管理指引」

記者 阮郁馨、黃孟凡、陳心慈/採訪報導

燈光是繁榮的象徵,同時也是文明的通病。在發明燈泡的141年後,我們生活在過亮的廣告招牌、大型LED燈板、路燈、交通號誌及燈飾之下,但這些看似為人類帶來便利與現代化的光源,卻在無形之中成了危害人體的健康殺手。

台北信義區聖誕藝術裝置。攝影/陳心慈

為改善光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19年底,推出「光汙染管理指引」,而這套不具有強制力的指引標準,還未上路就引起專家憂心,台灣人對光害的認知有多少?政府又該如何制定有效的光污染對策呢?

普遍民眾大多持有「太亮就是光害」的想法,事實上,光害種類繁多依照形式與地點也有所不同,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定義,光污染大致分成:光侵害、過度照明、眩光、雜亂光、天空光輝等五大類型。

光汙染種類介紹圖。資料來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製圖/黃孟凡

光侵害又稱光害騷擾,是指不必要的光線進入他人私有領域,造成他人不適。過度照明則是光線過度使用,間接形成能源浪費;眩光為眼睛直接接收到照明物體的核心光線或是燈泡裝置中的燈絲所產生的短暫目眩;雜亂光為過多混亂不一致的光線造成的現象,經常出現在街燈色彩不一,影響用路人的視覺判斷;天空輝光是指各大樓間相互反射光線,再經由大氣反射至天空造成的效應。

光汙染問題造成生態與身體危害

光害對夜空的威脅最顯而易見。光線除了將天上的星星遮蔽之外,也影響天文資訊的搜集,台北市天文協會常務理事劉志安表示,觀測者因為失去原始的夜空背景,不易看見天體,同時也會難以收到來自天空的訊號、照片因光線太亮而曝光等狀況。

夜晚星空觀測。照片提供/劉志安

光線也與動植物的生長息息相關,過量且過多的照明,將導致生態遭遇破壞。許多動植物會根據環境,生長出獨特的作息與型態,一旦人工照明將光照時間延長,將打亂生物的繁衍、獵食、遷徙等生活步調,嚴重者甚至使得棲息地遭受破壞,影響整體生態。

《 都是愛迪生惹的禍:光害》一書提到,植物的生長受到夜晚時間長短影響,樹木如果在夜間受強光照射,會干擾其休眠,引起落葉時序的失常。螢火蟲透過腹部螢光在黑暗中閃光,做為吸引異性交配、溝通的工具,但光害使其閃光看不清楚而失去繁殖能力,於是數量越來越少。

螢火蟲透過腹部發光吸引異性進行交配。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除了生態遭到危機,光害對人體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覷。燈光的廣泛應用,雖然照亮漆黑的夜晚,但也大幅增長人體暴露在燈光下的時間。眼科醫師楊健一也指出,由於眼皮無法完全遮光,因此睡眠可能受到干擾。

此外,紀錄片《致命光害》中明確指出,大腦會在夜間入睡後,分泌一種可以抑制身體病變的「褪黑激素」,而夜晚的光線將會減少褪黑激素的製造,長期研究及實驗結果發現,夜晚長期暴露在光線之下,將會大幅提高罹患乳癌的風險。

長期暴露於光線下很有可能會罹患乳癌。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近年來,光源干擾民眾生活作息的陳情件數逐年上升,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國內光污染陳情案件在民國104106年這三年間已突破1300件,自102年開始更是每年都超過 200 件以上。案件主要來源集中於都會區,其中高達五成七及三成四來自台北市跟新北市,以廣告類光源陳情案件最多,大部分民眾都是抱怨其「過亮及閃爍」,困擾居家環境及影響睡眠。

2016年至2019年全台光汙染陳情案件比例。製表/黃孟凡、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

隨著商業化發展,街道周邊招牌林立,夜晚的台北宛如不夜城。以信義商業區為例,LED看板、燈箱式廣告、霓虹燈,到夜間仍閃爍不停,實測數值更有每單位面積所接收到的光通量高達178勒克斯( LUX)

位於信義商業區晚上九點實測結果。攝影/阮郁馨

國內住商分界較為模糊,廣告照明林立於住宅環境中,光線的照射對鄰近住戶起居生活也造成一定影響。忠孝敦化住商混合區,商家招牌與住家距離相近,照度數值小至30大至90 LUX;南機場附近住商混合區招牌更為明亮,數值為90至100 LUX。一般住宅區較沒有廣告招牌亮度過高的問題,以大安的住宅區為例,照度甚至少於1 LUX

位於公館夜市晚上九點實測結果。攝影/阮郁馨

對於即將上路的光汙染管理指引,各方學者也有不同建議。清華大學材料系周卓煇教授表示,政府單位在制定相關法規時,需依據光害造成的影響逐條審查制定,單純使用建議值並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光污染的管理全國應該統一標準,每一個人、每一個地區對於光害的保障都需相同。

台灣科技大學色彩科技研究中心主任陳建宇提到,人眼在不同場域對光有不同需求,政府在制定光污染標準數值時,加上人眼的視效函數及參考人因實驗的結果再作評估。

由於都市商業考量,金融商圈必定伴隨著廣告,鄉村地區多為森林保育,兩者間對光的需求不同,因此光汙染的管理無法全國統一,而需因地制宜。舉凡中國、韓國、日本等國家都有制定光污染防治法,將都市分層級去做管理。

各國光汙染管理相關規範。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製圖/阮郁馨

光害值是否該由全國統一?還是因地制宜?前桃園市環保局長陳麗玲建議,目前國內針對光害的法律並不完善,且牽扯的相關部會眾多,條文不易通過,但可先引用國外對於光害的標準值,作為台灣對於光污染標準的參考,讓光害問題得到初步的解決。

訂定法律也許不能完全解決光害困擾,陳建宇提出從「光源本體」解決光污染的概念。隨著人對光線的感知、感受,生理及心理的反應逐漸被重視,開始出現照度能隨白天與黑夜做亮度調整,對人眼及節能省電都有益處的智慧路燈等。這樣以人為本的智慧路燈(燈具,也將會是未來照明工具的新藍海。

台北市已經有智慧路燈上路。照片來源/台北市政府

過亮的照明所帶來的生態紊亂及人體健康危害不斷被忽視,政府推廣光害防治,宣揚這鮮為人知的光汙染問題。未來透過光源與科技調整,以及政府從法律層面著手,做出適當規範與裁罰,將使光害問題更加有效的被管制,逐步建構無光害的友善環境。

 

精彩融媒體報導:《絢麗背後的危機 不為人知的光汙染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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