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擋住路標 駕駛人搞不清 – 1886期

新店地區常有廠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便在路邊豎立起大型廣告看板,這不僅對交通安全造成威脅,也影響了新店市容。
經記者實地走訪位於中正路和民權路的交叉路口,發現有三則高達兩層樓高的豎立式廣告。而中正路與環河路的交叉路口處,更有多達六則的大型廣告,其中最高的三則廣告約五層樓高。李姓居民表示,每次從環河路轉到中正路時,常會因為路邊的大型廣告而分心,未將注意力集中,確實有危險。他也說,廣告在路標旁邊,夜間視線不佳,容易把路標看成廣告的一部分,因此走過頭。
這些違章廣告,不僅有礙觀瞻,在颱風或豪大雨來臨時,更可能因為風雨過大,使鷹架倒塌,或是廣告帆布脫落,進而造成交通事故,對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台北縣違章建築隊林姓組員表示,未經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的廣告,只要是豎立式廣告,且高於六公尺以上,即可視為違章建築,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但若廣告所有人在廣告拆除後又重新搭起廣告,便涉及刑事責任。但林姓組員也強調,懸掛在大樓上沒有支架的大型帆布廣告,並不在違章建築的管理範圍內,而是屬於環保局的管轄範圍。
新店市市長室表示,大型廣告看板的管理權責並不屬於新店市公所,也不是清潔隊的工作範圍,若市民要檢舉大型違章廣告,可向台北縣違章建築拆除隊舉發,電話:(02)29574213分機1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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