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長網路霸凌 新聞媒體成幫兇

記者 林育萱、張瓊文、張雅筑/採訪報導

媒體過去曾報導韓國女星雪莉「喜歡去夜店」、「不穿內衣」等負面新聞,造成部分網友湧入她的社群網站謾罵,讓其飽受惡評攻擊的壓力。今年十月,雪莉在自家公寓上吊身亡,消息一出震撼全球,也使得新聞業對公眾人物的評論方式再次受到檢視,而網路酸民文化也重新引發討論。

媒體為了增加生動感而使用聳動標題,間接促成網路霸凌。攝影/張雅筑
文字成利刃 二度中傷受害者

在雪莉過世後,韓國民眾也向青瓦台聯署請願「網路實名制」,希望透過此制度來約束肆無忌憚的網路酸民,而類似事件也曾在台灣發生,2015年模特兒楊又穎因承受不住網路的匿名抨擊,選擇以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而這些事件的起因,無論是網路輿論方向、還是記者闡述的角度,兩者之間有一定的關聯性,無論先從哪一個面開始帶起影響,負面的批判對新聞當事人而言都是一種傷害。

  • 韓國的網路實名制:網路使用者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與身分證字號等個人資料,才能在網站上留言。但是取得帳號後依然可以匿名,由於之後發生過大規模的洩漏個資事件,導致2012年宣告違憲並終止。

資料來源/鳴人堂多方利害關係人網路治理模式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提到剛出道時,因為拍攝寫真集,被記者訪問有沒有出全裸寫真的打算,她回答一句「我擔心會嫁不出去」未料被拿來大做文章。新聞報導指鄭家純是在暗諷當時還未出嫁的藝人徐若瑄,讓當年才約17、18歲的她感到相當震撼。

鄭家純無奈表示,有時候只是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或玩笑話,卻被過度放大,萌生出的惡意,是世界變得如此可怕的原因之一。

藝人鄭家純(雞排妹)曾接收過許多網路上的負面評論。攝影/張雅筑

針對台灣目前的媒體行為,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認為,與目前備受審視的韓國媒體相比,台灣的整體環境是相對友善的,但記者在相關的報導上還是容易有蕩婦羞辱的情形發生。

苗博雅也質疑,新聞從業人員在追求議題熱度時,內文的用字是否已經催毀當事人?無論有意無意,以追求點閱率為名合理化較激烈用詞的行為,顯然已成一股歪風。

經過雪莉事件後,社會各方面都重新反思,無論是網友的言論,或是記者的內文,都可能是讓該女星感到絕望的因素之一。公視記者方君竹也表示,多數人都知道媒體力量可以殺人,卻也不知不覺參與其中,方君竹強調,「當我們被聳動標題吸引時,我們就已經是共同加害人」。

點閱率生存戰 記者與道德拔河

媒體與閱聽人之間如齒輪般,相互影響著彼此,記者必須從社會焦點中尋找題材,也需要讓新聞本身具有討論性,因此會使用較能吸引民眾眼球的字眼來提升點閱率;而媒體呈現報導,帶領民眾擴大討論。新聞媒體對於內容上的改革,各界雖不斷討論此議題,也仍難得出結論。

苗博雅認為媒體應找出好的內容並利用行銷吸引大眾,而非把閱聽人口味當成藉口。攝影/張雅筑

談及目前媒體報導偏好,方君竹坦言,現今標題聳動化也是因受到讀者喜歡,這樣的情況自然也反映了民眾的品味,在媒體也需要收益時,理所當然會演變成這樣的低俗報導風氣。

苗博雅則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在媒體和閱聽人之間互踢皮球,若媒體願意做出改變,並且加以行銷,也會吸引到喜歡相應內容的閱聽人,例如華視正在進行的新聞改革,也經過主播在粉絲專頁的推廣做出了口碑。

對於媒體傷人的用字或追殺式的報導,方君竹也直言「我認為第一線的記者完全不想這麼做」,但是基層記者無法左右高層的決策,因此這些狀況難以得到改善。

方君竹呼籲,新聞業的管理者們重新審視自己對經營媒體的理念,是否正視自身的社會責任,同時也為社會風氣把持。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需要更多同理心

雪莉事件震撼全球,引發網路論戰,因雪莉本身也是一名憂鬱症患者,有民眾呼籲請收回「自殺是對自己不負責任」這個口號,說明越來越多人尊重,對於憂鬱症患者來說,自殺是解脫的方式。鄭家純以接收過許多惡評的角度來看,表示每個人做的選擇,都和抗壓性與天生的人格特質有關,也不需要強求。

台灣自殺防治學會理事吳佳儀則回應:「憂鬱症是因為生病,這是可以被修正的,當妳痊癒了不見得會想死,其實如果有就醫,可能會痊癒。」鼓勵患者勇於就醫尋求協助。

吳佳儀更以護理系的專業角度表示,一百個憂鬱症患者中只有不到一人會選擇死亡,雖然要檢討為什麼進入醫療的人,最後為何還是選擇走上這條路,但不能否定醫療體系,因為對大部分的憂鬱症患者仍然十分重要。

針對新聞在報導自殺事件當中,一旁會有備註「自殺不能解決問題」警語,台灣媒體觀察協會政策專員鄭人豪表示,警語雖然可以調整,卻不是針對核心改革的關鍵,最大的問題仍然出在於媒體報導自殺事件時的呈現方式是否過於戲謔,他也認為,網路新聞上的社群經營小編是其中一個問題點。

鄭人豪強調,經營社群的小編大多缺乏媒體的專業性,張貼網路新聞的文章時容易出現較戲謔的用詞,雖然點閱率較高,但這些都會影響閱聽人對報導的觀感,報導自殺事件時,也可能因為用詞的不當,進而產生負面效應,若新聞媒體在內部的管理面可以提升的話,相信也能夠減緩衝突。

報導的界線 苗博雅:媒體應自律

在報導自殺事件的方式上,政府在今年五月底也三讀通過《自殺防治法》,規範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自殺方式、原因不得詳細報導,苗博雅也補充「制度可以引導人的行為改變,無法直接使人的行為改變」,而基於新聞自由,還是期望媒體回歸自律。

談及媒體在報導上的界線,世新大學新聞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胡瑞舟認為,媒體報導自殺、犯罪事件時,應該讓新聞內容盡量呈現正向的一面,避免模仿效應。他更強調,現今許多新聞過度描寫犯罪事件的經過,建議媒體報導時可以多加補充法律內容,對閱聽人也有教育與警惕的作用。

鄭人豪強調媒體內部應重視專業性。攝影/林育萱

鄭人豪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負責管制電視新聞與報紙,但網路因為牽涉太多的層面,就只能透過其他單位來管束,以自殺報導來說,就是透過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下的衛生組織來管制,對此他質疑,衛福部真的有足夠的專業性管理媒體嗎?更強調應由NCC來負責全部的範圍,但這部分現階段還有些困難。

在目前的新聞管制機關中,只有傳統媒體有NCC等機關負責管理,網路媒體就相對不受拘束,吳佳儀認為在自殺相關的報導上,網路媒體仍有比較多漏洞,「內容如果不假注意就有細節或圖片,或是動畫、詳細方法的描述,當然我們也不希望藝人的新聞加上特殊的自殺方法,可能造成年輕人的仿效。」

世界衛生組織為了避免報導自殺相關的新聞導致模仿效應,建議「六不」與「六要」,吳佳儀表示,報導自殺新聞時,事件背後的隱含意義更為重要,比如憂鬱症患者應如何鼓勵比較好。而面對網路酸民文化,她更強調,應由教育開始,雖然是基本概念,但如何真正落實才是最重要的。在科技氾濫的時代下,媒體報導與網路上的言論,在自由之餘更要好好拿捏,避免造成二度傷害,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六不六要預防模仿效應。製圖/張雅筑、資料來源/《自殺預防:給媒體從業人員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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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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