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懷恩、潘幸暉/文山報導
一場火警發生,消防局要做的不只是把火勢撲滅及搶救人員,還要釐清詳細的起火原因,而這些難解的問題,全交由隸屬於各縣市消防局的火災調查科。
北市火調實驗室 聞名全台
北市火調科火災鑑定實驗室過去也曾登上不少新聞版面,包括研發出「熱裂解氣相層析質譜儀分析法」與「火場殘跡」都取得 ISO 國際認證,成為國內最一流的火災鑑定實驗室。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調科技佐游柏群說,由調查股同仁帶回相關證物,交由鑑識股人員在實驗室中利用顯微、放大鏡或拆解證物,想盡辦法找出藏匿其中的蛛絲馬跡。
縱使上過新聞,一般民眾仍對火場作業程序不甚了解,民眾溫家宏坦言,是第一次聽到火場調查科,但只知道字面上的意思,不清楚這單位的詳細內容。
火調科分工 職責說分明
火災調查科分為調查股與鑑識股,藉由二股通力合作,才能查明火場的肇因。游柏群解釋:「依火災的程度可分為 A1、A2、A3 案件,A2、A3 類為較嚴重的火警,可能才需要火調科出動。」火調科是否要出勤,是依照消防員現場的判斷,慣例是值班的二人調查小組前往案發現場採集跡證,再交由鑑識股細究起火原因,最後由調查股作成報告書向上呈報。
根據火調科最近統計,近十年台北市火警次數連年減少,從民國 94 年 421 次降至 104 年的 103 次,而文山區在 104 年中發生 8 起火警,原因大多由電氣設備因素所致。
火調出庭當證人 專業卻被質疑
火調科的困難之處,不在於如何找出起火原因,而是在於釐清真相後,找到責任歸屬的時候。「以台北市來說,經由鑑定過後,大多數的火警都是屋主自己的過失。」游柏群無奈說道,屋主導致失火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火調科人員必須出庭提供證據並說明,但仍會遇到對方律師的強辯,這是同仁較難為的地方。
根據 104 年台北市消防統計年報近十年數據統計顯示,起火原因以「電氣設備」為大宗,在 104 年的 103 起火災中就占了 47 次,其次為「菸蒂」與「人為縱火」,分別占 15 次及 14 次。
調查仍具危險 加給不可免
火調科是所有內勤單位中,唯一有危險加給的單位,因為火場即使是撲滅後,仍舊有一定程度的危險性,游柏群強調,火勢被撲滅後,火場建築結構變得脆弱,因此有倒塌的可能,所以火調科在現場採證仍冒著很大的風險。
警消合作 共尋唯一真相
火災調查科只專門調查出起火原因,而刑事鑑識中心是調查人的死因與指紋等跡證,但雙方仍有一層合作關係。游柏群說明,火調科跟刑事鑑識中心還是會有聯絡,互相提供線索,漸漸拼湊出真相,算是一種警消合作。
調查出起火原因,才是火調最終存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