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懷瑄、陳薇安、李俊德/採訪報導
「吃魚」在海洋立國的台灣可謂稀鬆平常,其中尤以白鯧魚肉質細緻,口感綿密,廣受民眾喜愛,更是逢年過節餐桌上的常客。然而,據漁業署漁業統計年報顯示,近十年台灣漁業總產量持續縮減,自2014年的140萬公噸下滑至2022年的87萬公噸。專家指出,其涉及氣候變遷、魚群變化、人為過度捕撈等因素,面對生態瀕危,當前必須制定完備漁業法規,推廣民眾正確食魚觀念,方能維繫海洋資源永續。
國際合作 維護利益
「其實全世界都在搶著捕撈經濟價值高的魚種,這是全球的共同問題,而非單指台灣」,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教授歐慶賢強調,不只在台灣,全球很多重要的魚種數量皆在衰退。
針對過度捕撈問題,台灣曾因漁業法規未落實非法漁業捕撈處置,而於2015年10月遭歐盟舉 IUU「黃牌」警告,促使我國修訂遠洋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具體規範包含船隻違規罰款翻倍、建置漁船監控中心等。經過數年努力,2019年歐盟終對台灣解除管制,漁業經濟與環境保育平衡至此亦獲得廣泛重視。
伴隨漁業技術進步以及漁獲需求提高,海洋濫捕問題始終存在。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副教授鍾蕙先說明,我國經濟海域200海浬內仍屬政府管轄,但漁業署僅能管理船舶本身,船開出去後如何作業,特別是進入公海,即歸「國際法」的範圍。他解釋,現今各國皆積極推動國際海洋公法,盼藉由國際合作,保護海洋資源,台灣已透過參與重要國際漁業組織,例如「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與他國共同維護遠洋漁業利益。
海洋生態維護以及漁業資源永續,乃當前台灣漁業政策首要目標。鍾蕙先建議,漁業署應權衡「保育程度」與「經濟損失」兩者之比例,才能換取未來更多的經濟收入及漁業資源的多樣性;換言之,在與國際法接軌前,政府與民眾之間亦須先平衡不同面向的海洋資源管理。
一網打盡 破壞生態
歐慶賢指出,以國人喜愛的白鯧魚為例,其棲息於砂泥底水域,基於食性關係難以釣獲,因此我國目前以「刺網」及「底拖網」的方式進行捕撈。他解釋,底拖網乃將魚網沉至海底拖行的捕魚方式,而刺網又稱鰓網,是使用纖細網線將魚鰭或鰓蓋纏住來進行捕魚作業。底拖網乃傷害海床和海洋生物最大的捕魚方式,極易造成混獲問題,政府應控制漁網的網目大小,方能降低底拖網對海洋生態的破壞。
歐慶賢坦言,目前我國對於底拖網漁業規範,僅限制不得進入3海浬海域內作業,而白鯧魚卻為200海浬內的沿近海魚種,法律鞭長莫及。面對漁業資源逐漸枯竭,如何保障經濟利益兼顧環境保育,仍持續考驗政府與民眾。
白鯧魚漁獲穩定 過捕與否存爭議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於去(2023)年3月召開「下一代,魚季猶存?」記者會,公布台灣漁港經濟魚種:白腹鯖、黑喉、竹筴魚、日本馬頭魚、白鯧魚等六種魚類,高達七成未達成熟體長,恐呈現因過度捕撈導致族群逐漸縮小之警示。對此,基隆正濱漁港及崁仔頂漁民潘女士卻質疑,按她觀察最近白鯧魚漁獲量並未減少,且其大小尺寸俱全,未見多數魚貨未達成體情形。
漁業署沿近海漁業組資源管理科長張惟翔表示,白鯧魚漁獲量平均每年落在200公噸左右,目前維持穩定狀態,且若從單一底拖網捕魚方式和漁獲量談濫捕,相對片面且缺乏直接證據。他解釋,每年漁場位置隨環境變遷而更動,即有可能造成當年度該地漁獲量降低,但漁民無從得知魚群變更後確切位置,因此無法以單一漁獲量判斷是否過捕。
張惟翔指出,欲探索台灣魚群有無過捕情形,可以透過「單位努力漁獲量(catch per unit of effort,CPUE)」,初步判斷資源有無減少,惟仍須經過科學家評估。而漁業永續亦可在抓捕方式訂定規範,例如自2021年起我國開始研發如何減少魚群混獲之設備,雖仍處於開發階段,未來則有望推廣以減少混獲,但他也提到,後續的重點仍在於政府如何與漁民之間相互配合,兼顧經濟收益和漁業永續。
選擇當季魚種 養殖代替捕撈
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在2022年及2023年已成功培育出養殖黑喉和土魠魚等經濟性魚種,張惟翔表示,台灣養殖漁業已有多年歷史與成功經驗,且諸如吳郭魚、鰻魚、文蛤等民眾熟悉之種類,我國一直持續在推廣前述養殖的水產商品,主要目的仍希望透過人工養殖,藉以減少對海洋物種的大量捕撈。
水產試驗所研究員白志年表示,台灣的淡水養殖業當中,產量冠軍為吳郭魚,因其量大、易照顧且種類多,已能有效降低成本,因此適合大量養殖。他補充,除吳郭魚外,鰻魚亦為淡水養殖業產量較大的魚種;而海水養殖方面則以石斑魚、虱目魚、文蛤等屬產量較穩定的種類。
儘管養殖魚種較海洋捕撈者少,但張惟翔說,民眾在購買水產品時,養殖魚類的產品選擇卻更為多元,例如即食產品或已經過處理的生鮮,即可避免海撈魚種仍需自行處理魚鱗內臟等問題。
張惟翔認為,全球漁場資源有限,若想讓下一代也能享受到「年年有魚」的滋味,永續漁業的概念就必須從全民做起。就民眾而言,最好的方式便是「選擇當季魚種」,「養殖代替捕撈」。張惟翔與歐慶賢一致呼籲,政府必須檢視修訂漁業法規,妥善規畫捕撈和漁具使用的規範,並做好漁業管理,如此才能降低對海洋資源與生態的消耗和破壞,進而平衡漁業資源及經濟收益,邁向漁業永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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