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郭恩嘉、陳又禎/採訪報導
2023年元旦,國民法官正式上路,未來法庭內將有6位國民法官坐上法檯一同審判,但法庭內的新角色,能否增加民眾對於司法的信心,以及檢察官、律師的辯論攻防該如何在短時間內,讓不具備法律知識背景的國民法官理解,仍是一大考驗。
2020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制度,並在2023年元旦正式上路。根據司法院官方資料顯示,只要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就能夠參與徵選國民法官,而判決方式將透過9位法官採用多數決投票。審判案件以重罪刑事案為主,排除少年刑事案件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台中黃姓業務員殺人案於2023年台中地方法院偵結起訴,而根據國民法官法第五條,此案符合故意犯罪導致死亡,因此成為國民法官第一起審判案件,備受外界矚目。
新制度上路,國民法官由各行各業組成,將民眾多元的視野及經驗納入判決中,但缺乏法律知識背景的審判人員讓檢察官、律師在庭審時,需要將艱澀生硬的法律條文轉換為淺顯易懂的話語,幫助國民法官理解。
律師胡峰賓坦言,用字遣詞要改變以往文言夾雜的方式,辦論過程更是要放慢語速。「認清事實,適用法律」,他同時表示,要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國民法官認清最完整的案件事實,以及找到最適用的法律條文,將會是未來一大挑戰。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台灣社會評價兩極。民眾親自坐上法官席位,近身參與判決,與職業法官平等對話,讓司法審判更加公開透明,也能夠理解量刑因適用條文與認知落差的原因,拉近與司法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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