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柔、李佩蟬、鄧可悅/採訪報導
台灣海峽西部孕育著多樣的生態物種,其中包含現存不到50隻的中華白海豚種群。在坊間傳說裡,白海豚和媽祖一樣,會引領遇難漁船安全返航。
近年來政府強力推動能源轉型,離岸風力發電為其重點發展項目,然而彰化風場場址位處白海豚棲地,施工時的水下噪音將干擾族群生態,引領漁民返家的白海豚,牠們最後還回得了家嗎?
回顧歷年台灣能源發展與當地生態的衝突,如今白海豚生存危機只是當中的縮影。
2019年「台灣西部沿海白海豚族群監測計畫」指出,白海豚分布熱區,北起大安溪口、台中港、彰濱工業區近海,南至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預定地一帶,橫跨四個縣市,活動範圍可達100 公里以上,與風場場址近乎重疊。
在台灣海域發現的鯨豚至少有30種,約占全球數量的三分之一,根據海洋保育署2019年「國內鯨豚擱淺事件統計」的資料顯示,江豚、瓶鼻海豚等物種也有在西海域出沒的紀錄。
「你看我讀到碩、博士,我都還是要承認對海洋環境很陌生。」知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湛翔智表示,台灣對鯨豚的研究起步太晚,也缺乏對相關專業人才的培育,儘管學界一直在研究白海豚棲地分布的成因,至今仍沒有肯定的解答。
風機打樁水下噪音擾鯨豚
大彰化離岸風場座落在彰化縣芳苑鄉外海,離岸35至60公里,靠近白海豚棲息、覓食的主要活動區,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表示,目前僅建議業者將風機基座 ,設在距離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1000公尺以上。
白海豚聽力範圍極廣,人類認為不是噪音的聲音,仍可能對牠們造成傷害。湛智翔指出,在相同頻率下,離岸風機打樁所發出的水下噪音聲曝值約200dB,可能對白海豚造成暫時性聽力閾值損失,因此目前台灣風場多仿照德國,以不得超過160dB 為準。
施工單位能否落實環評會上的承諾,透過多重噪音防制工法—雙層氣泡幕、導架內局部氣泡幕、加設樁錘,來降低白海豚聽力閾值損失、生心理壓力與行為改變的機率,台灣目前缺少本土的第三方驗證團隊監督,僅有環評委員替生態做最後的把關。
海域調查資料不足為主因
造成離岸風場諸多環境爭議的原因之一,是來自台灣對熱帶地區海洋生態基礎資料的缺乏,對此,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林幸助指出,其實不能只有看鯨豚而已,而是要對全面的海洋生物做監測,從離岸風場設置前到施工、營運後,台灣的海洋生態究竟受到什麼影響與變化。
德國至少花費十年釐清海洋生態問題,規畫出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區域,反觀台灣近2、30年才開始調查海域,「所以我就覺得政府衝太快了,能源轉型是必要的,可是不能太快!」彰化環境保護聯盟施月英強調,民眾期待綠能與環境共存,但前提是在對的位置,並非為了再生能源政策目標就全面通過。
風機跟環境有非常大的關係,中華民國核能學會理事長李敏直言,「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任何一個發電方法對環境都會有衝擊。」依地區獨特性不同,各種發電方式有其不同特質,如何不讓環境友善的綠電,成為生態危機的不定時炸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預定2025年正式施行《台版離岸風電技術規範》,針對離岸風場從設計、施工到運維做驗證審查,但在那之前,海洋生態的保護只能仰賴環評委員的專業判斷與把關。
風機進場 傳統漁業如何轉型成功?
依經濟部能源局2015 年所公告的「離岸風力發電規畫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在全部36 個潛力場址中,彰化外海扣除商船航行的航道,就有12處遍布彰化沿海與近海區域,總面積高達1,300 平方公里,大約占彰化外海三分之一海域面積。未來若風場林立,除限縮漁撈的作業範圍,也會改變漁民現有的作業習慣,因此漁獲量勢必將連帶受到影響。
除了標準檢驗局目前擬定的《台版離岸風電技術規範》之外,針對漁業捕撈的問題,彰化漁會於2019年和離岸風場多家開發商達成共識,由開發商捐助成立基金實施「共榮計畫」。計畫包含海洋牧場、育苗中心、活魚儲運中心、拍賣魚市場的建置,並投放人工魚礁、發展娛樂漁業,同時漁會也會輔導漁民轉型從事其他行業,如鯨豚觀察員。
目前大彰化離岸風場正在興建,預計於2022年完工,時程緊湊,對此彰化區漁會推廣部主任郭式雄表示,捐助平台仍在籌備中,尚未有資金挹注。且「共榮計畫」需要整合性地大規模策略,因此僅會先做第一期規畫,再依計畫進度與實施狀況每年滾動檢討,以作為未來各期計畫的進度參考。
不過離岸風電的輸電電纜昂貴,若在固定海洋牧場設施的途中破壞海底電纜,恐怕將造成更多損失。因此湛翔智表示,「海上牧場蓋在離岸風場是不恰當的!」林幸助也補充,海洋牧場若沒有限制養殖數量與投餌量,反而會導致優養化,加重海洋汙染。因此海洋牧場的實施,需要考慮的細節問題非常多。
另外針對人工魚礁的部分,施月英認為,彰化這2、30年來陸續投放人工魚礁後,由於彰化海域的魚屬於底泥性,而非岩礁魚,以魚類多樣性來看,和苗栗、台中相比成效不佳。
針對這樣的說法,林幸助持相反意見,他指出,風機基座具有人工魚礁效應,能附著多樣的附生生物,吸引岩礁魚類,對於較貧脊的沙岸生態系,要改善生物多樣性,就需增加棲地與食物來源。
海上的證人—鯨豚觀察員
隨著離岸風場逐年增加,鯨豚觀察員供不應求,成為台灣新興職業,年薪上看百萬。鯨豚觀察員就像海上的證人,設立目的在於風機施工打樁時能保護鯨豚,透過目視監測或被動聲學監測,確認鯨豚不會出現在距離打樁位置750公尺內的警戒區。
海洋保育署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2條,規畫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並由海保署、海保署委託辦理單位,以及經其審查核可之機關辦理培訓課程。不過,施月英質疑鯨豚觀察員的中立性:「可以想像那是不可能啦,業者要打樁,我找的鯨豚觀察員當然是聽我的話啊!」
湛翔智則認為,鯨豚觀察員要有公權力,牽涉諸多層面的問題,包括國家考試立法、外交關係、漁民有沒有辦法擔任等。另外,開發商停工損失也可能要求國賠,「海保署聽完我分析,也說不可能,你要海保署一個這麼小的機構,怎麼去扛這種責任?」
根據環保署裁罰處分統計資料,環保署於2019年8月與2020年12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以打樁作業期間警戒區未配有足夠鯨豚觀察員為由,分別裁罰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50萬,以及允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40萬。湛翔智再補充,台灣現行的做法是,由開發商提出環評說明書,只要環評會議通過,就要依照說明書實施,至於施工單位要不要接受鯨豚觀察員的建議,是業者自己要去判斷的。
另外針對「共榮計畫」裡輔導漁民轉型鯨豚觀察員的部分,郭式雄說,其實讓漁民擔任鯨豚觀察員,在捕撈作業淡季時對漁民生計是有助益,但長期來看,風場建成後就沒有觀測鯨豚的需求,無法完全解決離岸風場對當地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
目前知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統計,受訓學員中僅有三、四成是漁民。湛翔智說,政府以為漁民海上目視能力比較好,就能勝任鯨豚觀察員,實際上兩者工作性質很不一樣,觀察之後的記錄、通報才是最困難的部分。他進一步解釋,除了表單紀錄規定繁瑣,依照時機填寫不同表格、觀測器材使用,對部分漁民而言都比較吃力,「如果真的要把這個保育工作做好,還是交給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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