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向元玉、邱品禎、劉美佳/採訪報導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在2020年3月底上路,法規規定操作遙控無人機,需要考取操作證,且不得越級考試,只能逐級報考,若是未領有操作證而操作可處6萬至30萬的罰款。在保險方面,目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僅規定法人需強制投保,自然人則不在此限。
不得越級考試 操作證共分三大類
目前操作證共有三個類別,分別是:學習操作證、普通操作證、專業操作證。而民眾自2020年10月1日開始,不得越級考試,但只要是在9月30日前報名學科測驗,則可以保有一年的越級考試資格。不過只要操作的無人機未達二公斤,自然人不須操作證就可以飛行,但要遵守不得飛離地面超過400呎的規定。
若申請者年滿十六歲,向民航局申請即可獲取學習操作證,但須在持有專業或是普通操作證的操作者身旁,才能操作無人機,並且只能操作最大起飛重量未達十五公斤之遙控無人機。
普通操作證,考照者需年滿十八歲,並通過普通學科測驗,可駕駛最大起飛重量二公斤以上、未達十五公斤且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
而專業操作證,又分成專業基本、專業高級,必須持有普通操作證一個月以上才能夠報考專業學科測驗、術科測驗和體格檢測,皆合格通過後,才能獲得,相關題庫資料可在民航局網站下載。
自然人多用於娛樂 民眾暫無考照意願
自然人使用無人機,多用在娛樂用途,像是空拍攝影。民眾劉軒愷提到,因為自己的無人機規格為249公克。依目前規定,自然人250公克以下的遙控無人機免註冊,且兩公斤以下無人機也不需考照就能自由使用,他也認為考照過於麻煩;而民眾張仁謙則多用於旅遊拍攝上,認為自己也不是專業玩家,相對較無考照需求。
民航局公關室曾鴻儒表示,目前發出的學習證約500張、普通證約1500張、專業證約3000張,所有操作證的期限皆為二年。根據《民用航空法》(以下簡稱《民航法》),未領有操作證而遙控無人機,依法可開罰6萬至30萬的罰款,並且會沒收無人機。
長榮大學無人機中心主任林清一認為,自然人若是用途在於娛樂,基本上安全不太會有疑慮,但若是為了職業、工作,基於安全性,應當考照,才能放飛。
自然人未強制投保 保險業者:可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旅平險
《民航法》規定,法人需強制投保,自然人則不在此限,但也可以自己投保。對此林清一表示,保險其實是保障第三方的權益,自然人應比照法人規定。但曾鴻儒回應,自然人已經有規範必須在遵守「五要五不要」規定的情況,才能從事活動,風險程度較低,目前也沒有規劃自然人強制保險。
保險業者余品嫻提到,保費依照機型有不同的價格,而保險內容為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身體受傷或財物損失」,自然人則沒有相關的保險業務。進行投保前需要備妥的資料,包含無人機機型、用途、重量、機齡、飛行地區、操作人經驗和無人機註冊號碼。他也建議自然人可以投保類似的項目,像是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是旅行平安險等,讓自身權益獲得保障。
無人機屬新興產業,因此相關保險規範也還沒有完全成熟。根據中央社報導,民間團體曾指出保費過高問題。對此曾鴻儒回應,民航局在立法階段已經有和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商討,預計在二年內會再提供保險相關統計資料,與之再次精算保費。
民航局公告不得越級考試 帶動訓練班報名潮
法律強制規定必須擁有執照,才能操作特定無人機任務後,「無人機考照訓練班」開始興起。雖然收取的報名費用不便宜,但因為民航局公告從2020年10月開始無法越級考試,許多企業及政府單位紛紛搶在9月底前考取證照,帶動一波訓練班報名熱潮。
《民航法》中新增設的《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於今年3月31日開始實施,強制規定必須要有執照才能遙控無人機。執照分為三大類、不同級別的操作證,因此民間有許多考照訓練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讓想要培養考照能力的民眾、企業法人及政府單位等可以報名參加。
關於訓練班的課程內容,無人機應用技術培訓中心業務主任簡川敏表示:「主要是基礎的、考照內容的飛行訓練、飛行無人機需了解的基礎專業知識,安全法規意識等。」目的是為了讓學員能夠更安全的操作無人機。
但也因此,報名訓練班的需求在9月底之後開始減少,簡川敏指出,起初訓練班的報名人數確實增加許多,但隨著報名單位考取執照後,後續報名人數便恢復比較平緩的趨勢。林清一則認為,在考照民眾和機構單位皆考取完證照後,訓練班的市場可能就逐漸式微。
不屬「空域」 無人機室內飛行無專法可管
據《民航法》規定,考量危險因素,無人機的飛航活動不得在人群聚集處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進行,但此法並不適用於室內場域。民眾若在建築物內操控無人機,就算空間內人數眾多,只要其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即可進行。而無專法管制的室內場所,目前只能依靠其他法律來規範。
考量無人機若飛行於人群之上,可能造成規模較嚴重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危害,《民航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四規定,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就連政府機構、學校或法人也要向民航局申請,核准後才能在人群上空進行空拍等活動。
然而,民眾在室內飛行,並不受《民航法》規範。曾鴻儒說明,室內空間不屬於空域管理,因此不被納入《民航法》範圍內,無人機於室內空間活動,可由其所有權人或管理人自行規定。對此,林清一則認為,假如是在人不多的空曠室內使用無人機,由於危險性不高,無須列入管制;但若空間內有人群聚集,則需要有相關法律限制。
不過,即便目前於室內操作無人機無專法規範,但仍適用其他法律,如刑法、國家安全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鐵路法、國家公園法、發展觀光條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例如若使用遙控無人機造成隱私權侵犯等行為,即屬刑法範疇,可由刑法第28章「妨害秘密罪」等規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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