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俐妏、歐碧薇、黃于恬、陳亭妤/採訪報導
一市一證 地方自治配合地方特色
目前街頭藝人取照方式主要為審議制,加上各縣市自訂審查內容與相關法規;因此街頭藝人每到一個城市表演,便需考取當地的街頭藝人證照;若是環台表演就得考取全台證照,無論時間與金錢,對街頭藝人來說皆相當不便。近來開始有人倡議以免試制度取代審議制,但登記制真的利大於弊嗎?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文化局於2017年的公文指出,為兼顧市民使用公共空間及街頭藝人展演權益,與確保優質街頭展演品質決定維持審議制度,但將採納各方對於審議流程細緻化的要求,優化審議制度,並對於現行法規進行檢視與金錢調整。
台灣中央將街頭藝人考核與制定相關規定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上,並無統一的審查制度,文化部研發科李姓科員表示,會有此舉是為了配合每個縣市發展的目標不同、城市規畫與觀光管理的綜合考量所做的決定;而新北市議員羅崇文認為,無論是審議制或登記制,讓各縣市依當地的特色來把關街頭藝人會來得更好。
北北基推文化整合 評審制度待研議
雖台北市決議維持審議制,但北市文化局仍作出雙方空間彈性的政策,於今年3月4日公佈,將與新北市與基隆市合作,日後街頭藝人只要擁有雙北其一的街頭藝人證照,就可以在雙北演出,透過登記換證亦可在基隆表演。
新北市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曾姓科員表示,此計畫目前還在討論階段,會先檢討行政規定裡面是否有整合的空間,如評分標準、委員的組成、實施的經過與行政規定都與北市不同,將會盡量整合成相同。此外,由於今年度各市已經各自發包,各自執行,原則上預計2020年試辦。
免試首辦登記制 街頭藝人「真」開心?
相較其他縣市在街頭藝人的甄試上多為審議制度,台南市與基隆市於2018年改採為登記制,意即只需向文化局登記即可在當地表演的制度。然而,這種免試制度引來不同聲浪。
有人認為此舉增加了街頭藝人的機會,讓有夢想的人能上街展現自己;也有人認為變相降低街頭藝人門檻,因無法管控人數,對於表演品質感到疑慮。
對此,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創辦人張博威認為,登記制易使品質無法控管,這種制度使人人都能當街頭藝人,最終劣幣驅逐良幣,會逐漸出現品質不好的街頭藝人。
他認為,政府需要「把街頭藝人表演場地視為是歷史古蹟一樣的保護」,建議官方該評估城市發展門面的地方,公告給街頭藝人,而經過考試認證,擁有一定水準的街頭藝人才能進駐到表演點。
對於大眾的疑慮,全台第一個採用登記制的台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員鄭華欣表示,街頭藝人由「審議制」改為「登記制」是源於文化部《106年度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報》中,建議各縣市政府推動街頭藝人考照制度的變革且台南在2018年以前進行審議時,便盡量不以僵化的技能評比,而多以鼓勵的態度,讓有意成為街頭藝人者取得展演許可,留待市場機制篩選。
改審議為登記 申請人數多1至2成
而根據台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科員鄭華欣提供的數據顯示,2016年申請考照人數共計455人(第1次為194人,第2次為261人),2017年為238人,2018年改成登記制後,登記人數共計298人。故以單1次申請作比較,申請人數約較往年增加1至2成左右。
談及大眾對於表演品質的擔憂,鄭華欣說明,台南市規範街頭藝人登記完成後,需上文化局所訂的16小時課程,課程內容涵蓋示範演出、街頭展演技巧、展演實務經驗、觀眾心理學、個人心路歷程分享、個人特色經營、法規講解等幾個方向。此外,因應恐龍少女挨揍的事件,台南市規畫將表演安全控管相關知識列入課程。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
鄭華欣表示,由於街頭藝人屬於地方政府自治的項目,且街頭藝人的生態在各縣市也不盡相同,因此台南市文化局期望能夠提供其他縣市配合文化部證照制度變革方面一個參考的方向。
目前登記制在台南市僅實行一年,各界疑慮尚未發生,但長時間下來是否會衍生問題,仍待進一步了解;重要的是,若登記制真的提供街頭藝人更完善、便利的環境並與大眾、公共空間取得平衡是街頭藝人與大眾雙方都希望看到的。
表演時間過倉促 考驗藝人街頭能力
台灣街頭藝人資格的審議方式是將考試集中在一或兩天舉行,各組街頭藝人按照順序排列,而評審團也依序走動進行評分,每組表演時間約二至三分鐘,因報名組數多、時間有限,因此評審停留的時間亦取決於表演的吸睛程度。
不少人詬病此舉過於匆促,而無法盡情演出;但同時,這亦是在考驗街頭藝人們是否具備足夠的能力在短時間內吸引觀眾的目光。
曾出國考過街頭藝人證照的徐開炫表示,其實一分鐘就可以看出這個表演者有沒有個人風格,夠不夠獨特,因此二至三分鐘的時間其實是充裕的。徐開炫也擔任過2018年台北市街頭藝人考試的評審,他認為,評比有一項重要的原則,是作品夠不夠特別,與其他類型的表演者差別在哪裡,因此藉由證照制篩選出具有原創性的表演者。
成立街頭藝術中心 共商評議標準
就連出道藝人也不一定能取得街頭藝人資格。2017年知名藝人潘美辰參加北市街頭藝人考試卻落榜,引起民眾質疑評分標準有問題。
街頭藝人評審委員的組成有文化局代表、公共空間管理人代表、藝文專業之專家學者(依街頭藝人屬性分類、聘請不同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審議)、街頭藝人代表約八人左右。評比項目有技藝、節目設計、現場互動等,綜合考量後採數輪投票表決方式決議。評審名單為避免關說之嫌而事前不公開,但有時仍然會受制於人情壓力而有評分標準不公正的疑慮。
然而,是否有較為公平的機制可以解決?張博威便提出設立台灣街頭藝術中心的想法,可以處理一些場地管理、法規研討等的事項,更重要的是,培訓一群評定街頭藝人資格的評審委員,舉辦研習營,將身為評審的要領及評定標準,共同探討與訂定規範,各地方政府便可自行邀約這群經過研習營洗禮的評審委員,使得評分標準能夠更加客觀與一致。
國外亦有登記制 訂定管理審核機制
自2005年台北市首度舉辦街頭藝人證照考試,台灣的街頭藝人發展至今僅短短14年。基隆市在2018年開放登記制後,出現同類型表演的街頭藝人氾濫的問題。街頭藝人楊元慶認為,儘管改制初衷是好的,但仍需要透過機制去篩選這一群人。
張博威指出,在國外像是歐美國家,街頭表演已成為一種在地的文化習慣,且有明確的法規制度管理,街頭藝人們也懂得自律,但是不是代表國外的街頭藝人完全不用考證照?徐開炫表示,在國外好的場地管理,也都是有證照制的。
以倫敦的柯芬園來說,它是一個商業市集,內部有一套良好的街頭藝人管理及審核機制,會自行篩選適合園區的表演者,也配置管理人員,使得商家與街頭藝人不會互相干擾,反而更能吸引人觀光人潮,因此柯芬園可以說是歐洲街頭藝人的一處聖地,提供世界各地的街頭藝人們一個穩定的空間,能夠專注在創作上面,孕育出好的表演作品。
然而國外也有一些不好的例子,舉香港旺角例子來說,以前此處也曾是街頭藝人聚集地,然而因為缺乏管理與自治,遭當地民眾不斷檢舉與投訴,從此便禁止街頭藝人演出。以此為借鏡,楊元慶表示,開放登記制對於華人社會或許還太早了些,若是台灣的街頭表演者不懂得自律,會讓好的表演空間越來越少。
表演無國界 台灣最有人情味
表演足跡遍布歐洲、非洲、東亞等國的楊元慶表示,去過這麼多國家,最有人情味的地方其實是台灣,而同樣去過許多國家的徐開炫也認同,台灣的觀眾都很善良,很願意給予打賞。
儘管在不同國家表演會遇上語言及文化上的差異,同樣一套表演在台灣獲得喝采在其他國家可能無法獲得掌聲,然而徐開炫說,展演的方式或內容或許需要因應文化不同而做調整,但對於表演的愛好是人類的天性,人們喜歡看新奇有趣的事物,各個地方的民眾觀賞表演時都會不吝於給予熱情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