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新條款將上路 挑起與小黃間對立

記者 陳慕珊、劉力嘉/採訪報導

Uber這款輕鬆的叫車服務自2017年重返台灣市場,已成了許多台灣民眾所依賴的搭車軟體。然而,計程車業者的生計卻大受打擊,每個月減少兩至三成的收入,小黃業者強烈反彈Uber以惡性的低價競爭來吸引消費者。

交通部修法 Uber司機做不下去

藉此,交通部於20192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一》,其中主要規範Uber及小客車租賃業者必須以一小時為起租時限,且不得排班、巡迴攬客等,讓Uber司機及小客車租賃業者直呼做不下去。

這項法規不禁讓許多Uber使用者質疑,交通部是否有意偏袒計程車業者?且多數乘客認為相較於小黃,搭乘Uber的服務品質及車輛舒適度皆高於小黃,再加上乘車價格明顯低於計程車。

Uber叫車平台恐以時計價。攝影/陳慕珊
小黃業者表示 非叫車而是租車

對此,中華民國計乘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秘書長曾弘義表示,Uber的營運模式本身是在鑽法律漏洞。許多乘客誤以為搭乘Uber等同於計程車,只是收費方式的不同。

曾弘義強調,事實上並非叫車而是租車,且雇用了一名代雇駕駛。這種利用媒合平台的名義來行使運輸業,若發生了交通意外,業者不須負任何法律責任。

計程車於捷運站出口等待客搭乘。攝影/陳慕珊
未達共識 租賃業將上街捍衛權益
小客車租賃業表示新條款相當不合理。攝影/陳慕珊

然而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進良則表示,若本業為非法行業,為何不直接取締,而是增設法規來使業者違法。

他認為,交通部此修法相當不合理,且將嚴重影響其產業的收入,限制了業者未來在網路平台的發展,並預示若交通部未改善法規規則,達到Uber及計程車雙方的共識,Uber及小客車租賃業者將不惜走向街頭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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