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良博、楊穎婷、黃瑛琦/採訪報導
目前國內藥師制度,只要是藥學系畢業、具備藥師資格,不論中、西藥都可以從事相關業務,但因為西藥的薪資及工作環境相對較好,因此多數學生在畢業後皆選擇從事西藥相關工作,造成中醫行業無人接替的情況發生。
105年12月7日,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曾以「拒絕用西藥腦管中藥事」之名發起陳抗。台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古承蒲提到,儘管台灣有不少學校設立「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已經有好幾屆學生畢業,但要求國家提供考試卻被衛福部說沒有法源,應請行政院把施行細則訂出來,考試院也說沒有施行細則無法出考題舉辦考試,畢業生沒有管道取得執照,去中藥廠或中藥局工作自然也無法得到應有的薪資待遇。
現今國內藥師從事西藥工作的比例,遠大於從事中藥工作。對此,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古博仁強調,問題出在健保給付,同樣是慢性病處方簽,西藥的健保給付約是中藥的三倍,即便個別藥師對於中藥有熱忱,也會趨於現實因素,選擇從事西藥業務。
薪資環境相對不佳
古博仁指出,對藥師而言,相較於西藥,中藥的工作環境較差,會有粉塵、不同的味道等,政府應該用鼓勵的方式,讓薪資結構改變,藥師就會願意投入中藥工作。
古承蒲也提到,由於中藥有其專業性與獨特性,藥師想投入這個行業是有困難的,「就算有理想也得為現實低頭」,除非有中藥師傅親自教導,否則要憑學校的課業基礎獨當一面,不僅成本高也相當不容易,因此現在的藥師畢業後皆傾向西藥這個已經成形、發展成功的領域,而非沒有管道取得合法證照又正快速凋零的中醫產業。
此外,立委林靜儀認為,傳統中醫藥的傳統是師徒制,經驗會傳承,也就是爸爸是中醫,兒子也會是中醫。然而,現在中醫藥已經進入專業考照的領域,政府如何對待沒有執照的中藥行業者,就是個問題。林靜儀坦言,政府一開始當然希望無照中藥業者有「落日」,也就是在一定的期間後,必須要有執照才能夠經營中藥行,可是「人家已經靠這個賺了50年的錢,他會同意嗎?」
古承蒲表示,現今珍貴的丸、膏、丹的製作技術只存在中藥房裡面,努力學習的人卻沒管道考取證照,師傅教技術「不知道是幫人還是害人,沒有執照就等著被罰」,更名為商行就只能販售賣場會看到的如枸杞、紅棗等不講求療效的藥材,顧客也會被賣場瓜分。
古承蒲也提到許多和她同輩的人都已經成家,所以「必須為五斗米折腰」,若是有真正的中藥系進修班或假日班,他們就能回到學校學習,「你不設不能說我不念,如果念藥學系出來能接替,為什麼我們今天還要吵?」強調中藥行人員都願意接受考試,政府應該給予完整的配套措施與身分。
醫師不應進行調劑
另外,林靜儀也對傳統中藥行常見的「抓藥」提出看法,她說,依照《藥事法》理的規定,中醫藥跟西醫一樣,必須「醫藥分離」,但實際上中醫長久以來根本沒有落實。林靜儀解釋,這是因為中醫本身就可以調配藥方,當然也不會去聘請中藥師。她認為,政府應該要解決這樣的問題,一旦中醫業者沒有由專業中藥師調劑,就該開罰。
古承蒲指出,如今能合法開設中藥行的只有中醫師及藥師,但中醫師的職權是進行診斷,且對藥師來說,雖然有經過學校訓練,但中藥的管理繁雜,需根據民眾體質的不同去製作丸、散、膏、丹更非易事,薪水又沒有西藥師高,導致中醫診所很難合法聘任藥師,只能由中醫師違法調劑。
同時,在未能合法聘任到藥師的情況下,少部分中醫診所只提供診斷,要民眾自行前往中藥行抓藥,但古承蒲指出《藥事法》規定,中藥行僅能進行非屬中醫生處方的藥品零售,「這時候中藥行又該怎麼辦?」
對於部分藥師認為中藥不安全,古承蒲解釋,民眾食用的中藥並非藥材本身,而是經過炮製、煎煮出來的藥汁,透過噴灑澱粉變成顆粒劑成為藥粉,其農藥成分少之又少,也比較不會有重金屬的問題,再加上民眾服用中藥也會定時定量,因此服用中藥「其實可以很安全」。
林靜儀強調,當政府要對中醫藥業者進行管理時,其實相當困難,一來是業者的反彈,二來是民眾不懂,因為對民眾來說,中藥行「抓藥」是一種「美好的舊時代」,至於藥方裡有沒有重金屬殘留等,沒有人在乎。林靜儀直言,政府應具備法源依據去管理,但當政府開始管理會擋人財路,「中醫藥廠商會非常不爽」。
提升民眾意識 訂定完善制度
對於《藥事法》103條衍生的問題, 醫改團體及立委認為,修法不見得是完美的解方,要真正解決對於中醫藥納管的問題,應從提升民眾對於用藥安全意識下手。中藥業者則認為,短期目標應依法舉辦國家考試,長期來說則要建立中藥從業人員的養成制度。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說,藥學的訓練應該要走向中、西藥整合的方向,除了因應家庭醫師、家庭藥師的趨勢,台灣很多人都是中、西藥都吃,因此不應該分西藥師或中藥師,而是要強化原本藥師該有的作用。朱顯光強調,現在若舉辦中藥師國家考試,等於是走回頭路。
福寬參藥房老闆李昌田則有不同想法,他表示,不反對藥師從事中藥工作,也覺得這是個可行的方式,但中、西藥師應該要分開,就像中、西醫也有分別。他建議,可以讓現行的藥師同時具備管理中、西藥的資格,但未來通過國考的藥師則必須有中、西藥的區分。
古承蒲也認為,學生光學好西藥或中藥就很辛苦,「光一個當歸的頭、身、尾藥效都不一樣」,不可能同時專精於二個領域,因此政府應限定擇一職業,並分設場域,學習彼此的知識,中、西醫才能夠平起平坐。她強調,中醫和中藥需要時間被認同,中醫並不是不科學,而是缺乏科學和臨床研究的證實。
另建制度取代修法
對於應該修法解決政府未依《藥事法》舉辦中藥國家考試的問題,朱顯光直言,修法會使立法院成為各方利益的角力場所,修法與否應由衛福部考量。他也指出,是否應由藥師來負責中藥方的處理,政府有行政裁量權,是修法以外的途徑。
古博仁也認為,不可能藉由修法解決此問題,他建議政府可以設立類似「中藥販賣人員」的制度以解決此問題。
林靜儀則認為,暫時不太可能修法,修法可能是增加彈性,或是把法規中各自解釋的部分進行調整,但修法牽涉各團體的角力,各團體也會遊說立法委員,加上民眾不認為中醫藥相關規範有所必要,修法並不容易。
民眾意識成關鍵
林靜儀則強調,如果民眾有自覺,會希望自己買到的中藥材都是經過檢驗、確定是安全的,那就會對中醫藥業者產生壓力,就能解決問題。
對於中醫藥業者納入管理不易,林靜儀認為,解決方法應該是政府確實執行這些法律規定,只是過程中會導致中醫藥業者的民怨;她也認為,應對民眾進行教育,讓民眾對於中醫藥業者的規範有所認同,但她也坦言,就她近幾年的觀察「幾乎沒有效」。
林靜儀強調,「什麼樣的民眾,造成什麼樣的社會」,要讓民眾覺得對中醫藥業者的管制,是有助於用藥品質,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朱顯光也坦言,現在還是會面臨民眾認為「中藥行拿的比較是食補的功能」,因此民眾根本不覺得吃下的中藥是「藥」,導致中醫藥納入管理會較為困難。
訂短中長配套措施
古承蒲則認為,政府應制定短、中、長的配套措施,短期目標應先給予營業事實的中藥行身分,馬上舉辦國家考試給予執照。
古承蒲進一步解釋,如今已經有現成的法律條文,先讓行政院訂定實行細則,再由考選部設定考題,除了選擇題之外也,應該要有實作測驗,讓考生現場直接抓藥、切藥,才該給予合格執照。
中期目標應將相關科系正名為「中藥系」,並設立中藥系所,畢業生才有辦法參加中藥師國考,現在的中藥行人員也可以回學校修習相關課程,獲取考試資格後便能考取執照。就長期而言,應制訂完善的中醫教考訓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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