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凡/台北報導
Uber自創立以來就以「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宣傳,但Uber是否真的屬於共享經濟這一爭議一直存在,而Uber退出台灣市場的新聞也讓這一問題重新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共享經濟」若簡單拆分為「共享」與「經濟」,它的含義就顯而易見。那就是人們將自己手中閒置的資源拿來共享,並以此獲取經濟利益。Uber所提供的服務正是讓人們將閒置的私家車資源共享,以此獲取車資。這似乎符合共享經濟的定義,但不少專家學者仍反對將Uber列為共享經濟之列。
臺大機械系陳炳輝教授表示,並不認為Uber是一種共享經濟,他認為共享經濟是要站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之下,而Uber卻是跳脫到這一行業的規則之外,這就是不公平的競爭。陳教授的觀點也是許多人質疑Uber該不該被稱作共享經濟的原因之一。Uber提供的服務與一般計程車相類似,但Uber車主不需要商業駕照和保險,沒有勞健保,也不要繳交稅金。相較之下,計程車就增加了許多成本,兩者的競爭自然難言公平。而Uber車主沒有勞健保和不需要購買保險實則會對買賣雙方都造成損害。
陳教授以自己創辦的airTMD平台為例,這一共享科研設備和人才的平台幫助人們找到在台灣大專院校閒置的設備或人才來完成研發。而這一過程中,院校工作人員的勞健保是由學校承擔,平台只收取13%的管理費與稅金,對於雙方都有所保障,這才是公平的競爭,這些閒置科研資源的利用很可能創造極大的價值。
Uber所引發的巨大爭議背後也正是因為共享經濟這一模式會帶來巨大商業利益。據預測,十年後共享經濟的營業額很可能占全球市場的一半。
對於共享經濟近年來如此火熱的原因,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江雅綺助理教授認為是因數位科技的發展以及人們觀念的改變,她表示共享經濟並不是新生事物,而是早就存在於我們身邊,二手物品的買賣就是一種共享經濟。現在因為數位科技的發展使得資源共享的範圍擴大,使得共享經濟的影響力變大,人們不再一味追求物品的所有權,而是希望得到使用權的觀念改變也使得共享經濟有了巨大的市場。她表示 :「人們以前想要購買一樣東西,例如車子,這輛汽車就完完全全屬於你。但現在打算多數人只希望在需要的時候有車輛的使用權。」
陳教授也表示可見的評價制度是共享經濟的優點之一。在共享經濟的平台上可以對提供服務的人進行評價,使得後來者能夠根據前者的經驗做出選擇,這是共享經濟的一大亮點。
共享經濟背後的價值不容小覷,如何讓共享經濟在台灣更好的發展,但又如何平衡其與傳統產業以及舊有法規的關係,這恐怕是擺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