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栽圍占民宅 國有地成自家停車場 – 1893期

明德路一O二號與一O四號公寓前,有民眾利用盆栽圍占民宅前土地,當成自家停車場。日前,市民代表高世輝同市公所工務課與養工課人員,到現場察看占用情形,以釐清責任。
高世輝表示,有民眾投訴,明德路上有住戶把土地圍占起來,禁止別人停車,已經危害到其他民眾權益,才會在市代會上提出,盼請市公所盡快處理。
工務課表示,明德路一O二號與一O四號前的土地,經查證後屬國有財產局的土地,並於五月三日發函到國有財產局,告知土地被圍占的情形。
交通控管中心表示,民眾私自圍占國有土地,算是道路違規的一部分,依法可強制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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