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攤販是方便來往路人買東西的流動商家,但這些攤販如阻礙行人或汽機車的通行,可是會招來民怨與數不完的罰單。 木新路二段二三二巷的市集,是社區住戶方便買東西的去處。香舖店老闆高連發表示,從上個月起,無承租店面的流動攤販大量湧入,多數是在路中央設攤位,不僅占據公有道路、妨礙汽機車通行,更危害住戶買東西時的行路安全,而且每天上午十一時會有大型垃圾車經過,流動攤販雖然也會往旁邊店家靠攏,卻也阻礙了店家傾倒垃圾的方便性。高連發又說,每天早上都有員警前來維持秩序,但是流動攤販設攤地點的不固定,很難以開罰單杜絕此現象。 長期承租店面的水果攤老闆林先生表示,此市集目前沒有管理委員會或市場管理,都是由警察管轄,也沒有所謂的合格牌照,只要攤販向有店面的房東承租騎樓店面即可合法營業。林先生指出,許多房東出租店面給房客後,房客又轉手出租給其他攤販,形成二房東現象,使得市集的管理更顯的複雜與困難,也危害了承租人的權益。 木新派出所員警陳建明表示,市集因為路面夠寬,買賣時汽機車亦可通行,自從流動攤販出現後,妨礙交通與行人安全。派出所每天早上九時至十一時會有員警在市集巡邏,並以「公告禁止設攤處違規設攤」的名義向不法攤販開罰單,包括流動攤販的占用公有地,以及騎樓下設攤超過水溝蓋等,都會被罰款。警方巡邏方向只有設攤地點的管制,並無營業時間與音量的限制,商家應與居民做協調。陳建明說,攤販大多留著罰單而不繳費,無法落實違規即罰的原則,只能期待新的立法杜絕此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