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可管 露骨情節氾濫 – 1739期

六、七○年代,瓊瑤、華嚴等女作家的言情小說風行台灣,其筆下夢幻般纏綿又柔情的愛情故事曾擁有大量讀者,如瓊瑤出版第一本自傳體長篇小說《窗外》後,便一躍成為知名言情小說作家。言情小說多以浪漫曲折的愛情故事為題材,但近年來內容從柔雅溫情轉變為重視性愛描述。去年三月,中華民國出版品基金會主動抽查十多家出版商出版的言情小說,其中多本小說對性愛描寫太過露骨,卻未在封面加上標示,消費者可以自由翻閱、購買。自出版法遭廢除,雖有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限制出版品內容,但新法至今尚未施行,出版商未建立自評制度,且社會監督不力,使得情慾類小說更加氾濫。聯合租書廣場店員鍾啟明表示,租書店為營利事業,並未特別禁止十八歲以下青少年租借,而目前店內的言情小說不論內容為何,幾乎完全不加標示此外,「十八歲以下禁止閱讀」之界限實在難以建立,小說內容亦難以界定為「對性愛描述過多」。巧比漫畫店店員鄭宜芳表示,限制級小說只是一股流行風潮,目前出版數量已不如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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