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黃詩涵、石睿涵、高詩涵/採訪報導
兒少安置於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常因原生家庭突遭變故或父母無力養育,然若基於自由受限而倉促離開安置機構,恐增社會安全風險。再者,近年社會結構轉變,使家外安置兒少的情況較以往更加複雜,進而影響寄養家庭的投入意願,協助兒少自立成為一大難題。基此,中央與地方正努力改善,調整安置資源比例並優化機構,推動兒少朝家庭式安置處所邁進。
兒少安置 家庭形式優先
「早期對於失家兒的定義為非自願家外安置的孩子。」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下稱CCSA)秘書長洪錦芳分析,在台失家兒的組成平均10年換一種樣貌,如原住民少男少女、家境貧窮、雙親失和以致離異等,近30年來則以受家暴子女為大宗,而後更出現受性侵害及亂倫等案例。
倚賴政府採取公權力保護的未成年兒少,由於離家接受安置,故以「安置兒少」稱之,其中包含無父無母且無親屬的失依兒少,以及恐對兒少成長形成風險的「家庭失功能」個案。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科長劉倩如解釋,如今政府單位鮮少使用「失家兒」一詞,僅民間成立的非政府組織(NGO)以此概括。
安置機構使兒少能暫時遠離原生家庭帶來的危害,然而卻因數量逐年遞增,引起國際關注。2017年《兒童權利公約》中,國際審查委員即指出,台灣太過依賴安置機構,缺乏家庭式安置服務,且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規定,兒少安置順序應以親屬安置為優先,再來是寄養家庭,安置機構為最終手段。
為因應國際審查委員的要求,衛服部制定「替代性照顧政策」,以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為目標,盡可能提供家庭式生活環境,確保兒少獲得適當的替代性照顧,並培育少年自立能力與強化支持資源。
學經歷不足 社會難生存
安置兒少阿茹(化名)在國中二年級時,主動向校內輔導室反映父親的家暴行為,並由社會局指派社工介入協助。由於離家後需緊急安置,阿茹被安排住進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的機構。然在被社工告知原生家庭狀況不適合立即返回,考量其所需資源,而轉至基隆市的兒少之家,進行長期安置。
在CCSA安置的兒少中,高達九成以上僅為國中畢業的年齡。洪錦芳指出,年滿15歲且未在學的兒少,即須離開育幼院或寄養家庭,但他們缺乏親生父母的陪伴,加上長期受拘束的團體生活,種種因素導致其抗拒學習,選擇直接步入社會追求自由,因此形成「15而立」的特殊情況。然而,憑藉有限的學歷和能力,初入社會的兒少往往難以生存。
況且,兒少離院後流離失所,極容易遭不法分子吸收。洪錦芳透露,曾有兒少夜宿公園,即遭引誘投入特種行業。阿茹也提及,曾有同儕礙於年齡不足,無法自立謀生,不得已成為車手賺取生活所需。洪錦芳還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15歲以上、未滿16歲的兒少,即便做童工亦需監護人同意,但他們此時很可能正面臨父親坐牢、母親不知去向的窘境,因此她不解,在這段無人可合法擔保期間,該何去何從。
不過,劉倩如解釋,現行法規並未規範兒少離院年齡。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員蔡可迪亦對此說明,按《兒少法》第111條規定,年滿18歲經評估無法返家或自立生活者,可安置至20歲;且若兒少正就讀大專院校,則可安置至畢業,「台灣在兒少15歲時放手」之描述,即屬誤解且與現況不符。
親身體驗 理解生活艱辛
洪錦芳表示,兒少離院後除尋找住所外,還需維持穩定收入。自幼安置於機構內的兒少,無法依據父母言行習得各項技能,必須親身體驗社會的生存條件與法則,才會明白生活艱難。
雖有CCSA為即將離院的兒少規劃求職、租屋等活動,不過,阿茹認為,比起離院後的輔導,若前述作為能在安置過程就進行,應能發揮更大效益。此外,由於安置機構採制式化管理,恐引發特殊兒少的抗拒心理,除了試圖逃離外,甚至可能產生自我傷害的念頭,因此她期盼機構能釋出更多彈性空間。
劉倩如指出,安置兒少除返家、被剝奪親權、自立更生外,別無選擇。洪錦芳表示,不樂見兒少在國中畢業後急於離院,希望他們能藉由自立體驗營收斂情緒,同時喊話地方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助其升學需求。
社會結構改變 寄養家庭卻步
近年,台灣正面臨寄養家庭流失的處境。根據衛福部《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概況》及《兒童及少年家外安置概況》統計,2017年台灣寄養家庭數量相比上年度減少近100戶,而家扶基金會「兒少家庭寄養服務工作成果報告」中亦顯示,當年度新增的寄養家庭數量僅104戶,顯示安置照護量能正逐漸萎縮。
針對寄養家庭遞減,家扶基金會社工李沐蓁指出,造成民眾投入寄養家庭卻步的原因有二:其一歸因於社會結構轉變,由於雙薪家庭目前在社會上佔多數,對比傳統家庭,前者較無法全心投入照顧兒少。
再者,家外安置兒少的照顧需求愈趨多元。李沐蓁解釋,近年來,家外安置兒少經常轉變為保護案件、司法個案,或因其身心障礙、早期療育需求等複雜情況,照顧者必須具備足夠專業知能,導致寄養家庭承受著極大負擔,大大降低其意願。
同時,安置兒少背景複雜,亦造成寄養家庭莫大壓力。寄養媽媽張晶晶分享,曾接收過某位兒少因想返回前寄養家庭,竟帶著她的女兒一起離家出走,所幸當時社工協助順利找回兩人。另一名兒少因先前受到不當管教,被安置到她這裡,但這位小朋友既內向又不擅表達,導致磨合過程非常不順利。
寄養家庭恐因無法消弭與寄養兒少之間的隔閡,而信心受挫。對此李沐蓁表示,寄養過程中按月皆安排社工到家訪視,除定期追蹤寄養兒少情況,同時也會關心寄養家庭的身心狀況,確保家庭照顧品質。
租屋取代宿舍 訓練生活自理
兒少結束安置後若缺乏家庭支持恐居無定所,然而,CCSA曾於2021年祭出相關數據,反應自立宿舍床位縮減,以致嚴重不足,僅有6%的兒少有機會入住。對此,劉倩如解釋,床位減少的說法並不存在,人數未住滿才是常態。
若再加上成本效益與經濟價值等考量,自立宿舍反而不應再擴充。劉倩如說明,宿舍是兒少自立服務方案中的一種型態,然而自立宿舍僅能作為中繼站,兒少終將獨立返回社區生活,因此建議以租屋作為主要生活訓練,輔導兒少達成自立。
政府預算不足 招募人力不易
自立宿舍提供離院兒少居所及自立服務,但洪錦芳指出,管理及督導群體少年所需的人力成本卻無法受到保障。衛福部於今年修正「提升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服務量能計畫」,將「自立宿舍照顧酬勞費」從25萬元增訂為40萬元,以望運用於遣派人力。她直言,40萬遠遠不夠。
政府能為自立宿舍提供的人力資源有限,洪錦芳透露,雖然提供40萬元補助金,中央卻忽略男舍與女舍分層或分棟的規定,每間宿舍平均每年的人事費用總額僅20萬元,若以基本薪資計也還是不夠,她認為,唯有足夠預算方能有效招攬人才。
家庭功能不彰 推動類家照顧
台灣目前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現象,不過劉倩如表示,兒少比例雖大幅下降,家外安置兒少數量卻不減反增,意味「家庭」功能愈發不彰,失去功能的家庭數量越來越多,台灣社會應重視此項警訊。
在安置機構不足的情況下,劉倩如認為,政府於2017年實施的「類家庭照顧」應持續推動,政府利用社會公共住宅提供兒少家庭式的生活環境,配合照顧者及協伴者,他們不僅能與手足互動,得以在小規模空間成長,優於進入寄養家庭需重新適應的環境。
李沐蓁表示,現今寄養家庭供不應求,提升寄養家庭數目成為當務之急。她指出,民眾普遍聽過寄養家庭或寄養安置,卻不了解其運作方式及服務內容,未來應從社會教育著手,讓更多民眾了解寄養服務之內涵。
調整安置資源 優化服務品質
離院自立後,阿茹已進入大學就讀。她坦言,縱使個性樂觀,仍難擺脫社會刻板印象。「他們(同儕)心中有一個標準,好像我住過機構、被家暴,就該過得很可憐。」即使飽受另眼看待,阿茹仍以行動證明自我,除低收補助外,她還透過校內工讀賺取生活費,足夠應付日常所需。
安置機構猶如小型社會,人與人之間需要溝通和磨合。阿茹覺得,自己除更加獨立外,理財觀念也大不相同。但她也坦言,有別於原生家庭的孩子,安置兒少的心理層面可能因成長歷程而自卑。劉倩如亦認為,儘管過往難以修復,家庭式照顧中存在父母、手足等角色,較能彌補兒少心中欠缺的那一塊。
劉倩如強調,目前仍以推動家外安置兒少返回原生家庭為目標,不過機構安置風險最低,因此成為兒少安置管道的首選。對此,李沐蓁說明,家扶基金會透過團體、社工及課程,協助不再返家的兒少,在安置期間建構自立技能,中央與地方也將持續精進調整安置資源比例,期能優化機構服務,讓兒少朝家庭式安置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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