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論壇】盼議價改善記者待遇 林照真:政府應盡速討論

記者 林庭安、邱劭安、張桂瑤、莊婷伃/採訪報導

當平台藉由轉載新聞獲得流量,媒體能如何捍衛自身權益,實現「新聞有價」的理想?世新大學新聞學系《小世界周報》將於12月7日舉辦公民論壇,以「《新聞議價法》如何改變媒體生態?」為主題,邀請提出民間版新聞議價法草案的學者、同時也是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與會,探討《新聞議價法》與台灣新聞產業能如何共好。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照片提供/林照真

2021年,澳洲在通過強制議價法後,除了與主流媒體簽約,也注意到小媒體的對優質新聞的貢獻,不過NGO團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非政府組織)卻被排除在外,他們認為長期以來發布訊息,有確實做到媒體的功能,卻無法加入議價,在政策執行上有失公允。

林照真解釋,因其需要有定量的新聞記者產製內容,且沒有得到合理補償,才會出現傷害新聞品質的情況,於是在與科技平台的議價過程中,關鍵因素是該媒體聘請新聞工作者的數量;而NGO團體或是以娛樂休閒社群為導向的網站,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與正規新聞網站不同,便不會被納入到議價法中。

針對現存的幾種議價法模式,林照真表示台灣的新聞是社會資產,為公共利益的一環,因此人們大部分都可以無償使用,較沒有著作鄰接權的概念。她認為,台灣可以參考澳洲的經驗,制定專法來提振新聞工作者的待遇和工作條件,若有爭議,可由政府組織仲裁委員會協助媒體與平台協商。林照真也提到,現今媒體較缺乏經費和培訓資源,在工作條件不佳的情況下,便較難吸引年輕人投身新聞產業,實屬可惜。

面對政府機構職責分配,林照真說明,文化部雖是媒體形式上的主管機關,卻無法真正介入管理,而數位發展部的職責中並未強調媒體,NCC的管轄範圍也僅止於電視新聞。因此她認為,台灣還沒有出現完全了解媒體產業的主管機關,要如何因應《新聞議價法》的訂定,目前尚無明確答案。

林照真感嘆,立法院至今未系統性地啟動有關《新聞議價法》的討論,各政黨也未發表立場,雖然明瞭其需要一定時間,但還是希望能盡速解決,以捍衛媒體記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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