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綠電交易 派發綠能證書自由買賣

記者 葉蔓芳、陳卓希/採訪報導

台灣能源主要依靠國外進口,加上PM2.5懸浮微粒造成空氣污染的原因,今年立法院三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提倡2025年起國內使用再生能源必須占整體20%,現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著重打造電證交易平台,全力推動綠能發展

明年推綠能交易

再生能源憑證指由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官方所派發的綠能證書,每發出1000度綠電則可以申請一張憑證。為了確保每度電力從太陽能、風能或生質能等自然資源生產,背後設置一系列追蹤系統,以提升憑證公信力。

20175月發出第一張憑證後,行政院希望促進綠電交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曾推出輔導計畫,以環境效益為前題,賣出首批憑證使綠電交易在社會迅速擴展。

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提供自製再生能源憑證以作推廣。攝影/陳卓希

標檢局於今年年初啟動電證交易平台,提供一個不具強制性的憑證買賣頻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六組組長黃志文表示,從今年2月到現在,已經有9筆到10筆案例在平台上完成交易,3月起,更有70%憑證交易源自平台。

憑證需求量愈來愈高,加盟再生能源倡議計畫RE100的大型企業,例如蘋果和谷歌,為保持國際形象與市場需求,必須遵守規則百分之百使用綠電。

太陽能科技公司電池及模組廠協理左啟宏指出:「像Google來台開設資料中心收購綠電,政府修例《電業法》和推動綠能憑證,就是做全世界生意,交易平台接下來會愈來愈蓬勃。」

  • 再生能源倡議計畫RE100:是由氣候組織與碳揭露計畫於2014年創立的再生能源投資倡議,100家國際企業自願承諾完全使用綠電,此計畫既推動綠能經濟發展,又能改善溫室氣體排放以及達成企業社會責任。

資料來源產業永續發展整合資訊網

目前平台只限制在憑證買賣,未來也會提供搜尋電力來源等功能,加入綠電買賣元素以減少造成綠能浪費,讓國家整體供電以及電需求端使用效率更高。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展場解說員石先生:「標檢局針對交易平台優化,作出收費方法評估,最快明年收取商品檢驗規費。」

太陽能太陽光電監控箱。攝影/陳卓希

未來國內綠能市場主張自由市場,以往採取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FIT),客戶將會逐漸跟台電解約。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系統同業公會副理事長施維政建議:「平台媒合角色可以開放給民間工會第三方來做,會比較自由化。」

 

  • 政府電力收購制度Feed-In TariffFIT):國民需要繳交興建再生能源設備費用,再由政府決定躉購費率,購入綠電以作補助納稅錢,目的主要吸引全民參與來保障綠能發展。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施維政對開發綠能交易平台的建議:

 

平台營運成難題

國內綠電須達到超越用戶自身需求量,才能把多餘的綠電賣出來,若然大部分電證持有者因為個人或企業聲譽而留存不賣,會影響平台發展不活絡之餘,也難以營運。

民進黨立法委員陳亭妃。攝影/陳卓希

民進黨立法委員陳亭妃表示:「雖然《電業法》通過,配套已經做好了,但整個輸配電要做出來,不然沒辦法做交易。」目前所有輸配電主要集中在已申請綠電發展的區域地方,電力需要有輸配電的管道才能進入交易平台進行買賣。

國內也曾經推動類似概念的碳交易市場,雖然《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通過,但考量到排碳大户需要繳交大量碳稅,相對地會把成本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導致電價上升,最後在政策執行上不了了之。

政府與業者對於電證制度各有意見,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國內採取電證合一,促使大客戶為了憑證而更需要購買綠電,透過交易平台快速買賣,達成輔助效果。

陳亭妃對綠能交易平台的看法

提升能源自主與安全性

再生能源被認為是取材於大自然的乾淨能源,包括太陽能風力能、水力能等等。這些能源的環境效益為零排碳,它們都具可持續性,即使消耗後仍可作補充。

近年來,面對全球暖化議題,各國政府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視其發展與必要性,期盼能解決不可再生能源如石油、煤礦等耗盡問題。

2015年,聯合國氣候峰會通過氣候協議簽下《巴黎協定》,其目標是2050年全球排碳量降低至2005年的50%以下。黃志文回應:「由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沒有簽署《巴黎協定》,但秉承世界公民角色,國內一直推動綠電發展。」

台灣透過屋頂型太陽能板進行光電轉換較為常見。攝影/葉蔓芳

全國能源有98%以上依靠國外進口,當中以化石燃料為主,如原油、天然氣與煤等,基本上除了少數水力發電以外,以核能占大部分。若台灣發展再生能源,如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以及廢棄物發電等,對國內能源自主性和能源安全性十分重要。

關於國內發展綠能,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及Green Impact Lab綠色創業加速器業師蘇義淵表示有兩大重要目的,他認為:「第一,減少空氣污染,使用再生能源可以降低民眾的健康危險;第二,台灣於2016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主要目的為降低溫室氣體濃度,發展再生能源另外作用是可以取代化石能源降低溫室氣體。」

太陽能板使用的支架。攝影/葉蔓芳
採電證分離需開放電業市場

台灣現今規範使用一定比例的綠電用電大戶,必須採用「電證合一」制度,是指使用再生能源發電,每1000度電則能獲取一張憑證,交易時,將綠電和憑證同時賣給一般用戶或企業。

企業領證後可以向政府證明自己使用再生能源,其商業產品也要以減碳為主題,宣傳綠能發展之餘,還能減少環境污染,對業者而言,也可以提升社會企業責任。

「電證合一」更為綠色發電業者帶來額外經濟收入,鼓勵一般私人企業對綠能產業衍生興趣,讓他們一起參與發電,刺激經濟上的誘因。

綠能發電每達到1000度方可向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領取一張憑證,依此類推。攝影/陳卓希

目前,國內綠電憑證交易平台有法規步塵出來,但是還沒有真正實施。有鑑於此,施維政希望:「台灣能進行『電證分離』,例如今天把『電』賣給國家或私人單位,『證』就賣給有需要的大型企業如谷歌和蘋果。目前,電力都是透過台灣電力公司賣給國家,可是當時我們主張只賣電,憑證市場還未起來,既然現在市場出現憑證需求,期盼『電』跟『證』可以分開來看。」

而政府的作法是用躉購費率購買綠電,同時也包含購買憑證價值。施維政指出,政府如此看法並沒有問題,可是必須在躉購費率內加上憑證價值,這還在跟政府協調中。

在美國電證分離需要採購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和躉購費率。由於使用再生能源法律上有所要求,因此用戶買電同時也想買到憑證,主要是憑證擁有使用綠能的代表性,所以大多數企業會主張「電」跟「證」可以分開購買。

行使「電證分離」制度需要再生能源採購的配額標準,每一個被規範的人都要被政府法規要求採購足額綠電,當然有能力者就可以買更多。

不過,這樣還是會增加發電業者在經濟上憂疑,讓他們考慮是否願意產生更多的電力。

配合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政府力推再生能源發展預計於2025年達總發電量20%。圖片來源/Pixabay
「電證分離」制度仍然遙遙無期

「值得留意是現在國內的《電業法》並沒有再生能源採購的配額標準,因此國內目前只能走『電證合一』制度。」,蘇義淵回應,國外有些國家能實施電證分離,主要原因是國外電業市場開放,可自由買賣電證合一商品,或購買電證分離商品。以台灣情況而言,未來會開發電力自由交易平台和市場,當該市場出現,就不會被限制在使用國家的金錢購買業界的電力。

施維政亦指出:「五到十年前,台灣曾經推動碳交易市場,可是未見成功。雖然國內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不過執行上好像沒有落實,因為一但實行,許多排碳大戶可能需要繳交大量金錢,例如台灣電力公司。」

除此之外,台灣並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碳排放量歸屬中國大陸,情況有點複雜。因此,國內要全面實行「電證分離」制度仍然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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