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促進多元 公民記者注入社會新觀點

記者 李晨暘、張可君、申宇懷/採訪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64號指出,人民應享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利,閱聽人除了被動接收,也可以主動的使用媒體這項媒介。2010年苗栗大埔案即為公民記者呼應媒體近用權理念的經典代表,透過公民記者的報導成功引起主流媒體關注,進而促使民間團體為該地區居民發起連署,使得原先被大眾忽略的社會公共議題受到矚目。

現今社會人人都可以透過智慧型手機來捕捉影像、紀錄事件。攝影/張可君

主流媒體遭新聞置入、假新聞、三器新聞的夾擊下,許多公民決定以公民記者的身份,透過自有的工具與獨特的觀點,替社會弱勢發聲,補足主流媒體的不足,揭露被大眾忽視的議題,以更多元的角度報導社會真實。

PeoPo公民新聞曾在2014年做過內部統計,所參與的公民記者人數多達7500人,年齡範圍更是從青年到老年族群皆有。這樣近期竄起的原因,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元輝認為,首先是因為傳播科技的發達,閱聽人已從被動轉為主動,懂得運用手邊的工具報導自己的所見所聞。

現今公民參與意識提高,民眾認為自己是社會的「頭家」也更願意投入參與公共事務及議題。台灣現今也已轉變為多元而開放的社會,為此公民才願意成為記者,關注台灣所存在的不同見解與問題。

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教授張讚國表示,公民新聞也許比主流新聞更貼近現實與基層。照片來源/張讚國
保障新聞品質  公民記者需遵循內部公約

公民新聞主要是由一群未受到組織規範,或是非新聞專業出身的公民自行產製的報導。國立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教授張讚國認為,公民記者工作是一種公民自覺與自發性的新聞行為,基本上不受所謂新聞專業訓練的束縛與主流媒體遊戲規則的限制,否則就只是複製主流媒體的操作而已。

現今,隨著公民新聞的蓬勃發展,許多新聞平台也開始建立內部自律公約,以保障播報的新聞品質。

2016年一位自稱公民記者女士洪秀珠,因當街辱罵榮民引發社會關注。其事件本為兩位公民單純的爭執並以手機錄像,但由於洪素珠確實擁有公視公民記者身份,因此導致事後誤遭媒體冠上公民記者追罵外省人的情況。

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認為主流新聞及公民新聞都應追求事件真相及本質。照片來源/莊豐嘉

對此,華視總經理莊豐嘉認為,此行為本應屬於個人言論,不該與公民新聞劃上等號,但該則新聞的爆發,使得公民記者遭到汙名化。公民記者的身份同時也為公民,不該因為發表過公民新聞,就將其私人作為與公民記者連接,讓公民記者這份工作遭受外界誤解。

面對質疑公民記者不受組織規範,無法保障新聞品質的疑慮,胡元輝認為,公民記者雖依據個人觀點及真實去做意見的表達,但其中仍須保有倫理觀念。

提到公民新聞平台的自律問題,胡元輝以公視PeoPo公民新聞為例,此平台透過組織內部的自律公約及自律委員會,為公民記者的採訪內容作最後把關。

同時他也強調,設立自律委員會不一定是唯一的解決辦法,透過廣泛的評估、交流及研討活動的方式,才能確實提升公民記者的報導品質,不要因為組織而使多元的公民新聞出現了壓制的可能性。

莊豐嘉認為,公民記者的出現是好事,因一般新聞記者可說是媒體的代理人,發佈新聞都需要經過主管的審核。但現今,只要公民在事發現場,如颱風災情,就能夠及時發布第一手新聞,便可做立即性的處理。雖然缺乏編審,卻也是最原汁原味的消息。此現象跟主流媒體相比,更能呈現事情的真實面貌,而這也是主流媒體與公民新聞最大的差異。

民主參與來臨 人人皆為公民記者

在主流媒體飽受抨擊的情況下,閱聽眾逐漸無法信任媒體,為瞭解社會各個角落所發生的事,一股「由下而上」的草根力量由此產生,而這種由公民自行採訪的新聞型態,也在台灣社會中蓬勃發展。

專業攝影記者及公民,時常同時現身事件現場捕捉畫面。攝影/張可君

針對公民記者缺少相關技術、器材和資源,在採訪實務上可能較主流媒體記者更困難。莊豐嘉表示,雖然公民記者的定義為非組織的媒體記者,但在採訪上,受憲法保障的範圍是一樣的,與主流媒體記者的地位也應當平等,相關政府機關、立法院也都會開放公民記者採訪。

2015年,曾有公民記者在採訪時,遭警方誤認為暴民而遭逮捕,即便手中持有公民記者證,也被警方質疑造假。為維護其採訪自由,避免類似情形發生,莊豐嘉強調,公民記者屬於公民與記者的綜合體,若要進行採訪,最好的方式為一開始就表明記者身份才能獲得保障,其相關規定目前也仍在發展中。

他也提到,現今許多政府單位會設置記者採訪區為主要編採範圍,以幫助分辨參與者以及採訪者,但不是所有機構皆有此分化,因此若其身份為公民記者,那麼該公民記者一開始就需清楚的表明身份,不介入活動參與,就能減少類似的情況發生,也不會有濫用公民記者身份的疑慮。

公民記者楊昇喜認為公民新聞可以為地方社區帶來善的循環。照片來源/楊昇喜

另外對於目前台灣公民新聞發展,公民記者楊昇喜認為,目前台灣公民新聞對現今台灣而言,仍是屬於較新穎的媒體,因此透過宣導來提升民眾參與和閱讀公民新聞為十分重要的議題。

他提到了兩個面向,首先,由教育著手。從學生開始認識自主報導的權力,並發布於公民新聞平台,讓學生學習參與和服務社會的觀念。例如許多社區已有和多所社區大學合作,積極與中小學合作辦理公民記者訓練營,希望培養新一代服務的觀念與公民素養。

再者,結合實際行動。透過活動報導影響整個社區,進而讓社區上百或上千位居民認識公民記者,甚至加入採寫新聞的行列,以擴大接觸公民新聞的受眾範圍。例如政府部門能連結公民新聞,邀請公民記者採訪社區活動,對一般民眾了解或參與社區也有相當大的助益。

 主流媒體及公民新聞間的互補

在公民新聞成為閱聽人了解公共議題的新選擇後,主流媒體及公民新聞間的關係,也成為台灣媒體生態轉變的關鍵。除了關注社會議題,許多公民記者投入參與監督公共政策,並運用在地方深耕的優勢,傳遞第一手消息給閱聽眾。

對此,公民記者王詩婷認為,因主流新聞受到組織規範及法令限制,也有立場傾向及截稿壓力等問題,造成新聞報導內容不夠深入。而公民新聞的優點在於可以自由選擇報導主題報導,在議題的深度、廣度方面也會高於主流媒體所報導的新聞。

公民新聞的出現,對現今社會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王詩婷以自己曾報導的「十四張古厝危機」為例,雖然古厝為當地重要文化遺址,但大多數人仍以公共利益—交通方便為考量重點,因政府的「三環三線」政策,使得古厝面臨拆遷的命運。

公民記者王詩婷面對公民新聞及主流新聞的差異發表看法。攝影/李晨暘

王詩婷強調,用新聞去監督政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改變」社會現況,希望能透過揭露政府交通政策的缺失,號召民眾共同呼籲政府應以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來處理古蹟的維護及都更問題。

胡元輝則認為,公民新聞的優勢,在於每個公民記者都扮演著見證者的角色,散佈在社會的各個角落,當社會發生突發、重大事件時,能比主流媒體記者更快速抵達事發現場,紀錄事件經過。

而公民記者除了見證者,同時也包含了關懷者、運動者的角色,透過公民記者的努力及介入就能傳遞並展現更多元的意見及觀點給社會大眾,進而引發社會關注,這些都是主流媒體所不及的。

不論是公民新聞還是主流新聞,都具有各自不同的角色及功能,胡元輝強調,兩者之間的關係不應該是完全競爭、衝突關係,而是透過合作及協力,來互補彼此的缺失,若是可以透過合作的模式來發展出更多優質的新聞報導,就能給社會大眾更多元的聲音及報導,呈現社會更多不同的面貌。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 胡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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