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假新聞奪命 燕子颱風吹起的媒體亂象

記者 徐翊凡 /採訪報導

我國駐日本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因20189月的關西機場假新聞事件,疑不堪輿論及各界壓力,當月14日被發現在住處輕生;而在事件背後,外界質疑「假新聞」是導致蘇啟誠自殺的推手,假新聞是如何奪走人命,民眾面對假新聞時又該如何自處。

假新聞、假消息幾乎隨處可見,應更加謹慎判斷新聞及消息內容。攝影/徐翊凡

2018年9月4日,燕子颱風導致大批台灣旅客受困日本關西機場,一名網友自稱當時正在事發現場,於台灣論壇PTT上爆料自己受困之時,幸虧有中國大使館派車將他們接走。

訊息曝光後,網友大肆檢討台灣駐大阪辦事處,各大媒體也爭相報導此事,「中國領事館派車接人」的新聞在兩岸造成熱議。但此事尚未得到查證即被大肆報導,讓大阪辦事處備感壓力。

輿論最終壓垮了蘇啟誠,他在遺書中提到,「不堪外界批評,對於滯留台灣人的處理遭受批判,讓我感到痛苦」,然而,中國究竟有沒有派車?關西機場發表說明,「中國駐大阪領事館確實提出想要派巴士,但我們拒絕了。」

日本廣播協會NHK對關西機場事件經過半年始末的探討、研究,在2019年3月4日播出相關的專題報導,中國派出的機場接駁車並未進入機場,而是機場內安排的15輛接駁巴士,由此可見,網路消息的可信度仍待查證。

網路、社群常見之訊息未必完全正確。攝影/徐翊凡

隨著時代變遷,網路世代的興起帶給媒體產業重大的變革,也促成假新聞氾濫。文化大學新聞學系教授郭文平指出,假新聞會出現的最大原因不僅是消息查證不周,「媒體心態上的無所謂也屬成因之一」,網路的進步讓現今媒體可以隨時修改新聞,因此對新聞消息查證的步驟逐漸減少,養成「錯誤再更改就好」的消極心態。

對於新聞發布後內容出現錯誤,更新後無法改變已影響事實的行為,世新大學公法中心主任謝碩駿提醒,此舉屬於「過失行為」,而能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懲處,然而若是無意分享假訊息成為了散播者,觸犯刑法或特別法中的刑事制裁規定,但依據刑法第12條第2項,原則上只處罰故意散播行為,不罰過失行為。

然而,媒體產業也面臨高工時低回報的問題,郭文平表示,網路新聞點閱率與發布新聞數量呈現正相關,媒體進而走向低成本、高產出的模式。媒體從業人員心中一定了解消息查證的重要性,但在各方面壓力的情況之下,許多時候也無力再做詳細的查證。

民視資深記者詹雅涵指出,駐日大使輕生事件對台灣媒體而言,無疑是一次重擊,而作為媒體業者,勢必要以此為警惕,日後在撰寫報導時多方查證,並捨棄挑動情緒對立的言詞。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記者黃鴻瑜表示:「現今部份新聞之所以被稱做假新聞,有些是因立場不同而造成,新聞媒體淪為政治口水戰的工具,媒體業者、舉發民眾互相攻擊對方,新聞內容不真實的當下,並非是在探究真實。」他也提到,媒體在查證上有所困難,部分原因是環境因素、資源受困等情形,導致無法立即查到正確的資訊。

假新聞、假消息已查核數量及遭申訴數量。資料來源/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製圖/徐翊凡

造成台灣現今媒體亂象的原因,不僅僅只是媒體業者的責任,詹雅涵說道,媒體和閱聽者之間的關係,就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般環環相扣,不是單方面能夠解決,當大眾在檢討媒體的時候,其實也反映諸多問題,包括民眾在空暇之餘,願不願意多花心力和時間,了解題材較為生硬卻重要的報導,而非關注如娛樂、腥羶色、獵奇的新聞。

而對於民眾應如何防範假新聞,黃鴻瑜提到,民眾在閱讀新聞資訊時,應對新聞內容保持懷疑,也可以進一步確認消息來源是否正確,如新聞消息來源的網址是否連接到正確的網站,圖片的來源是否屬於造假、製圖等等,他認為,「對於假新聞更應該注重的是該事件是否存在,而非此事件是不是如此。」

 

網路消息陷阱多 辯證資訊為首要

網路新聞屬於現在媒體的主流,各大社群網站如PTTDcard爆料公社等,時常成為新聞的消息來源,三立電視台記者蔡秉宏表示,在網路時代的衝擊之下,許多鄉民、網民獲得資訊的速度甚至比記者還要快,若消息來源屬實,能更快速的傳遞資訊給閱聽眾並無不妥,網路也能是民眾可以發表意見的管道,因此社群平台就成為媒體取材的重要來源。

郭文平發表對假新聞議題看法以及改善媒體環境之建議。攝影/徐翊凡

詹雅涵則認為,在社群平台得到的素材通常都是零碎、單一面向的,對於如何運用媒體資源,為大眾提供完整的資訊,而非順著這些題材所激起的情緒,也是媒體應負起的責任。

網路資訊的正確性並非百分之百,郭文平說,現今最大假消息的集散地就屬網路為大宗,民眾對於各式資訊應多抱持懷疑的態度,在轉貼、分享資訊之前,應該保持理性,並且確認內容是否合理,以避免成為假消息、假新聞散播的幫手。

對於在社群網路平台散播假訊息,謝碩駿提醒,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將會採處行政罰,而除行政罰之外,也能依《刑法》第310條的誹謗罪、《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的散播不實疫情消息罪等,做為散佈假訊息之處罰。

 

即時新聞成罪人? 專家:媒體亂象人人有責

隨著時代變遷,大量訊息湧入民眾的生活,人們希望追求快速與便捷的簡單資訊,促成即時新聞的誕生,同時也帶給媒體業重大的改變,然而在面對即時新聞帶來的收視、點擊率壓力下,卻促成媒體對於消息來源查證的疏忽,造成新聞的可信度降低及內容之錯誤。

談到網路新聞帶給媒體業的挑戰及影響,郭文平表示,有別於傳統報紙,網路新聞版面是無限的,新聞記者需要非常多的資訊填充,而在新聞即時性的壓力下,需要不斷的更新新聞內容,這個「搶快」的過程導致新聞查核的步驟做的不夠完善,因此誕生許多錯誤。

對此,雅虎即時新聞記者李奕寰表示,現在新聞媒體在追求即時的過程中,對於消息的辯證確實有些疏忽,在媒體業高度競爭的環境之中,媒體同業會比較發布的速度與消息的流通,新聞即時性是閱聽眾可以立即看見、感受到的,而相較於新聞的正確性明顯有落差。

對如何改善此情況,郭文平談到,媒體在追求即時性當下,對於報導中會影響人民權益等資訊時,應先謹慎查證,以免悲劇重演。在許多社會案件新聞上,也應保持客觀、理性,避免未審先判等狀況發生;特別是媒體在公共利益政策、醫藥消息關乎人民健康等領域上,應更加注意且用心,查核步驟需更加完善。

郭文平受訪錄音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