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從源頭做起 4種塑膠製品將絕跡

記者 王良博、楊穎婷、黃瑛琦/採訪報導

近年來,微型塑膠危害受到重視,國際間相關研究也隨之增加,國內環保團體與主管機關環保署也注意到此問題,推出政策企圖減少微型塑膠的危害。

塑膠垃圾風化 形成微型塑膠

對於微型塑膠的來源,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技正李宜樺說明,大致上可分成二種,一種是原型就是小顆粒的塑膠製品,像是洗面乳中用以達到去角質效果的塑膠柔珠,另一種則是一般塑膠廢棄物,經過長時間碎裂、裂解、風化等,就變成型態比較小的微型塑膠。

另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則補充,衣服清洗時的纖維、輪胎、鞋子、漁網和保麗龍等物品,也都會產生微型塑膠。

環保署力推限塑政策
圖片來源/行政院環保署

針對微型塑膠問題的解方,東海大學生科系助理教授楊姍樺坦言,學界對此頗為悲觀,因為微型塑膠的問題存在已久,且世界各地的海洋都面臨微型塑膠危害,就連深海、南北極海域都有微型塑膠的蹤跡,如此龐大的規模是難以處理的,只能盡可能減少人為塑膠製品的產出,從源頭減量,防止微型塑膠的危害日益嚴重。

在從源頭減少塑膠製品方面,環保署目前已推出多項限塑政策,李宜樺表示,化妝品、個人清潔用品,於今年11日起禁止製造及輸入含塑膠微粒的產品,包含洗面乳、洗髮精及牙膏等,都不可以添加小於5毫米的塑膠微粒,並於7月開始禁止販賣。懲處方面,販賣者可以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製造或輸入可以罰6萬至30萬罰鍰。

目前為止,環保署已經裁罰四件違法販售含塑膠微粒產品的店家,其中有一件是磨砂膏,其餘三件皆為洗面乳產品,受到裁罰的店家為藥妝、美妝店以及量販店,分別位於台北市及台中市;此外,在禁止製造、輸入含塑膠微粒的產品方面,至今沒有發現違法案例。

至於其他的塑膠製品,像一次用的塑膠袋、免洗餐具等,民國100年開始,環保署規定飲料店家必須回收一次用飲料杯,若無法回收,就必須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的優惠,據環保署統計,約有一成民眾因此願意自備飲料杯;此外,今年起手搖杯等店家,不再免費提供塑膠袋,李宜樺強調,民眾自費購買塑膠袋的比例不高,約有七成民眾不會額外花錢買塑膠袋,確實有成效。

目前塑膠袋售價不高,環團建議應提高售價,有望減少用量。攝影/王良博
四大塑膠垃圾119年禁用

針對未來的減塑政策,環保署於今年2月發佈「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其中包含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管制方案,主要規範的塑膠製品為購物提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飲料杯以及塑膠吸管,此方案以109年、114年及119年為分界。

環保署針對一次性塑膠製品的管制期程。資料來源/環保署、製表/楊穎婷

109年將擴大到商家及餐飲店的購物提袋、塑膠飲料杯、免洗餐具及塑膠吸管的源頭減量政策,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換取優惠。

此外,自1087月起,預計政府部門、學校、連鎖速食店等,內用禁止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114年計畫全面限用購物提袋、免洗餐具、一次用外帶飲料杯以及塑膠吸管,以價制量,並於119年全面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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