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羅螢、陳昱安、翁維伶、呂姿昀/採訪報導
有句諺語說:「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要被父母以「愛」輕搖著撫育茁壯,在良善健全的環境中、在大人關愛的臂膀裡探索世界、健康成長。然而,有些孩子他們不能選擇成長的家庭,也無法在父母親的扶持、陪伴下長大,從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他們就失去最溫暖的避風港,得獨自面對世界的冷漠殘酷。
台灣現在正面臨少子化的危機,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棄養率不減反增。現今的台灣,相對於許多貧窮或戰亂的國家,雖然已是繁榮富足。但是,在許多我們看不見的角落,許多無依無靠的弱勢兒童仍急切需要幫助。根據衛福部社家署統計,台灣自2011年來,有近千個孩子遭到棄養,「經濟困難因素」佔了最高比例;另外,未婚生子而選擇出養 (當原生家庭因故無法照顧孩子,而替孩子尋找另一個可永遠照顧他的家庭,這個過程即為出養)的趨勢也在逐漸增加。從兒福聯盟提供的資料也發現,自2010年來的出養諮詢電話高達4000通,表示平均每天就有1.5名孩童面臨被出養的危機。更令人咋舌的是,除了孩子成年主動申請終止收養之外,有許多孩子甚至遭遇「二度棄養」,大人們一個輕易又殘酷的想法,讓出養兒再度失依,也在他們原來就脆弱的心靈,造成更大的創傷。
一旦孩子被收養,離開原生家庭後開啟的是一段對於幼兒來說辛苦且未知的旅程,孩童與生父母的連結全然消失,面對新的家人、新的環境,對出養家庭、收養家庭、與孩子本身來說,都是相當重大的決定。然而,在社會風氣已算開放的台灣,仍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造成收、出養服務的挑戰。例如,特殊需求兒童如患有疾病、膚色外貌與台灣人明顯不同者,或者生父母有不良習性等等,在觀念仍舊保守的台灣社會依舊很難尋獲收養家庭。
若無法正視這類問題,那麼這些無依的出養孩童,等家之路將會更漫長。儘管有法治存在,卻依舊無法全面保護孩童權益,政府應串連民間、收出養專業機構讓無法被法治觸及保障到的孩子,也有機會從孤獨中被解救。
收養程序層層把關 兒福聯盟扮演堅強後盾
台灣棄養兒童問題日漸嚴重,近年來虐童、棄嬰的案件層出不窮,也讓社會漸漸重視兒童的福利及安全。兒福聯盟自民國81年起開始辦理兒童少年收、出養暨棄兒保護服務,已超過二十年,擴展至全台各地,期望能為無法在原生家庭順利長大的孩子們,尋覓永久、溫暖的家庭。
兒少權益法於五年前通過修訂,任何收養程序均須透過收出養專業團體執行,且須到法院聲請,透過法院正式的裁定認可始可辦理登記。然而,根據105及106年的台北市收養資源中心來電諮詢資料,有近三成民眾依然停留在私下約定即可收養的老舊觀念。
提到收養的相關程序,兒福聯盟收出養組督導員楊雯伃說:「透過電話諮詢,機構會從中初步了解收養人的收養意願以及觀念,接著會安排社工進行首次接觸,了解收養人的收養想法跟期待,以及對於收養這件事的開放程度,接著兒福聯盟會進行初步討論,同時收養人也能夠深入了解收養孩子是否能符合他們的希望。」楊雯伃舉例,台灣大部分收養兒童的原因多為久婚不孕,但收養人通常也不放棄自然受孕的可能性,若收養期間同時懷孕,對於收養孩子相當不公平。
若收養人有正確的收養觀念,大部分不會有不合適的問題,接下來便有相關課程及社工會與收養人進行六到八次的會談,在訪談當中釐清收養人收養的相關條件,能夠選擇孩子的年齡、性別、背景以及健康狀況;另外原生父母也會對收養人有些期待,根據這些資料進行進一步的配對,幫助孩子尋找適合他們的家庭。每年有定期的媒親會議,在會議上收養及出養志工會依據雙方的資料進行配對及媒合。媒合成功後,接著會請收養父母來機構內看孩子的照片及影片,最後才會讓孩子與收養父母見面接觸。從申請到配對成功,平均為期一年。
忠義基金會收出養服務中心社工員也表示,在機構媒合到收養人之後,就會開始為孩子做相關準備,告訴孩子即將擁有一個新家庭,建立對新家庭的心理調適與建設,輔導時長則是依照孩子的狀況做調整。
此外,收養孩子後有四到六個月的收養評估期,志工會定期去家中觀察孩子被照顧的狀況,同時也協助收養父母在照顧上有無遇到困難或需要提供協助,在這幾個月確定孩子有被妥善照顧,最終才會進行法院送件的程序。
許多人認為收出養團體只是擔任媒合的角色,將孩子送到收養人手上,任務就告一段落。然而,兒福聯盟希望這些相關的收出養團體,都能成為收出養家庭最堅強的後盾,不僅在準備和適應期間給予陪伴和支持,在未來的路途上,遇到任何的困難也能立即給予協助和處理。
幫助孩子找一個家 期望將棄養人數降到最低
楊雯伃表示,最大的棄養原因是收養父母面臨想像與實際上的落差與困難,孩子進入家庭所產生的關係改變,以及整個家庭結構的變化。楊雯伃無奈地說:「孩子被頻繁轉換環境,會讓孩子對人的信任度越來越低,也越來越難與人建立依附關係,對於孩子在進入下一個家庭環境中更顯困難,最後可能只能進入長期安置機構。」
楊雯伃補充,以機構來說,真正終止收養的人數非常低,較常發生的情形是經過一、二個月,收養人發現沒辦法負擔孩子的照護責任,或是孩子有突發性疾病,此流程中終止情形,通常會藉由社工的協助改善;另一種為法院裁定終止,必須向法院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但收養問題通常在前面的觀察評估期就已經獲得解決,因此至今只有一到二位兒童有此狀況。
在台灣,三歲以上的孩子在收養上普遍較為困難,或是父母有特殊背景,例如用藥、精神疾病等等,還是會影響孩子被收養的意願,就算孩子發展正常,健康狀況良好,在國內被接受的意願仍然不大。於是,兒福聯盟於前幾年做了一些專案嘗試,例如舉辦圓夢活動,讓收養人實際看到孩子,讓他們明白即便原生父母有用藥或是特殊疾病,孩子的健康發展並沒有問題,因為這個計畫,確實增加了這些孩子在國內被接受的機會。
兒福聯盟希望大眾不要再以血緣來做為家庭的唯一的依據,在台灣,收養並不容易,收出養是幫孩子找一個家。楊雯伃呼籲,希望收養人的想法都是希望能給孩子一個家,而不是希望收養孩子能夠圓滿自己的家庭,解決家庭問題。
政府把關媒合機構 提供養父母更多幫助
在兒少權益法通過前,台灣部分收養人往往不願透過機構收養的程序,直接私下尋找、接洽,認為這樣的方式更為快速、便利。面對收養人反應收養程序過於漫長的反彈聲浪下,兒福聯盟曾嘗試縮短收養流程,但失敗率反而高。
自從《兒少權益法》通過之後,規定每一個媒合機構必須先透過政府核定,才能辦理收出養服務,為這個重要的抉擇作嚴格把關。台灣社會普遍仍存在許多刻板印象,也為了避免左鄰右舍的閒言閒語,通常收養人會想收養一個膚色、長相和自己相似的孩子。提到東南亞或原住民血統的孩子在收養上被排斥的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王惠宜表示,整個環境的觀念,非一朝一夕能解決,只能慢慢透過種族的融合、新住民第二代的加入,再經由透過宣導與協助出養至多元性較強的國外,為他們多開闢一條道路。
王惠宜提到,雖然國內收養風氣不如國外開放,但不能說什麼樣的環境就一定造就怎樣的收出養模式,主要還是看雙方的意願,畢竟在收養的路上不管做了多少準備,在接手孩子後,那份愛與付出才是最真實的感受。
政府目前已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幫助養父母,例如育嬰假等等,為的就是支持民眾做收養這件事情。也許讓每個孩子都有屬於自己幸福家庭的理想,還有漫漫長路要走,但透過政府與民間的合作,讓整體收出養制度與觀念更加完善,提供那些等家孩子們一次享受溫暖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