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會報多項提案 獲相關單位配合改善 – 1749期

區公所於二十五日召開十月份的市容會報,檢討上一次會報的決議案並討論本次提案。九月的八項市容建議案,僅明興里有關擋土牆為私人產權,龜裂部分無法處理,其餘七項都在計畫執行或依案正在執行中。至於本月里長提案的市容報告,大多都被相關負責單位接受。關於明興里四段一巷五十六號旁擋土牆龜裂,請求灌漿以避免危及人民住宅生命安全。依性質畫分,屬於經建課負責,經建課表示,此地段屬隆山山莊範圍,土地權為私人所有,地主與山莊經常為土地問題發生司法訴訟,基於此立場經建課無法辦理。萬年里里長賴賢松表示,羅斯福路五段八十八號前方,因出入者眾多,且道路還算寬敞,希望畫設停車格。交通局停車管理處說明,原本此路段設有垂直停車位,若要改為停車格會很麻煩,有可能造成停車位不足,最後此案交由停管處負責協助處理。萬和里里長吳祚榮申請景美游泳池(羅斯福路五段一七六巷五十號)路樹修剪,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表示十一月底前會完成,但在修剪時,公燈處希望里長能配合做到路面淨空。另外,吳里長要求萬和二號公園西側靠北出入口,補繪機車公用停車格。萬美里里民反映,要求萬利街三十巷三十六號階梯雜草,及三十號後方坎坡樹木因年久失修,會中決定由國宅處負責雜草修剪,養護工程處則負責階梯旁雜草的部分。各里長所提的案子,相關單位大多全力配合,至於仍有疑慮的地方,由主席副區長沈梓文做出決定,請負責的單位會勘後函覆給各里辦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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